什麼時候開始,大家都不稱呼「外勞」而改稱「移工」了?他們為什麼會有稱呼上的不同?這兩種說法有差異嗎?這群你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又如何補起台灣的勞動力缺口?
如果你從未接觸過移工議題,又對這些問題感興趣,《獨立評論@天下》這篇文章將幫助你了解台灣跨國勞動力的現狀,和移工在台的大致面貌。
移工、外勞、國際移工的定義
「外勞」是外籍勞工(英文:Foreign Workers)的簡稱,是指遠離家鄉到國外工作的人;而「移工」又稱「移住勞工」或「國際移工」(英文:Migrant Worker),廣義上更強調透過「移動」、「遷移」來求職或工作的人。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最新數據,2019年共有1.69億移工,占全球勞動力4.9%。以社會階級來看,移工又分為「藍領」和「白領」。白領代表較多薪資的專業人士,比如公司裡的管理階層、補習班外籍老師;「藍領」則是體力勞動者,如建築工人、家庭幫傭。
許多情況下,移工常被認為是低薪的外勞(即藍領移工),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你很常聽見「外勞」、「移工」這兩者稱呼的混用,他們有許多重疊之處,並沒有明確區分。即便如此,聯合國統計部門(The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Division ,UN SD)還是為外籍國際移工(foreign migrant worker)提供了以下定義:
外國人被接收國承認的情況發生在:外國人因特定目的,在接收國境內從事有報酬的經濟活動,他們的停留時間通常受限於他們所從事的工作類型。如果外國人的家屬被承認,也可以被歸在這一類。
(英文:Foreigners admitted by the receiving State for the specific purpose of exercising an economic activity remunerated from within the receiving country. Their length of stay is usually restricted as is the type of employment they can hold. Their dependents, if admitted, are also included in this category.)
不同國家對國際移工有不同稱呼,比如台灣稱「移工」、新加坡稱「客工」(英文:guest worker),香港、澳門、馬來西亞也稱「外勞」(香港另稱「外地勞工」、澳門另稱「外地僱員」)。近年不少人呼籲將「外勞」正名為「移工」,認為「外勞」一詞已被社會污名化,其實兩者都是中性詞,只是「外勞」在語言上預設內、外差異,會被不經意當成外人。因此,本文將以「移工」一詞,代替接下來要討論的「藍領移工」。
在台灣有多少外籍勞工?他們都在做什麼工作?
究竟什麼時候開始,台灣漸漸有了移工的身影?
1980年代中期,台灣經濟結構漸漸轉變,全民高喊「經濟奇蹟」口號,卻常伴隨嚴重的缺工問題。當時台灣並未開放引進移工,業者呼籲的聲浪也一波接一波。1989年政府先以「限業限量」專案方式引進移工,更在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允許民間產業合法聘僱移工。 從此,台灣的勞動面貌發生變化。我們身邊,多了一群「新台灣人」。
台灣目前的移工人數,根據勞動部2021年9月底的統計,台灣合法移工已經超過69萬人,其中又以印尼(35.56%)、越南(35.02%)、菲律賓(21.06%)、泰國(8.37%)為主。以台灣人口換算下來,你遇見的每35個人中,就有一位是移工!
其中,印尼男性移工主要在漁船跟工廠工作,女性則進入家庭或機構,成為看護或幫傭。越南男性多在工廠,女性則分布於工廠和家庭與照護機構。菲律賓移工在電子科技業最多,亦有少數外籍看護。泰國移工以男性為主,多半從事公共工程與營建業,但目前人數逐漸下降。

移工根據不同工作性質,可大略區分為「產業移工」和「社福移工」 。社福移工主要從事機構看護、家庭看護、家庭幫傭工作,佔移工人口近34%;產業移工則從事營建工程業、製造業、農林漁牧業等,佔移工人口近66%。(數據截至2021年9月底)(2022/08/04編按:原文誤植為「社福移工近66%,產業移工近34%」,經讀者糾正已更改。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大多產業移工受《勞基法》保障,工作時數、休假等勞動條件都有規範,每月基本工資跟台灣勞工一樣是24,000元。但家庭看護、幫傭等「家事移工」的工作需要高度彈性,很難區分上下班時間,不適用《勞基法》。他們在《就業服務法》下,需要和雇主協商薪資、休假等勞動條件,但常常沒有休假,薪資可能僅有17,000元,被不少移工團體詬病。一位外籍看護就曾經投書獨立評論,呼籲「外籍看護要休假」。

移工在台灣的困境
然而,移工在台灣還面臨什麼樣的困境?
(1)支付高昂仲介費、沒納入《勞基法》的工作權
「想要有工作嗎?那先繳X萬塊仲介費給我,另外還有簽證費、體檢費、護照費……」還沒賺錢就得先花錢找工作?聽起來或許很像詐騙故事,卻是移工來台前的最真實經歷。他們必須繳付可能高達20幾萬元的仲介費,來台工作好幾年才能還清。就算已經在台工作一段時間,只要再次轉換新工作,也可能被仲介要求支付高昂的「買工費」。(不想被仲介多收一筆?給雇主的「直接聘雇移工」攻略)
疫情下,不少人指責家庭看護怠工,只想去工廠賺錢。但這些情緒高漲的言論背後,淹沒了各方長期以來,呼籲將家事移工納入《勞基法》、保障他們工作權的期望。(「那個跳樓自殺的人是我妹妹」:一個越南移工的自白)
疫情爆發後,台灣外籍看護短缺的情況激增,邊境管制又導致新的移工難以進入台灣。其中不少外籍看護工選擇跳槽去工廠,讓缺工的狀況雪上加霜。因為《就業服務法》沒有明訂家庭幫傭與看護的工作時數、休假天數,如果遇到高工時、低時薪的勞動環境,移工只能隱忍或選擇「逃跑」。不過,逃跑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一位研究者就寫出了她身邊逃跑移工的血淚故事。

(2)沒有保障的人權,在疫情下加劇
「安妮,你禮拜天不能放假喔!外面很危險,如果你被感染很麻煩!」在疫情間,主流媒體將移工描述成容易傳染新冠病毒的載體,他們被要求不要離開宿舍或雇主家。擁擠不堪的宿舍也相繼爆發群聚感染,讓產業移工的居住問題,一躍成為國際公共衛生的關注焦點。
許多移工被安排的居住環境惡劣,無法在日常工作中休假喘息,還得面對社會時不時的歧視。從印尼移工確診後在醫院開直播玩抖音被批評、台北車站大廳禁止移工席地而坐、苗栗電子廠員工群聚感染後對移工祭出「禁足令」事件,都在在突顯台灣社會對東南亞移工的歧視,更透露移工長期面對的人權問題。(宿舍有多糟?移工帶你現場直擊)
台灣要的只是勞動力,卻來了一群人
如今,移工進入台灣超過30年,也漸漸發出自己的聲音。辦理7屆的「移民工文學獎」吐露移工的心聲。得獎作品中有人寫下職訓中心對移工的剝削故事,有人訴說疫情間隻身在台灣,不得不對孩子違背回家的承諾,更有人寫下為雇主照顧孩子,自己在母職間的糾結與掙扎。這也讓台灣人看見,平時可能因為語言隔閡而覺得陌生的移工,對身邊一切其實有細膩深刻的觀看與創作能量。

另一方面,隨著移工在台灣落腳,印尼街、緬甸街、「小菲律賓」也漸漸在台灣冒出頭,讓人不用出國,就可以體驗東南亞風情式的多元文化。30年來,不少影視作品記錄了他們在台灣的生活面貌。新一代年輕人也開始關注移工權益與生活,有大學生合力舉辦移工攝影展、小學生募集翻譯幫移工順利買車票;民間也有One Forty、壹零玖伍文史工作室等組織,致力於讓台灣社會更了解移工。獨立評論也曾因為一位高中生投書尋找曾經的印尼保姆,因緣巧合促成「尋找失聯的第二位媽媽」計畫,聯繫起外籍家庭幫傭與台灣孩子的感情。
移工就在你我身旁,為台灣各個角落填補勞動缺口,期許他們不再是「他者」,能成為「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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