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阿俊才剛搬到現在住的宿舍。原先的宿舍因管線老舊、太過擁擠,去年老闆以安全為由承租了新的宿舍。這裡位在大廈內,4人一間,整層打通一共有6間房間,每間都有一套衛浴設備,而且定期請人打掃得很乾淨。美中不足的是房間沒有窗戶,所以阿俊在牆上用無痕壁貼貼上他喜歡的風景圖片。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移工宿舍都像阿俊住的「套房」,擁有相對寬敞的空間和個人化設備。大部分的移工宿舍狹小擁擠,十幾個人甚至好幾十人使用一兩套衛浴設備,少有公共空間。對移工來說,狹小的空間在過往意味著生活上許多不便,現在則成為恐懼和不安的來源。(是宿舍還是「監獄」:移工在台沒名字、沒空間,台灣要怎麼留住他?)
一幅幅宿舍畫面,說明了移工面對的不平等待遇
美樂蒂躺在床上,她的床挨著妮拉的床,中間僅以一面小布簾隔開來。她一共有9名來自同個國家的室友,大家一起住在這個位於舊公寓五樓、沒有隔間的宿舍。美樂蒂上的是晚班,每天下午2點起床準備工作,星期日會出門找朋友。但是疫情開始嚴重這段期間,公司規定外籍員工下班後就得回宿舍,星期六日也不能外出,她只能窩在床上看手機。工廠的主管和仲介翻譯老師都親自到宿舍下達禁足令。由於宿舍空間太小,美樂蒂不認為她們可以做到台灣政府要求的保持社交距離,更羨慕台籍員工在休假日還可以正常出門購物。
多數的休假日,阿梅都會出門。待在宿舍讓她有一種隨時要工作的感覺。阿梅住的房間有10張上下舖的床,一共住了16個人,只有一間浴廁。她工作的廠房就在樓下。在宿舍的時候,阿梅會煮飯、清洗衣物、用網路追劇,偶爾和家人視訊通話。疫情發生之後,她開始清點所有的「財產」:她有一只行李箱、幾件常用衣物、二手筆記型電腦和碗筷等,她聽說如果不幸染疫,立刻會遭受遣返。她在這裡沒有真正的朋友,大家來來去去,很難建立真誠的關係,若在異鄉身陷困境,能求助的人恐怕只有仲介。
西蒂的宿舍是一幢雙層鐵皮屋,一樓是公共空間,二樓寢室則分為兩區,每一區各住著十幾個印尼和越南籍的女性廠工。所謂的公共空間,除了一張長桌、一個餐具櫃、兩個貼著兩國國旗的透明冰櫃和雜物行李外,沒有其他設備。煮飯的爐子設在屋外的排水溝上。在狹窄空間內居住,要考慮的不僅是自己,還有進進出出不同國籍輪班的室友們。越南與印尼兩個國家生活習慣大不相同,物品放置和垃圾處理,屢次成為兩國移工的爭執原因。疫情發生後,雖然公司已經做了強力消毒,但西蒂還是很擔心如果有人感染,其他人也會很快被傳染。
去年,新加坡爆發大規模的移工宿舍群聚感染事件,原因就是移工群居在擁擠不堪、多人共用衛浴與用餐設備的宿舍裡,在無法避免密切接觸的情況之下,疫情迅速蔓延,也使移工的居住問題一躍成為國際公共衛生議題的關注焦點。

國際移工怎麼住,其實應該有標準
全球遷徙時代,國際移動的相關規範多為國家內部權責,通過對移住群體的分類和差異化,國家方能對流動人口進行控管。於是這些「移住工作者」、或稱為「經濟性移民」的遷徙原則,在客居國所能獲得的服務和設施條件,以及與客居社會間的關係,乃隨著各國政府對移動人口的政策和法律而異。尤其亞洲地區的移工接受國,彼此之間差異懸殊,做法也不盡相同。
考慮到移工在就業國可能遭遇的脆弱處境,需要適當的國際保護,使其基本權利得到保障。因此國際間如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等、非政府組織等,以人權為框架相互約定規章,提供各國在制訂移工相關政策及立法時一個普遍標準,以保護這些勞動者的權益。
居住作為一種基本人權,在國際上相關的人權條款包括:《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1965年)、《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等核心公約,共同點是都將居住視為「最低生活保障權」的一部份,與教育、醫療等同屬於基本權利。而勞工的居住權利和居住標準,則與聯合國七大核心人權公約之一的《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1990年)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第115號《工人住房建議書》(1961年)關聯最為密切。
《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是特別針對移工制定的代表性公約,其核心概念為「平等對待」,意即移工在就業國的工作、經濟、社會、政治、文化以及居住環境,應享有國民待遇原則。第115號《工人住房建議書》則實質規範了居住的基本措施標準,是各國訂定勞工居住標準以及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的依據。
其中對空間的規範:2人房不應少於2.26坪(7.5平方公尺);3人房為3.47坪(11.5平方公尺);4人房則為4.38坪(14.5平方公尺);4人以上的房間,每人可使用空間不得小於1.089坪(3.6平方公尺),且每房應標明允許居住人數。其他規範尚有:提供可上鎖的衣物櫃,以確保勞工財物安全、每6個人使用一間廁所和淋浴設備、日班與夜班員工不得共用同一間房間,以免干擾彼此作息等。這些標準是根據當地一般人的居住情況所制訂的最低標準,代表一個人可忍受的最低居住水準。
台灣目前移工宿舍法規及問題
台灣於1989年開始引進移工,政府並於同年頒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目的在使聘用移工的雇主,除了工作管理之外,尚需善盡生活照顧服務之責。其中第19條規定,為保障移工在台期間的生活,雇主應依照「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提供最基本的膳宿環境及生活管理,包括:1.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2.人身安全之保護;3.文康設施及宗教活動資訊;4.生活諮詢服務;5.住宿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適用對象為在台所有移工,是台灣雇主提供移工住宿環境的方針,也是各縣市地方政府訪查和裁罰的主要依據。計劃書的內容由上述幾個面向組成,雖看似涵蓋範圍廣,也行之有年,但當中僅有少數項目訂有查核最低標準,例如15人以內設置1個便廁以上,或是每人可使用居住面積應在3.6平方公尺以上(含衣物櫃);多數項目以「充分、足夠、經常、寬敞」等籠統、概念性詞語作為規範基礎,未設有具體遵循的規定,造成實地查核時標準不一,也導致移工居住權益受損時舉證困難,讓此計劃書的宣示意涵大於實質作用。
再則,大部分事業單位雇主是委託仲介代管移工宿舍,管理方式由完全放任不管理,到採取嚴格的門禁、監視器和罰款等手段,雖名為之「管理」和「保護」,但實則為監控,甚至已使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移工在無法取得相關權利資訊,也缺乏支持系統協助的情況下,只能被迫忍受這些有形和無形不友善的對待。
近年來多起發生在移工宿舍的意外災害致死事件,皆與事業單位的移工居住在密閉擁擠、設備簡陋、衛生條件惡劣和廠住合一的集合型宿舍有關。其他由於居住環境不良和不當管理行為衍生的移工心理問題、人際暴力或團際暴力事件,也時不時有所耳聞,但均未獲得社會重視。
住是基本的人權保障,移工的脆弱處境還有其他
過往一般人多將移工視為在台從事臨時性藍領工作的東南亞籍人士。這群人由於欠缺與台灣社會連結的關係網絡,也無法完全融入本地文化,幾乎沒有機會可以和本地人建立連結,因此雖然他們就在我們身邊,但卻似乎是生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
疫情期間,移工結構性的脆弱和刻板印象更顯突出,主流媒體負面標籤化地描述和報導對於這群「流動人口」可能帶來病菌傳播的恐懼:圍堵移工傳播鏈、移工成為防疫漏洞、非法移工恐成危險感染源……,讓社會整體將矛頭指向移工,視移工為容易帶來疾病或容易傳染疾病的載體。
但也正是這種移工染疫恐會波及整個社會的恐懼,才讓政府和社會大眾開始關心和正視移工的處境,以致一時之間移工的住宿問題成為燙手山芋。勞動部於台灣疫情爆發的一個多月後,正式勒令雇主改善移工居住環境,要求宿舍人數降載、增加居住面積並落實分流分艙,也就是同住一房的移工,工作時也應安排在同一工作區域的同一生產線或工作崗位,避免與其他房間移工混雜居住。幾十年來幾乎從來沒有被認真面對、應該從根本改善的移工宿舍問題,如今在短短時間之內,卻要雇主和仲介提出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幾乎成為一個不可能的任務。
疫情突顯不同群體間的權力和差別待遇,也使得原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移工更形不利。有地方政府以保護公眾健康為理由限制移工流動,以禁止移工外出做為控制疫情的手段,然而對於本國籍員工卻不加限制。此種對移工人身自由限制與監督的命令和措施,等於違背了與國民同等待遇原則,忽略移工於國際法上享有的基本人權。
移工需要什麼樣的宿舍?雇主負擔得起什麼樣的宿舍?
疫情帶來的危機,讓社會大眾對移工的認識,由單純的勞動者逐漸進入到其每日生活的住宿環境,也讓我們看到政府和雇主在移工的生活起居關注面上有所欠缺,亦不了解移工具體的宿舍居住經驗和需求。
當火災、地震等天災或人為災難事件發生,或是被前所未有的跨物種全球傳染病侵襲,現有的移工宿舍甚至一般人的居住環境應該如何改變,才有可能具備應付和承載這些災害的能力?未來的台灣社會,如果要建造一個對雇主而言經濟實惠、方便管理,對移工而言適宜生活、更符合人性的移工宿舍,有什麼想像?而現行保障移工居住環境最低標準的「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其基準中的「充足」或「足夠」,應如何計量,再轉化為對整體「質」的追求?這是社會整體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
在現行的制度和體系下,應該如何從根本改善移工住宿環境?或許可從管理、人權、居住者身體和心理健康以及減輕未來可能發生的傳染病或災害造成的傷害等面向思考。
除了少數聘僱移工的大型企業具備購建員工宿舍的財力之外,大多數的公司仍以租賃房屋作為移工宿舍。目前移工宿舍主要的管理模式有三:1.雇主租賃、雇主管理;2.雇主委任仲介租賃,並代為管理;3.移工自行租屋。其中,又以第二類雇主委任仲介租賃並代管的情況居多。
未來,雇主方應允諾承擔更多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移工友善就業和居住環境的努力,對國際人權規範和標準的尊重,扮演更積極參與管理的主要角色,而非將移工管理問題全權委託第三方。如果一間企業連對自身員工宿舍最基本的品質都無法認真看待,又怎麼能讓顧客相信它生產的產品品質?
除了仲介公司,未來的移工服務是否可能納入更多元的服務提供者或服務組合,讓它具有更多彈性和可能性?疫情中的遠距辦公經驗,為我們提供如何集結跨專業團隊,以不必真正到場卻可共同協力解決問題和提供服務的示範。未來雇主是否可以直接透過口碑良好的物管公司租賃宿舍,或承租勞工團體所倡議的公辦宿舍,甚至其他租屋服務提供者,提供相對穩定、多樣化的服務,以及通用的生活空間給移工居住,以維持其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質?
此外,移工是否應推派代表參與宿舍環境的規劃、治理和改善?在此前提下,如何提升和強化移工自身對住宿環境的認同、共識、處理生活紛爭和自主管理的能力,恐怕才是解決宿舍生活管理問題的長久之計。

想像一個更友善的移工居住環境
阿俊說,他知道他們是移工,他們沒有什麼選擇,但是如果宿舍可以改善,他很希望每位移工都能住在3到4個人一間的套房,有比較大的空間,可以不用和太多人分用衛浴設備,比較方便也比較衛生。
西蒂說,如果有選擇住在哪裡的自由,她想和她的同鄉朋友一起在外租屋,她希望老闆放心,她上班不會遲到,也不會逃跑。
阿梅說,無論來台多久,移工偶爾還是會遇到生活上的麻煩和困難,如果能有一個宿舍管理人員在他們需要的時刻協助他們,讓他們感到安心,就算是以電話提供諮詢也好。
美樂蒂說,如果很多人必須住在一起,房間需要更大,通風和光線需要更好,也要更保護個人隱私,有更自由和彈性的規定。
如果這次的疫情能為台灣的移工住宿管理議題帶來一點什麼啟示和教訓,那有可能是:我們的生命會透過每日的居住環境彰顯其尊嚴與價值,我們的生存都需要仰賴天地萬物和彼此互助。如果我們期待未來島內不同的族群能有更好共生共榮的機會,我們現在就要開始開啟更多的對話和交流,實地、真正的了解移工們的居住需求,而非再以紙上勾選作業來運作活生生的生活。
(作者任職於台北市勞動局,並擔任移工中文班志工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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