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記述基於Isabelle Cockel對Trần Thi Đào進行的訪談撰寫而成。她曾是一位在台北工作的看護。)
2002年9月15日,我在電視上看到一段在台灣招聘看護的廣告,就去了台灣。
我原本在家鄉經營的是咖啡農兼貿易商。這是一項牽涉到許多人的生意,我們銷售、出口咖啡的量可以高達30噸。然而2002年夏天,我所在的地區持續下了一個多月的大雨,讓曬乾、烘焙咖啡豆變得非常困難,損失慘重。我之所以會被這則看護廣告吸引,是因為我婚前當過護士,在一家醫院的婦產科工作,然而薪水很低、工作很辛苦,才轉行從事咖啡種植和出口的。
來到工作全年無休的鬼島
仲介告訴我,在台灣,我的工作是照顧老人或病患。一開始,我在一家安養機構工作,後來則轉做家庭看護,照顧一個阿嬤。仲介告訴我,我每個月的薪水是新台幣17,000元,但事實上我只拿到了3,000新台幣。名義上,我的工作是照顧阿嬤;實際上,我也「照顧」雇主的生意。
我的雇主在傳統市場有個攤位。他們會在凌晨2點左右去批發市場,然後在附近的小市場轉售他們批發來的貨品。雇主把我和他的母親──也就是我照顧的阿嬤──帶到攤位,讓我在照顧阿嬤的同時在那裡工作。在攤位上,我要切肉和排骨,清洗蔬菜,同時也要留意阿嬤的狀況。如果她離開了攤位,我會因為沒有看好她而被罵。大概在中午時分收拾好攤位後,我還得帶著阿嬤在烈日下散步。回到家後,要繼續煮飯、打掃、整理沒賣掉的菜。
我沒有休假,也沒有薪水。我沒有收到合約上寫的新台幣17,000元,甚至連被扣到只剩台幣3,000元的薪水都沒拿到。我的薪水被扣掉是因為大部分錢都被我的仲介留下來,說是折抵仲介費。我不明白為什麼,以為可以找台灣政府幫我主持公道,但是我的雇主根本不准我用他們的電話。我大哭了一場。我的雇主把這件事告訴了仲介。仲介則對我說,我必須返回越南。
他們出示我的工作紀錄,說我換過太多次仲介了!這根本無法理解:我到台灣後只在兩個地方工作過,但在文件上,我總共換了6名台灣仲介。我不會說國語,仲介雖然帶著越南翻譯過來,但他們都騙我。我根本不知道他們實際上在搞什麼。
被不良仲介扣押薪水,每月只有台幣3,000元
在台灣生活很難,但空著手回家更糟糕。我的孩子還小,我丈夫沒有工作。我不明白為什麼仲介急著把我遣返。直到很久以後才知道:如果我回家後,還要再次出來工作,仲介就有機會再向我收一筆介於5,000到6,000美元之間的仲介費。
總之,在台灣做白工之後,我身無分文地回家了。我碰到的越南仲介很同情我的處境。他給我100美元,要我用這筆錢買禮物給孩子。我花了80美元從河內回到家鄉,其餘的20美元用在幫父母掃墓。
多年後,在越南,我向當年的台灣仲介提告,因為他非法沒收我的薪水;我要求他賠償2,000美元。接手我案子的越南女警總共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處理。一名台灣警察聯絡上我,說那位台灣仲介已經破產了,沒有錢還我他沒收的薪水,只能給我700美元補償。「要嘛拿走這筆錢,要嘛什麼都沒有!」這是他給出的建議。我決定接受。這個案子就這樣結束了。
回到越南後,孩子們經常看到我哭,因為我感到很無助。我決定透過河內的另一家仲介返回台灣工作。我在仲介辦公室等待了一個月。那個月有多達36人在受訓。我幫這群人做飯,也等著他們幫我找到一份合約。一個月後,我第二次回到台灣。
這次,我受雇去照顧一名中風且腿部受傷多年的男子。他也飽受便秘折磨,這讓他大部分時間都很痛苦,尤其是在那些只能用哭嚎紓解疼痛和沮喪的晚上。我用我知道的護理技巧來照顧他,讓他的病情與便祕有所改善,使用的藥物也減少了。
台灣的護理師稱讚我很厲害,我的病人也非常感謝我的幫助,但他的女兒卻不這麼認為。她通常會在半夜下班回家,如果看到我睡了,她就會罵我。我的病人有4個成年子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孩子,照顧病人也意味著要照顧他的孩子和孫子。我還得打掃他們的4間房子。
那時我已經在台灣工作了幾年,但我不會說太多國語,因為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沒有時間與工作以外的人交流。工作整整3年後,我告訴我的仲介,我不能再繼續這樣工作下去了。病人的家人同意讓我離開,但我的薪水依然只有每月台幣3,000元,而不是我應得的17,000元新台幣。我想在越南買房,但金價漲得太厲害,我的積蓄買不起房子,所以我決定再簽第三次合約。

經歷過的黑暗,也能繪出色彩
正是在這些艱困的時期,我開始畫畫。雇主家對面有一個小公園,來自印尼、泰國和越南的看護們會在那邊小聚、聊天。其中一位看護給了我一份《四方報》。能看到用越南語出版的報紙很感人,更感人的是看到這些越南移民同胞的畫作和文字發表在報紙上。我也開始畫畫了。我只能在完成工作、打掃完房子、病人睡覺後,才開始畫畫。
那年我36歲。我覺得自己的青春在台灣一天天流逝;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家親吻我的孩子、給他們一個擁抱。對於一個越南女人來說,生命似乎是不公平的。做一個越南男人似乎容易多了。我等待春天降臨我的生活。
我用鉛筆在我能拿到的任何紙上畫畫。我畫了很多,然後把這些作品寄給報社。看到他們刊出我的圖畫,我欣喜若狂。報社編輯來拜訪我,我開始把作品拿去報名比賽或展覽,並多次獲獎。我的雇主允許我去參加頒獎典禮,也鼓勵我繼續創作。他特別鼓勵我練習中國書法,並為此買練習本給我。我沒有顏料或彩色筆,也不知道在哪裡可以買到這些畫具。鄰鎮的一位藥師在報紙上看到了我的作品,想支持我,於是與報紙聯繫,得到我的聯絡方式,並獲得了我雇主的許可來拜訪我。那天,他帶我到附近的一家百貨公司,買了顏料、水彩筆和紙張。他的慷慨和鼓勵是我繼續創作的動力。

在台灣做第三份工作時,我努力工作,支付我女兒在台灣讀大學的學費。她現在30出頭,經營一家人力仲介公司,與台灣仲介合作,我則幫助她訓練未來的看護。我遇到了這麼多惡毒的仲介,現在希望我們可以幫助需要的人在台灣找到工作,而不會重蹈我的覆轍。當然,我們也有些員工會「逃跑」──在我們派出的100名工人中,有3人在抵達台灣後立即離開。他們在來台灣之前就有人接應,這些人告訴他們可以幫忙找到「其他工作」。我和其中一個人談過,向她解釋會遇到什麼樣的風險,比如成為非法勞工之後,生病了也不能去看醫生、不會得到政府的幫助等等。她接受了我的建議,並返回工作崗位。她後來感謝我建議她留下來。
在台灣有3次工作經驗後,我已經回到越南一段時間。我開始以生命經驗之外的主題進行創作。現在,我是一個藝術家。非常感謝台灣多位好朋友:《四方報》主編張正、廖雲章小姐一直盡心盡力幫忙,我才有今天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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