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 9 月,是許多年輕人踏入人生新階段的時刻。今年9月6日,國立台灣大學舉行 115 學年度開學典禮,迎接逾萬名學碩博新生。校長陳文章以「把專業學好、把專業用出來奉獻社會」、「走出教室、認識真實世界」、「學會選擇、也學會承擔選擇」勉勵新生,同時提醒年輕人學習溝通及同理心。
聽到這些話,我想到的卻不只是大學教育。作為一名從警多年的警察,也是一名正在警察教育現場授課的教師,我更想到今年剛進入警專的年輕學子。因為台大校長所談的,其實也是警察教育必須回答的一個核心問題:我們究竟要培養什麼樣的警察?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比「如何教會學生當警察」更加重要。
學好專業,但不能只停留在「知道」
警察當然需要專業,法律、警察學、犯罪偵查、交通、刑事鑑識、射擊、體技能,以及各項警察勤務,都是成為一名警察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但警察教育如果只停留在「把知識教會」,其實還不夠。因為知識回答的是「是什麼」,專業解決的是「怎麼做」,而一名成熟的警察,還必須繼續追問: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真正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我這樣做,對人民意味著什麼?
學生在學校裡面對的是考卷,未來走進社會面對的卻是人。考試題目通常有標準答案,但警察勤務往往沒有。家庭糾紛可能同時涉及法律、情緒與家庭關係;交通事故不只是肇責判定,也可能伴隨傷者及家屬的焦慮;處理治安案件時,警察面對的可能是被害人、嫌疑人、旁觀者與不同立場的群眾。
因此,警察真正的專業,不是能背出多少條文,而是能不能在複雜的現場,正確運用法律及專業,做出適當的判斷,這也是為什麼警察教育不能只培養「很會自己的專業」的人,而應該培養能夠把專業帶進真實世界、理解問題、分析問題並解決問題的人。

走出教室,才會真正理解「警察」兩個字
警察教育不能只在教室,課本告訴我們什麼是依法行政,但走到街頭,面對的可能是一名情緒激動、完全不願意聽你說話的民眾,課本告訴我們如何處理案件,但真實現場可能因為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判斷,而改變整個事件的發展,這就是知識與真實世界之間的距離。
因此,我經常提醒警專學生:不要只問「老師會考什麼」,更要問「未來工作會遇到什麼」,課堂上的每一條法律、每一個程序、每一項勤務,未來都可能成為你站在第一線時的重要工具。
但除了把課本讀熟,更要開始理解這個社會,理解為什麼有人犯罪,也理解為什麼有人成為被害人;理解民眾為什麼不信任警察,也理解警察為什麼有時候必須依法做出民眾不喜歡的決定。當一名學生開始願意觀察這些問題,他才真正開始從「學生」走向「警察」。
警察每天面對的不是案件,而是「人」
台大校長談到溝通及同理心時,提出一個值得警察教育特別重視的觀念:如果自己說的話對方聽不懂,或者沒有聽懂對方的話,問題不能只歸咎於對方。
這句話放在警察工作上,非常深刻。因為警察每天面對的,就是「人」,報案人需要被理解,被害人需要被安撫,違規民眾需要被說明,犯罪嫌疑人需要依法應對,家庭暴力案件中的當事人可能處於極度恐懼之中,交通事故現場的家屬可能正在情緒崩潰。
如果警察只會把法條講清楚,卻不會讓民眾真正理解,那麼即使法律說得完全正確,也不一定是一場成功的執法。溝通,不只是把自己的話說出去,而是讓彼此真正理解,同理心也是如此,同理心並不是要求警察同意所有人的想法,警察仍然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仍然必須對違法行為採取必要的處置。
但即使不同意對方,我們仍然可以試著理解:「他為什麼會這樣想?」「他現在真正擔心的是什麼?」「如果我是他,我希望警察怎麼對待我?」這不是降低執法標準,而是提高執法品質。有溫度,不代表沒有原則;有同理,不代表不依法;能溝通,也不代表不能執法。真正成熟的警察,應該能夠在依法行政及人性理解之間取得平衡。

警察需要的不只是執行力,更是判斷力
警察工作充滿選擇,面對案件,先做什麼、後做什麼,是選擇;面對衝突,如何介入,是選擇;面對執法尺度,如何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做出適當處置,同樣是選擇。
因此,警察教育不能只訓練學生「怎麼做」,還必須訓練他們思考:為什麼這樣做?還有沒有其他方法?這個選擇可能產生什麼後果?如果結果不如預期,我該如何調整?一名只會按照指令行動的警察,可以完成工作;但一名具有判斷能力的警察,才能真正面對複雜的社會。
所以,警察教育真正需要培養的,不只是「執行力」,更是判斷力、思考力與責任感。
選擇當警察,就必須學會承擔
今年進入警專的一年級學生,或許曾經有各種不同的理由選擇警察,有人因為理想,有人受到家庭影響,有人看重工作的穩定,也有人只是希望為自己找到一條人生道路,這些原因沒有絕對的對錯。
但當一個人決定穿上警察制服,也就選擇了一份公共責任,未來的警察工作並不會永遠如想像中理想,可能有辛苦的勤務、繁重的工作、複雜的人際關係,也可能面對民眾的不理解與社會的質疑。甚至有一天,你可能會問自己:「我當初為什麼要選擇當警察?」我想,這也是成長的一部分。
選擇本身沒有保證一定正確,但選擇之後,就應該認真走;如果發現不適合,也要有勇氣面對並調整。真正重要的,不是人生從來沒有做錯選擇,而是每一次選擇之後,我們有沒有變得更成熟、更有判斷力。

2 年後,你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警察?
警專 2 年看起來很長,其實很快,今天的新生,可能還在適應制服、內務、體能訓練與團體生活;兩年後,他們將走進派出所、交通、刑事、保安等不同單位,真正站在第一線面對社會。
那時候,我希望他們不只是能回答:「我會不會執行勤務?」更能回答:「我為什麼要這樣執行?」「我這樣做,對民眾意味著什麼?」「我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警察?」這或許才是警察教育真正應該帶給年輕人的東西。
我經常用這段話提醒學生:知制度、懂法律、會執行、能思考。知制度,是建立基礎;懂法律,是守住底線;會執行,是具備能力;能思考,則是走向成熟。但如果再往前一步,我認為還需要三件事:會溝通、懂同理、有擔當,因為警察最後面對的,從來不是冷冰冰的法條,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
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有專業,也有人味」的警察
警察是國家公權力最直接接觸人民的第一線,人民可能不了解警察機關的組織架構,也未必熟悉複雜的法律制度,但他可能在人生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第一個看到的就是警察。因此,一名警察的專業,不只是辦案能力與執法能力,也包括他的判斷、溝通、態度與責任感。
我們當然期待年輕警察依法執法,但更期待他們理解: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及人民權益,而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有多懂法律。我們希望他們有執法的勇氣,也有傾聽的耐心;有堅守原則的態度,也有理解他人的能力;面對錯誤敢於承擔,面對挫折願意重新站起來,這樣的警察,才是人民真正需要的警察。
因此,給現在正在警專接受訓練的年輕人,我想說:把專業學好,但不要只會背書;走出教室,去理解真實的社會;學會溝通,也學會同理;勇敢做選擇,也願意承擔選擇;更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問自己一個問題:兩年後,你希望人民記住的,是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如果你能一直思考這個問題,也許你真正學會的,就不只是如何成為一名警察,而是如何成為一名值得人民信任的警察。
(作者為大葉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班研究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秘書室主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察法規)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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