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

【投書】下午 4 點前他是特教生,但放學以後呢?

如果我們已經知道一個特殊需求孩子在學校裡需要這麼多支持,為什麼到了放學以後,卻會期待一個資源更少的課後照顧現場,獨自接住同一個孩子? 如果我們已經知道一個特殊需求孩子在學校裡需要這麼多支持,為什麼到了放學以後,卻會期待一個資源更少的課後照顧現場,獨自接住同一個孩子? 圖片來源:CandyRetriever/Shutterstock

下午 4 點以前,小傑是一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他有特教巡迴老師,有個別化教育計畫,老師知道他為什麼坐不住,也知道同樣一份作業,他可能需要比其他孩子更多的時間。有些事情做不到,不一定是不願意;有些規則反覆提醒,也不是故意不聽。在學校裡,我們已經慢慢學會用「特殊需求」理解他的困難,也知道他需要的未必是更多責備,而是更多適合他的支持方式。

下午 4 點,放學鐘聲響起,小傑背起書包,離開學校,走進課後照顧班。他還是同一個孩子,注意力困難沒有因為放學消失,衝動控制沒有因為走出校門突然變好,需要比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作業,也沒有因此變得容易。真正改變的,是他身邊的支持。

白天有特教巡迴教師、個別化教育計畫,以及學校裡的支持系統;放學後,陪伴他的可能只剩下一名必須同時照顧許多孩子的課後工作者。

讓人困惑的是:如果我們已經知道一個特殊需求孩子在學校裡需要這麼多支持,為什麼到了放學以後,卻會期待一個資源更少的課後照顧現場,獨自接住同一個孩子?

融合,不只是把孩子放進同一間教室

這幾年,「融合教育」已經成為台灣特殊教育的重要方向。我們期待特殊需求孩子不因為障礙或學習上的差異被隔離,而能和其他孩子一起學習、一起生活。現行《特殊教育法》也將融合、個別化、合理調整、通用設計等精神,納入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的重要原則。

可是,法律確立了方向,不代表融合從此變得容易。一個 ADHD 孩子坐在普通班裡,可能需要老師一次又一次提醒他回到座位;一個學習障礙孩子面對和其他同學相同的作業,可能需要拆解題目、調整份量;一個有情緒行為困難的孩子,在衝突發生之後,需要的也不只是責備,而是有人陪他理解剛才發生了什麼,再重新練習一次。融合從來不只是把不同的孩子放進同一間教室,真正的融合,是當差異出現時,環境有沒有能力回應。

其實,現行特殊教育制度早已承認這件事。特殊需求孩子進入普通班之後,並不是把孩子交給導師就結束,依孩子的需要,學校可以透過資源班、巡迴輔導、特教教師、助理人員、輔導與相關專業服務提供支持,必要時也有班級人數調整與合理調整等制度。這些制度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融合是一個需要資源才能實現的價值。不能一方面期待普通班老師接住不同需求的孩子,一方面又認為只要老師夠有愛心、夠有耐心,就應該什麼都做得到。

如果連擁有特教教師、助理人力與相關專業支持的校園,都還需要不斷調整人力、制度與方法,才能讓融合往前走,那麼下午 4 點以後,我們更沒有理由認為事情會突然變得容易。圖片來源:Nuva Frames/Shutterstock

連學校裡的融合,都還需要更多支持

即使在支持相對完整的學校,融合教育在第一線仍然面臨許多困難。當一個孩子需要大量個別協助,老師如何同時照顧其他 20 幾個孩子?當孩子突然出現情緒或行為問題,誰能暫時接手?當合理調整被其他孩子理解成「不公平」,老師又要如何說明?特教教師、助理人員與相關專業能不能在需要的時間進場,也會直接影響普通班老師是否有能力回應孩子。這些困難並不代表融合教育錯了,反而提醒我們,融合從來不是一句「讓大家在一起」就能完成的事情。

如果連擁有特教教師、助理人力與相關專業支持的校園,都還需要不斷調整人力、制度與方法,才能讓融合往前走,那麼下午 4 點以後,我們更沒有理由認為事情會突然變得容易。孩子的需求沒有因為放學而減少,但能夠支持他的資源卻可能減少,這正是課後融合最需要被討論的地方。

有位置,不代表接得住

台灣的課後照顧制度並不是完全沒有注意到特殊需求孩子。現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身心障礙兒童,招收身心障礙兒童時原則上也應酌減班級人數;學校可以依身心障礙兒童的照顧需求開設專班,對有個案輔導需求的兒童,也可以視需要引進社會福利、輔導、特教或其他專業人員。換句話說,制度本身其實已經承認,有些孩子的課後需求,不可能只靠一名課後照顧老師完成。

問題是,從法規承認需求,到第一線真的取得支持,中間還有一段距離。誰負擔增加的人力?一般課後服務工作者遇到超出自己專業能力的情緒行為問題時,可以向誰求助?需要特教、心理、社工或其他專業支持時,這些人能不能真正進入課後現場?在專業資源原本就比較稀少的偏鄉,又要到哪裡找到這些人?

尤其還有一群更容易被忽略的孩子,他們可能已經出現明顯的注意力、閱讀、書寫、社交或情緒行為困難,卻還沒有完成鑑定;有些甚至不一定符合正式特教資格,實際上卻已經很難適應一般課後環境。當支持和資格綁得太緊,「有需求」與「有身分」之間就會出現一段空白。而最容易掉進這段空白裡的,往往正是那些已經遇到困難、卻還沒有任何正式身分可以替他取得資源的孩子。

如果一般課後班接不住的孩子,最後全部被集中到另一個地方,這會不會又形成另一種隔離?圖片來源:WOSUNAN/Shutterstock

把孩子另外帶走,就是答案嗎?

面對一般課後環境難以承接的孩子,一個直接的答案,是成立特殊需求課後照顧班。我們現在確實也正在做這件事情,透過小班、較高的師生比、作業調整、情緒管理、社交技巧與行為支持,讓孩子出現困難時,有更多時間停下來,再重新練習一次。對某些孩子而言,這樣的密集支持確實有必要,但另一個問題也不能迴避:如果一般課後班接不住的孩子,最後全部被集中到另一個地方,這會不會又形成另一種隔離?

如果我們相信融合,就不能只是建立另一套「特殊孩子去的地方」,然後認為問題已經解決。特殊需求課後班或許有存在的必要,但它不應該成為「因為你不適合一般環境,所以只能永遠留在這裡」的終點,而更可能是一個支持基地。當孩子需要密集協助時,先提供足夠的支持;隨著情緒、學習與社交能力逐漸建立,再增加他參與一般環境的機會。

但只有孩子準備好還不夠,環境也必須準備好。如果孩子學會控制情緒,最後卻回到一個沒有任何調整空間的環境;如果孩子終於學會求助,現場卻沒有人有時間回應,那麼我們仍然只是把所有適應的責任交給孩子。真正的融合,不是只有孩子學會改變,環境也要有改變的能力。

特殊需求兒少,從來不只是教育問題

問題走到這裡,其實已經不只是「課後老師要不要懂特殊教育」。孩子的生活,本來就不是按照政府部門的組織圖發生的。在學校,他是學生,所以由教育系統負責;回到家,他是孩子,所以成為家庭的責任;進入課後照顧,他又成為接受照顧服務的兒童。可是對孩子而言,這些身分從來沒有真正分開。

一個孩子因為 ADHD 坐不住,看起來是教育問題;放學後因為寫不完功課和老師衝突,看起來成為課後照顧問題;晚上回到家,父母又因為功課和孩子爭吵,最後變成家庭問題。可是,這真的是三個不同的問題嗎?它們發生在同一個孩子身上,只是我們用不同的制度,把它切成了不同的名字。

因此,特殊需求兒少需要的,本來就可能超過單一專業。有些孩子需要特教教師協助學習,有些需要心理專業協助情緒,有些需要職能、語言等專業支持;有些家庭需要社工協助連結資源、陪伴家長,而第一線課後照顧工作者也需要有人提供諮詢、督導與方法。不是每一個孩子都需要所有專業同時進場,真正重要的是,當需求出現時,適合的專業能不能進得來。

如果融合需要合理調整、人力、專業協作、適切的師生比與家庭支持,那麼這些條件就不應該隨著下午 4 點的鐘聲一起消失。圖片來源:Chokniti-Studio/Shutterstock

我們需要的,也許不只是「課後融合教育」

如果把所有問題都稱為「課後融合教育」,最後很容易再次把責任交回教育工作者。也許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是一套更完整的「課後融合支持」。這不是現行政策的正式名稱,而是一種重新理解問題的方法:它不是要求所有一般課後班無條件接收所有孩子,也不是把所有特殊需求孩子集中到另一套系統,而是建立一個具有不同支持強度的網絡。有些孩子只需要課後工作者具備基本的特殊需求知能與環境調整能力,就能留在一般環境;有些孩子需要特教、社工、心理或其他相關專業定期進場;也有一些孩子,在某個階段確實需要小班、高師生比與密集陪伴。

重點不應該是把孩子分成「可以融合」與「不能融合」,而是讓支持跟著孩子的需要移動。需要更多支持時,系統能靠近他;當能力逐漸建立,支持可以慢慢退到後面。如此,融合才不是把孩子硬塞進一個還沒有準備好的環境,也不是因為孩子比較難帶,就把他永久送往另一個地方。真正需要建立的,是教育、社政、家庭、社區以及不同專業之間能夠共同承擔的支持網絡,讓孩子不必因為下午 4 點鐘聲響起,就重新回到一個只能靠自己適應的世界。

我們當然可以期待課後融合,但不能只把「接納」兩個字交給第一線。如果融合需要合理調整、人力、專業協作、適切的師生比與家庭支持,那麼這些條件就不應該隨著下午 4 點的鐘聲一起消失。真正的融合,從來不只是把一個特殊需求孩子放進一群一般孩子中間,而是當他的需求出現時,環境裡有人知道該怎麼回應,也有人可以和第一線一起承擔。

我們不能要求孩子自己跨越教育、社政、家庭與社區之間的制度縫隙,真正應該跨過那些縫隙的,是支持孩子的系統。如果連資源相對完整的校園,都需要一整套支持才能讓融合往前走,那麼放學以後,我們更不能期待一個資源更少的課後現場,獨自完成這件事情。當我們說融合是一個重要的價值,就必須願意提供實現這個價值所需要的條件,否則最後承擔「融合」代價的,仍然可能是那個最需要被支持的孩子,以及那個被要求獨自接住他的第一線工作者。

所以,當融合教育走出校門,誰來和孩子一起走下去?

(作者為社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主任、前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05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