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

【投書】「可教化」不該是沒有上限的假設:從校園失序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隱性縱容

我們當然不能輕率將人貼上「不可教化」標籤。但我們也不能拒絕討論:是否存在高風險類型,需要不同於一般減刑與保密規範的審查機制? 我們當然不能輕率將人貼上「不可教化」標籤。但我們也不能拒絕討論:是否存在高風險類型,需要不同於一般減刑與保密規範的審查機制? 圖片來源:Pink_Zebra/Shutterstock

每一次重大少年暴力事件發生,社會都在問同一個問題:刑責是否太輕?法律是否該修?

但真正令人不安的,從來不只是判決本身,而是一種更深層的困惑:為什麼有些孩子一再犯錯,卻似乎從未真正承擔後果?

《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預設,孩子全部可教化

《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核心精神,是保護未成年人、避免標籤、鼓勵自新。這樣的立法初衷值得肯定。然而,在制度設計上,我們幾乎預設所有未成年人都具有高度可教化性,因此不得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原則上減刑、犯罪紀錄得以塗銷、審理過程高度保密、假釋機制相對寬鬆。

這些安排都建立在「還有未來」的假設之上。但問題在於,我們是否建立了一套清楚、客觀、專業的評估機制,去區分不同風險層級的少年?哪些是一時衝動?哪些是長期反規範模式?哪些已呈現持續再犯風險?

當制度拒絕分層,只剩全面寬容,「可教化」便成了一種沒有上限的假設,而不是經過專業評估後的判斷。

當孩子一次次試探界線,而制度卻沒有給出清楚且一致的後果,界線自然會鬆動。圖片來源:alexandrazarnescu/Shutterstock

犯錯的成本被不斷稀釋

教育與司法有一個共同原則:錯誤必須產生成本,規範才有重量。但在現實結構中,我們逐漸看到另一種現象:孩子犯錯,老師被檢討;孩子失控,學校承受壓力;孩子屢次違規,留下輔導紀錄,卻未必產生實質責任累積。久而久之,制度傳遞的訊息變成:犯錯,後果會被緩衝;責任,可以被轉嫁。

新北校園割喉案之所以讓社會震驚,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後續浮現的背景──加害少年並非毫無紀錄,而是早有過往的校園違規與衝突徵兆。當孩子一次次試探界線,而制度卻沒有給出清楚且一致的後果,界線自然會鬆動。而當界線鬆動到無法回頭時,代價往往不再只是個人的,而是整個社會共同承擔。

失序,從更早的地方開始

這樣的結構,並不是到了青春期才出現。在幼教與融合教育現場,第一線早已承受高度壓力。

近年學前特教需求增加,部分來自更早期辨識與通報,部分與家庭壓力型情緒行為困難有關。融合教育理念值得支持,但前提是資源與配套必須同步。現實卻往往相反:人力尚未補齊,卻先上評鑑;專業支持尚未穩定,卻先要求成果;行政負擔持續增加,教學能量被不斷壓縮。

特教評鑑上路之所以引發高度反彈,並非是反對特殊需求孩子,而是質疑制度倒序,在支持未落實之前先進行檢驗。若評鑑變成文書堆疊,而非專業支持工具,只會加劇離職潮,甚至形成反向誘因,讓收托量能更加保守。

在這樣的制度氛圍下,老師承擔的已不只是教學壓力,而是風險。以餵藥為例。家長依法委託後,老師必須依醫囑給藥並完整記錄,但幼兒可能因味苦或恐懼而掙扎抗拒。停止,可能違反醫囑;繼續,可能被質疑強迫;為避免嗆咳而輕扶,又可能被截圖成壓制。若制度沒有清楚界定合理的保護性協助標準,專業判斷便成為個人風險。

當孩子從小看到的是規範可以談判、後果可以緩衝、責任可以轉移,那麼進入青春期後,制度要重新建立邊界,將更加困難。

當孩子從小看到的是規範可以談判、後果可以緩衝、責任可以轉移,那麼進入青春期後,制度要重新建立邊界,將更加困難。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可教化」需要評估

我們當然不能輕率將人貼上「不可教化」標籤。但我們也不能拒絕討論:是否存在高風險類型,需要不同於一般減刑與保密規範的審查機制?

成熟的少事法制度,應該包括:可教化性的專業評估標準、屢次重大違規的責任累積機制、假釋審查納入被害人意見、幫派利用未成年人之加重處罰、前科塗銷的分級制度。

畢竟,保護未來不等於免除責任,而教化也不等於沒有界線。教育需要包容,但包容不能沒有邊界;司法需要保護,但保護不能等於縱容。當制度長期替錯誤緩衝成本,卻沒有建立清楚而一致的責任機制,界線終將失去重量;而當界線失去重量,社會承擔的,往往已經不是一次違規,而是一場無法回頭的悲劇。

(作者為幼教工作者)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123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