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屋聚落保存爭議,歷經 7 年居民抗爭、文化團體奔走、文化資產審議及行政訴訟,近日因法院判決要求重新審議聚落保存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對居民而言,這或許是最後一次守護家園的機會;對台灣而言,則是一個重新思考文化治理方向的重要契機。
真正值得討論的,從來不是「保存或開發」的二選一,而是如何讓保存成為新的發展方式。當世界已逐漸從「保存建築」走向「保存生活」,馬崗考驗的也不只是文資審議,而是台灣是否具備以文化引領地方發展的治理能力。馬崗石頭屋聚落爭議:台灣為什麼總難以兼顧保存與發展?
近 20 年來,國際文化保存觀念已出現重大轉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提出「歷史都市景觀」(Historic Urban Landscape,HUL)理念,主張保存的不只是單一建築,而是建築、自然環境、居民生活、地方產業與文化記憶共同構成的人文地景;《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也將文化與自然遺產列為永續城市的重要基礎。文化保存因此不再只是文史工作,而是衡量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
世界各國的經驗也早已證明,文化保存與地方發展並非零和關係。日本白川鄉完整保存聚落景觀,使居民生活、傳統建築與地方文化得以延續,並成為兼具文化價值與地方經濟的典範;瀨戶內國際藝術祭則透過藝術串連島嶼聚落與港灣文化,讓原本人口外流的地方重新獲得活力。近年聯合國世界觀光組織更倡議「再生式旅遊」(Regenerative Tourism),強調觀光不只是減少破壞,而應讓地方文化、自然環境與居民生活因觀光而變得更好。這些案例共同說明,真正具有競爭力的地方,往往不是興建更多設施,而是保存那些無法複製的文化特色。
馬崗真正珍貴的,也從來不只是 20 餘棟石頭屋,而是一座完整的海岸聚落。石頭屋、海岸地形、潮間帶、漁業文化、居民生活方式,以及數百年累積的人文記憶,共同構成獨特的文化景觀。如果只留下零星建築,其餘空間被大型開發取代,即使石屋仍在,也只是失去生活脈絡的展示品。《文化資產保存法》設置「聚落建築群」與「文化景觀」制度,其精神正是在於保存整體歷史環境,而非孤立的建築物。然而,比起討論是否保存,更值得追問的是:台灣為什麼總是難以兼顧保存與發展?

留下馬崗,也留下台灣的未來競爭力
馬崗保存爭議延宕多年,反映的不只是個案爭議,而是文化治理長期存在的制度斷裂。文化資產由文化主管機關管理,地方創生由國發會推動,觀光涉及交通觀光部門,海岸土地又牽涉國土、環境與海洋管理,各自依循不同法令、預算與行政體系,缺乏跨部會整合機制。結果往往不是沒有保存意願,而是缺乏一套能同時兼顧文化、居民生活與地方發展的治理架構,使許多文化聚落始終陷於「保存與開發」的對立之中。
因此,真正成熟的文化治理,不應停留在反對開發,而是提出兼顧保存與發展的新藍圖。馬崗完全有條件成為台灣文化治理的示範基地。第一,可串聯卯澳漁村、三貂角燈塔、草嶺古道及東北角海岸景觀,發展兼具文化、生態與歷史特色的海洋文化路徑;第二,可活化石頭屋,引入青年返鄉經營特色住宿、書店、工藝及地方餐飲,讓聚落重新恢復生活機能;第三,更重要的是建立居民共同參與的治理機制,透過社區組織、地方創生團隊與政府協力,使居民成為文化保存的主體,而不是政策的被動接受者。
近年行政院推動地方創生 2.0,文化部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國發會也持續倡議地方品牌與青年返鄉,這些政策若能透過跨部會整合,以馬崗作為文化治理示範案例,不僅能保存聚落,更可能建立一套兼顧文化、生活、產業與社區參與的新治理模式。
文化資產保存,從來不是拒絕發展,而是重新定義什麼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發展。一座歷史聚落的形成,需要數百年的自然演變與居民共同生活累積,其文化價值無法透過短期開發重新複製。當世界愈來愈重視文化作為地方品牌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時,台灣若仍停留在拆除重建的思維,不只是失去一座聚落,更可能錯失建立文化經濟與地方創生典範的契機。
馬崗今天站上的,不只是文資審議的十字路口,更是台灣文化治理的重要考題。一個成熟社會真正留下的,不只是建設,而是選擇留下什麼。文化治理的價值,不在於阻止任何改變,而是在改變之中,仍能守住地方最難以複製的歷史、人文與生活方式。
當全球愈來愈重視文化作為國家軟實力的重要來源,台灣真正具有國際辨識度的,不只是科技產業,更包括海洋聚落、原住民族文化、客庄文化、歷史街區等多元文化資產。這些無法複製的地方特色,不只是文化資產,更是未來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
馬崗石頭屋的未來,因此不只是新北市一項文資審議案件,而是一場關於台灣如何面對歷史、如何理解發展,以及如何建立文化治理能力的公共選擇。唯有把文化視為發展的起點,而不是開發過程中最容易被犧牲的成本,台灣才能真正留下屬於自己的風景,也為下一代留下無法複製的文化記憶。
(作者為文化大學副教授、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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