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原住民族狩獵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討論往往很快走向對立:一方強調生命無價,要求嚴刑峻法;另一方則主張狩獵是文化傳統,不應被主流價值輕易否定。近日屏東霧台獵殺黑熊事件,再度引發這樣的衝突。
陳玉敏女士的評論指出,狩獵應以「尊重與責任」為核心,而非成為「血統特權」,並反對將濫捕行為除罪化。這樣的立場,對生命價值的堅持,值得肯定。然而,若僅將事件歸因為「個人脫序」或「價值觀錯誤」,恐怕忽略了更深層、也更不容易被看見的問題──殖民體制如何長期破壞原住民族的文化教育系統,使狩獵失去原本的倫理根基。
狩獵是套完整的教育制度,卻被殖民摧毀
在太魯閣族(我族)的知識體系中,狩獵從來不是單純的捕殺行為,而是一套完整的生命教育。
真正的獵人,並不是技術最強、獵物最多的人,而是懂得在山林中學習節制、謙遜與責任的人。獵人是在長時間的師徒傳承中,透過身體實踐,學習敬畏祖靈(Utux)、遵守祖訓(Gaya),理解「什麼時候能取、什麼時候該停」,並在分享中確認自己與群體、土地的關係。
換句話說,狩獵原本是一所「山林學校」。問題是,這所學校早已被強制拆毀。
殖民治理將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收歸國有,劃為國家公園、林班地與禁獵區,族人被迫離開原本作為文化教室的山林。這不只是限制狩獵行為,更是切斷了文化教育發生的空間。
當師徒制度無法延續、倫理訓練無從進行,狩獵自然失去原本的文化約束。年輕世代若只能在道路邊、以現代化獵具進行零碎獵捕,狩獵就容易走向去脈絡化、去倫理化。這並不是血統的問題,而是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權被長期剝奪後的結果。
當社會只看到結果,卻不願回頭追問「文化是如何被拆解的」,對個人行為的譴責,終究只是治標。

法律不是中立的,忽視文化也是一種權力
常有人說:「法治社會就要依法行事,不能有例外。」但對原住民族而言,現實往往不是「要不要守法」,而是被迫在兩套規範之間成為錯的人。
在我族社會中,Gaya不是裝飾性的傳統,而是一套具備高度約束力的內在律令。違反Gaya,不只是個人行為失當,更可能影響家族與群體的平衡,甚至被視為對祖靈的不敬。
然而,國家法律往往無視這套長期運作的規範,將神聖的狩獵行為一概翻譯為「非法取得資源」或「偷獵」。當法律只承認自己的語言,卻拒絕理解在地秩序,獵人便在制度中被迫成為罪犯。他們不是在爭取特權,而是在爭取文化自主權,讓原住民族有空間以自身的規範參與自然治理。
「科學監測」若沒有平權,只會加深不信任
每逢保育爭議,「加強科學監測」往往成為標準答案。但問題不在科學,而在於監測是否建立在平等的知識體系的關係之上。
原住民族世代累積的山林生態知識,經常被視為不夠嚴謹的民俗經驗,卻很少被真正納入決策。獵人對動物族群、棲地變化與季節節奏的長期觀察,往往被忽略,取而代之的是單向通報與取締。
若沒有知識平權與文化肯認,「科學監測」只會成為另一種監控語言,而非合作工具。真正可行的方向,是建立共管機制,讓傳統知識與現代科學在制度上並列,讓獵人從被管理的對象,轉為生態治理的參與者。

從嚴刑峻法走向文化復權
我不反對依法管理,也不否認個人必須為行為負責。但如果社會只想用更嚴厲的法律填補「法律黑洞」,卻不願正視殖民歷史造成的文化斷裂,那麼類似的爭議只會一再重演。
真正需要修復的,不只是法律漏洞,而是被拆毀的「獵人學校」。
文化復權,意味著重建以Gaya為核心的獵人教育、推動共管治理、讓法律能對話而非排除文化,也正視經濟與工具如何影響行為選擇。
當我們看到後人在廢墟中迷路,若只責怪他們走錯方向,卻不追問是誰拆了那座教導品格的殿堂,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黑熊之死,不該只換來更多對立。它應該促使我們誠實面對:狩獵亂象的背後,是一座被殖民切斷的文化教育體系,正在等待被修復。
(作者為太魯閣族文化研究者、國立東華大學科學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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