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期的哲學諮商室,是因為最近有某個台灣的大型公益組織被詐騙了 3,000 萬美金卻不願意承認,這個專欄的主編請我從哲學的角度來看這個現象。
實際上這個新聞事件是個很有意思的哲學問題,所以我們不把重點放在討論事件本身,因為網路上不乏被「美國駐外將軍」感情詐騙的單身女子,許多家庭裡也有被長年心甘情願被自己的子女詐騙的父母,古今中外社會也有多的是被政治人物詐騙的人民。不管是哪一種形式的詐騙,真正困難的地方往往不是「不知道自己被騙」,而是「承認自己被騙」,因為一旦承認被騙,就必須重新解釋自己過去的判斷、信任與自我形象。
說出「我被騙了」,等於承認自己沒有以為的那麼聰明
一個人被詐騙之後,最直覺的反應似乎應該是「我被騙了,趕快止損」,但現實中卻經常出現另一種情況:明明已經有大量證據顯示對方是詐騙,當事人仍然不願意承認,甚至會替對方找理由、繼續匯款,或者反過來責怪提醒他的人。
乍看之下,這似乎很不理性。但如果從心理學與哲學來看,這種行為其實非常符合人性。因為說出「我被騙了」這句話,表面上只是在描述一件事情,實際上卻可能同時包含幾個非常痛苦的訊息:
- 我判斷錯了。
- 我的錯誤判斷為我自己帶來了損失。
- 我竟然相信了一個不值得相信的人。
- 我沒有以為自己以為那麼聰明,因為我上當了。
- 我可能因為承認上當而被別人看不起。
所以,被詐騙真正傷害的,往往不只是錢,而是人的「自我認同」。
認知失調:當我們的信念互相矛盾
心理學中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是理解這個現象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一個人可能原本相信「我是個很會判斷事情的人」,同時又相信「我相信的這個人不是騙子」。但當新的證據卻顯示「這個人很可能就是騙子,而且我已經把錢交給他」,這時就會造成三個認知彼此衝突。
如果直接承認自己被騙,就等於必須修改原本的自我認知,這會非常痛苦,因此我們的大腦可能選擇比較容易承受的解釋:「這中間一定有誤會」、「我當初會這麼做,都是別人害我的!」或是「別人根本不了解事情的真相」。這些說法未必是有意識的欺騙自己,而可能是一種降低心理衝突的防衛機制。

沉沒成本:投入這麼多難道都收不回來嗎?
詐騙最可怕的地方之一,是它經常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逐步增加投入。第一次可能只是幾千元;接著對方說:「再補一筆手續費就可以提款」,於是你又匯了一筆;接著對方又說「你的帳戶被凍結,需要保證金」;於是再匯了一筆……到了這個時候,當事人已經投入很多錢。如果現在承認「我被騙了」,那麼前面所有投入都必須被重新定義成「損失」。
於是人很容易產生沉沒成本效應(Sunk Cost Effect),也就是告訴自己:「都已經投入這麼多了,現在放棄不是全部都白費了嗎?」然後繼續投入。但問題在於過去已經損失多少,與現在應不應該繼續投入並沒有關聯。真正理性的問題應該是:「如果我今天一分錢都還沒有投入,我知道現在這些資訊,我還會不會投?」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過去投入多少,都不應該成為繼續投入的理由。
自我辯護:我想相信自己還是有能力的人
人不只是想相信世界是好的,也希望相信自己是一個有能力的人。因此,當事情證明自己判斷錯誤時,大腦很容易開始替自己辯護。
「我不是被騙,我只是暫時遇到問題。」
「我不是判斷錯,我只是相信了別人。」
「如果不是那個人突然改變,我本來就不會出問題。」
這就是心理學中所說的的「自利偏誤」(Self-serving Bias)以及「自我防衛」。成功時我們容易認為「這都是因為我的努力」,但失敗時,卻會認為「這都是大環境造成的」,就是這種常見用來保護自尊的方式,你我也都會這樣,不是嗎?
問題是,保護自尊與解決問題,有時候會互相衝突。如果承認錯誤會讓自尊受傷,人就可能選擇保護自尊,而不是修正決策。

詐騙者真正利用的,往往不是「貪心」,而是「承諾」
很多人談詐騙時會歸因於「他就是太貪心」。這種解釋其實流於表面,因為這沒有辦法輕易解釋一個大型非營利組織為什麼會因為想要在疫情之中購買疫苗捐贈社會而被詐騙。詐騙者真正利用的,往往是人的期待、信任與一致性心理。這種心態最危險的地方在於讓人產生一種「我不是在冒險,我是在完成已經開始的事情」的想法,於是人會逐漸被自己過去的決定綁住。
比如一旦已經公開告訴家人「我找到真愛了!」要承認自己被網路不存在的美國將軍詐騙,就不只是承認金錢損失,而是要承認「我之前告訴大家我也會有人愛,其實是錯的」。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寧願繼續相信,也不願意承認。
哲學家怎麼面對自我認同危機?
這裡開始進入哲學諮商的暗黑部分。「我被騙了」究竟意味著什麼?表面上是一個經濟事件,深層卻是一個自我認同問題。
一個人可能一直認為自己是聰明、有判斷力、有社會經驗、看人很準不容易受騙的人,結果突然發現「原來我也可能被騙」。這個發現會產生非常強烈的存在性衝擊,因為它破壞一個人(或一個組織)對自己的理解。那該怎麼辦呢?我在這裡介紹四種哲學的角度,歡迎挑一個自己覺得最順眼的:
蘇格拉底:承認「我不知道」其實是一種能力
蘇格拉底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就是承認自己的無知。真正危險的不是不知道,而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放到詐騙問題上,一個人真正需要面對的可能不是「我怎麼這麼笨」,而是「我是否願意承認,我是無知的?」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承認自己的無知,在哲學思考中不等於承認自己愚蠢,反而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有思考彈性的人,所以才能動態修正自己的判斷,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具有思考力的人。所以哲學真正要求的不是「永遠不要犯錯」,而是當新的證據出現時,我有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看法?

笛卡兒:重新檢查「我以為我知道的事情」
笛卡兒的懷疑方法,也可以用來理解這個問題。笛卡兒不是要求人什麼都不相信,而是要求我們暫時把那些沒有充分理由相信的事情放在括號裡重新檢查。
如果一個人已經相信「這個人一定是真的」,那麼之後看到任何證據,都可能被解釋成支持這個信念。真正的理性思考應該反過來:「如果我現在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是真是假,我會如何評估現有證據?」在哲學上,這就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去立場化(de-biasing)的練習。
波普:真正重要的是「什麼證據可以讓我改變?」
從卡爾.波普的「可證偽性」觀點來看,好的信念應該允許自己被反駁。因此比起問「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是真的?」更好的問題是「什麼證據出現時,我願意承認他是假的?」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差別。如果答案是「不管發生什麼,我都相信他是真的」,那麼這個信念已經不再是一個可以被檢驗的假說,而成為一種信仰。在詐騙情境中,這往往是最危險的狀態。
存在主義:承認被騙,其實是在重新拿回自由
存在主義提供了另一個觀看的視角:一個人如果一直拒絕承認「我可能被騙了」,看似是在保護自己,但實際上,他可能因此繼續被騙,所以是在傷害自己。我們常常看到有不願意離開家暴情境的受害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受到家暴的人為了保護自己不承認錯誤,反而讓自己失去改變現況的自由。一旦承認「對,我可能真的判斷錯了」,反而會出現新的可能性,像是求助、報警、保護剩餘的生命和資產。這就是存在主義所重視的自由與責任:自由並不是永遠做出正確選擇,而是在發現自己錯了之後,仍然有能力重新選擇。

最重要的止損,其實是調整你的認知!
所以,我們的結論是:當我們遇到詐騙時,真正的「止損」往往不是財務技巧,而是認知能力。詐騙最難處理的部分,往往不是辨認騙局,而是承認自己進入騙局。因為一旦坦承被騙,不但必須承認自己受到金錢損失,還必須同時承受自尊受損、信任破裂、羞恥感、後悔、以及「我怎麼會這麼笨」的自我攻擊。
所以,直接罵受詐騙者「你怎麼這麼笨?」通常不會幫助到對方,因為羞辱只會讓他更加防衛。更有效的問題反而是:「如果現在先不討論你之前做得對不對,我們只看目前的新資訊,你會怎麼判斷?」
就像在哲學諮商時,好的提問非常重要。把問題從「你是不是很笨?」轉換成「我們根據新的證據,會做出什麼新的判斷?」前者攻擊身份,而後者重新啟動思考,那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
一個人究竟能不能接受自己對世界的理解可能是錯的?那麼一家公司呢?一間銀行呢?一個宗教團體呢?為什麼一個宗教團體,或是一個有堅定宗教信仰的人,承認自己對世界的認知錯誤,會比一個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或團體更困難?這可能才是整個問題最值得思考的地方。
「止損」最深層的哲學意義不是承認自己是笨蛋,而是承認自己有限。不是否定過去的自己,而是允許現在的自己,在新的資訊面前重新選擇。最重要的是,寧願修正自己的故事,也不要為了維持故事而扭曲現實──即使你是道德標竿、精神領袖,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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