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園地院的一篇民事判決引起廣大迴響。這則案件沒有涉及什麼權貴名人、也不是重大社會事件,只是一起常見的土地買賣糾紛,但卻點出了台灣法院近年來不勝其擾的「AI 訴狀」困境。
在這個 AI 大爆發的時代,用 AI 問法律問題、甚至寫出看似像模像樣的訴狀,可說成本極低。這則案件的當事人可能就是不斷交上 AI 內容讓法官參考,導致法官在判決段落中罕見呼籲:「不要問 AI、不要用 AI 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來」,要原告拿到判決,「請找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如此直白的文字讓人看了不禁莞爾,也成了熱議話題。
法官真的在「開酸」?別讓聳動標題遮住判決裡的苦口婆心
這判決出來後,不少媒體的標題充斥著「法官罕見開酸」、諷刺民眾使用 AI 等用語,但實際翻閱判決文字,其實可以感受到法官的苦口婆心,也沒有任何嘲諷當事人的意味。小心不要成為標題黨、看到惡意挑起對立的標題就跟著起鬨,是身為閱聽人應有的素養。
近年「血汗司法」的抱怨比比皆是,許多人都想到可以用 AI 工具幫助減輕負擔,不過 AI 工具畢竟不是人,不能負起真正的責任。針對司法系統的 AI 使用,司法院目前已經頒布了〈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其中明確將 AI 定位為「審判輔助工具」。不論技術如何演進,證據價值的判斷、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等最核心的審判權限,依然必須由法官親自審酌與裁量,絕非讓演算法取代法官的獨立審判。
同時,指引中也特別提醒司法機關的每個人要留意未公開訴訟資料上傳的風險,留意個資保護,以及生成式 AI 可能產生的虛構內容,提醒大家在使用 AI 產出的數據、事實整理或法律引用時,均有交叉比對與驗證的責任,並配合持續的教育訓練,確保司法公信力。畢竟法院負責裁決是非曲直,對人民權益影響重大,在這波 AI 浪潮中需要更如履薄冰。

AI 能改善血汗司法?法官每天都在抓「幽靈判決」
回到這次引起熱議的判決,一般人是因為看見法官用語直白而感到有趣,但我們看到的卻是司法現場正上演的荒謬劇:法庭上的工作者還沒感受到 AI 帶來的便利,就先深受其害。
最常見的鬧劇,就是出現各種似是而非的狀紙。使用過生成式 AI 的人都知道,大數據語言容易產生「幻覺」,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放在法律文書的脈絡中,簡直到處都是災情。例如:生成式 AI 會編造出看似有條有理、實際上卻根本不存在的裁判字號、法條或過往判例,對法律一竅不通的當事人看到後,隨即喜孜孜地將這些內容遞交給法院。結果是第一線的法官、法官助理,全都被迫投入「核實 AI 正確性」的校對工作。
筆者自己也已經有幾次經驗,看著當事人的書狀出現了自己沒注意過的最高法院見解,第一時間是自責怎麼會漏掉這樣的司法實務發展?但進一步查閱後才發現,當事人寫的根本是不存在的幽靈判決。這些多出來的核實工作,對於本來就已經負荷過重的工作環境更是雪上加霜。
而且,如果 AI 只是胡說八道,還可以透過人工校對去揪出錯誤。更讓人擔心的是:未來 AI 工具是否可能被用來製造假證據,進一步干擾事實認定?例如現在各種 Deepfake 換臉、語音複製和圖像生成的技術都已經相當純熟,不難想像有心人會試圖利用這些工具合成對自己有利的通訊軟體對話截圖、語音檔案或照片。這種真假難辨的數位證據,恐怕才是未來法庭最大的陷阱。
律師強制代理,會是司法 AI 亂象下的解方嗎?
這也令人不禁思考:律師強制代理,會不會是這波司法 AI 亂象下的解方?
尤其在民事訴訟中,我國司法使用的成本極低,任何人只要覺得自己權利遭到侵害,隨手寫個狀紙遞進來法院,就可以開啟民事程序。在生成式 AI 的推波助瀾下,各種奇奇怪怪、似是而非的書狀大增,徒然增加基層司法人員的負擔。
如果要求民事訴訟都必須強制律師代理,不管在民事案件的主張、證據篩選,甚至書狀撰寫上,都先有專業者把關;況且律師本身也有律師倫理、違失行為懲戒作為約束,至少在執業口碑的需求下,比較不會出現杜撰訴訟內容的亂象。當然,強制律師代理必然涉及民眾使用司法的門檻,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應該也可以透過法律扶助制度來緩和對司法近用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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