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非核家園」全國性公民投票第22案已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將於11月28日投票。主文是:「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核電當然可以討論,能源政策也可以交由人民選擇。但一場涉及國家能源結構的公投,真正需要被檢驗的,不只是支持或反對核電,而是理由書如何把事實、科學資訊與政策推論連在一起。如果政策選項已經被寫成科學答案,公投還剩下多少選擇?
國際支持核能發展,不代表核能已成為再生能源
理由書首先主張,聯合國與歐盟已正式將核能視為「綠能」,並以此說明全球能源政策正在轉向核能。
這個說法需要先把不同制度的語意分清楚。歐盟確實已在永續金融分類架構中,透過2022年公布的「補充氣候授權法」(Complementary Climate Delegated Act),在嚴格條件下將特定核能與天然氣活動納入EU Taxonomy。但EU Taxonomy本質上是經濟活動的永續分類與資訊透明工具,並不等於把核能重新分類為太陽能、風力、水力等再生能源。
換言之,「特定核能活動在特定條件下被納入歐盟永續金融分類」與「核能因此成為再生能源」,是兩件不同的事。真正需要檢驗的,不是歐盟是否承認核能的低碳價值,而是理由書是否把前者直接轉換成後者。
COP 28更能說明問題。國際氣候政策一方面要求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加3倍、能源效率改善速度加倍;另一方面,COP 28期間也有22個國家政府支持2050年全球核能容量增加3倍的宣言。這兩件事並不矛盾,反而說明全球低碳轉型正在同時發展不同技術路徑。因此,國際趨勢可以證明核能具有低碳政策角色,卻不能直接證明台灣應該採取某一種特定能源組合。國際共識是加速低碳轉型,不是替每個國家指定唯一能源答案。

聯合國倡議全天候無碳能源,並未指定核能為唯一解方
第二個問題,是理由書對「24/7全天候無碳能源」的描述。理由書主張,風電與光電無法全天候穩定供電,因此「唯有將核能作為基載,搭配再生能源」,才能實現24/7無碳電力。
但聯合國對24/7 Carbon-Free Energy(CFE)的定義,是每小時、每天、每個地方的每一度用電,都由無碳電力來源供應。其核心是電力系統的結果與設計,而不是指定某一種能源必須擔任基載。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是「核電是不是24/7無碳能源」,而是台灣能不能建立一個在不同時間、不同季節與不同需求條件下,都能穩定提供無碳電力的系統。這涉及發電、儲能、電網、需求反應、負載管理以及不同能源的調度能力。24/7 CFE要求的是系統結果,理由書卻把它推論成特定能源的答案。這正是政策討論最需要警惕的語言跳躍。
別把 AI 與核電畫上等號
理由書進一步宣稱「沒有核電就沒有AI的未來」,這個推論同樣需要拆開來看。AI與資料中心確實會帶來大量新增用電需求。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全球資料中心用電量到2030年將增加逾一倍,基準情境約達945太瓦時(TWh),AI是其中最重要的成長驅動因素。
但IEA的分析也恰好說明,新增需求並不只由核能供應。再生能源、天然氣與核能都將參與供應,其中再生能源預計滿足近半的新增資料中心用電需求;IEA也預期,SMR約在2030年前後開始進入資料中心供電組合。因此,「AI需要大量、穩定而低碳的電力」,並不能直接推導成「因此必須使用核電」。核能可以是答案之一,但「之一」與「唯一」之間,正是政策分析必須說清楚的距離。
真正需要回答的是:未來新增多少用電?什麼時間增加?集中在哪些地區?屬於基礎負載還是尖峰需求?電網能否承受?需要多少輸配電建設?大型用戶能提供多少需求反應?儲能與其他調度資源又能承擔多少?如果這些問題都沒有先回答,單純把AI與核電畫上等號,只是把一個複雜的電力系統問題,簡化成單一能源選項。
核能確實是低碳電力的重要來源,但「低碳」也不等於「所有永續問題都已解決」。核燃料供應、電廠建造與除役、放射性廢棄物長期管理、用水,以及重大事故風險,都應納入完整的成本與風險評估。
從全球發電結構來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2025年《能源、電力與核能估計至2050年》也提供了一個值得注意的尺度:2024年核電約占全球發電量8.7%;在其2050年低情境與高情境中,核電占比分別約為7.2%與12.5%。這些數字既不能證明核電沒有角色,也不能證明全球已經形成核電主導的共同道路。它們真正提醒我們的,是全球能源轉型本來就存在不同的能源組合與政策路徑。

能源政策需要計算完整的能源帳
理由書另外提出以核能供應海水淡化、碳捕獲與氫能。這些確實都是核能可能發展的非電應用,IAEA也長期討論核能與海水淡化、氫能及工業熱能的結合。問題不在於這些技術能不能做,而在於它們是否只能靠核能,以及與其他能源方案相比,是否具有更好的成本、環境與系統優勢。值得評估的技術,不等於已經完成政策選擇的技術。
核安也是如此。核安評估不能只看正常運轉,也必須面對極端情境下的冷卻、電力、資訊與人員應變能力。氣候變遷又讓這個問題更加複雜。IEA指出,乾旱、高溫與水資源壓力可能影響需要冷卻水的熱電與核電設施,過去已有核電廠因冷卻水條件惡化而降低輸出甚至停機。這並不意味核電必然不可靠,而是提醒我們:能源規劃談「穩定供電」時,也必須把氣候風險與水資源條件一起算進去。
至於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SMR),更不能只用「AI需要電」四個字帶過。SMR是值得持續評估的新型核能技術,但「值得評估」與「可以直接部署」同樣不是同一件事。小型模組化本身,也不構成核安、選址、環境影響、核廢料與緊急應變要求的豁免理由。尤其對台灣而言,任何新核能設施都必須回答人口暴露、地質條件、冷卻來源、電網配置、核廢料處理與社會接受度等問題。IAEA目前也將SMR的技術成熟度、供應鏈、原型測試、示範運轉與監管準備,列為擴大部署前的重要課題。
更重要的是,如果台灣重新考慮核能,真正需要回答的還包括:在長期沒有大型新核電建設的情況下,工程人才、供應鏈、監管能力與技術傳承要如何維持?這些問題不能只用「多幾座核電廠可以增加多少電」來回答。反過來,如果台灣選擇持續提高再生能源占比,也不能只談裝置容量,同樣必須回答電網、儲能、備用容量、土地、水資源、環境影響與系統穩定性的問題。真正需要比較的,不是哪一種能源比較有政治魅力,而是哪一種能源組合能把供電、成本、時間、碳排、土地、水資源、核廢料、電網、風險與責任全部算進去。這才是能源政策真正需要的完整能源帳。
讓人民決定前,先把能源政策的成本與代價說清楚
公投可以決定政策方向,但公投本身不能替代政策分析。人民當然可以決定台灣要不要重新走向核能,但在做出選擇之前,應該看到的不是一句「全球都在用核能」,也不是一句「再生能源就能解決一切」,而是一張把供電、成本、時間、碳排、土地、水資源、核廢料、電網與風險全部攤開來的能源帳本。
科學可以告訴我們不同能源的特性,卻不能單獨替社會決定能源政策;政策選擇必須把科學、成本、風險、時間與責任一起放進同一張帳本。能源政策不是誰的口號比較響亮,而是誰願意把完整的成本與責任說清楚。公投可以問核電,但不能先把政策答案寫成科學答案;人民可以做選擇,但制度必須先把完整資訊交給人民。
(作者為文化大學副教授、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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