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改變「血汗司法」,政策還可以怎麼做?

「血汗司法」的呼聲愈來愈常見,有什麼方式,能改善司法第一線人員的血汗情況? 「血汗司法」的呼聲愈來愈常見,有什麼方式,能改善司法第一線人員的血汗情況? 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前陣子一位優秀的年輕法官墜樓死亡,讓「血汗司法」這四個字受到大眾關注。法官協會對於現行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在第一時間提出嚴正聲明,並發起全國性各法院的追思活動。然而,讓人措手不及的是,在剛結束全國追思的傍晚,高院又有一位法官累倒,翌日並傳出另一位盡責的書記官,在自己的崗位上不幸離世。

一連串事件下,立委、民間司改會、律師等外部團體紛紛聲援,提出各種應對「血汗司法」的解方,包括趕緊修正總員額天花板、簡化訴訟流程、濫行訴訟要有一定的遏止措施等,可以看到各方對於司法這部大機器的岌岌可危,已有高度共識。

不過各方建議雖然立意良善,但不免都涉及修法,必須彙整各方意見,包含實務、學術、甚至各種外國法制的比較,顯然緩不濟急。而就算是可以最直接讓人力到位的總員額法,根據目前的估計,也需要再將近5,000人才能補起人力缺口,這些人還必須經過考選、訓練,即便其他相關部會積極配合,恐怕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盤點現行由司法行政端可以做的事,能讓基層立即有感的其實不在少數。例如司法院日前回應放寬管考,延長辦案期限,這對日趨複雜的案件確實有一定的緩和效用;又例如不再強制各法院寫研究報告這件事,因為寫研究報告幾乎等於一篇小論文,過往各法院為了找到願意做的人,多半祭出可以在一定期間內不用分案等條件,但一個人不用分案,就表示原本的案量要由其他法官接手,變相增加了其他人的工作量。

這些司法政策,都確實能稍微抒解基層的工作壓力。但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別的立即可行的措施?尤其法院不是只有法官,還有書記官等同仁。我認為,還有幾個方式,能改善第一線人員的血汗情況:

一、提高加班費上限

公務機關最令人詬病的,就是沒有人力成本的概念。以筆者而言,我在進入司法體制前曾經擔任律師,任何諮詢、陪同警詢、偵訊,甚至開會、研究法律問題,都會依照工時填入時數表,作為向客戶請款的依據,徹底體現「時間就是金錢」。

但公務體系的加班費,卻是一種「吃到飽」的概念,面對不停上漲的案件量,你不想辦法讓自己的收案和結案平衡,意味著將來會開啟案件不斷上升的惡性循環,只得用更多的工時消化案件。然而目前的加班費上限,法官是1萬元、書記官是5千元,已經數十年不動如山。光是從案件量增長來看,就顯然完全沒有反映真正的人力成本。

我認為,透過預算編列打開加班費的天花板,或者完全如實給予加班費,才能有效落實人事成本,而不是把司法院變成功德院。

將「簡化判決」當作最重要的方向,而不是讓簡化判決成為「這個法官不認真」的標籤。圖片來源:People Image Studio/Shutterstock

二、「簡化判決」是重點

對法官來說,撰寫判決往往耗費最多時間。判決作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對外呈現的結果,尤其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成果環節,不過經年累月下來,判決書的寫作已經漸漸成了另類的作文比賽,對於收到判決的當事人來說,法官花費大量篇幅講述其實跟他毫無關聯的文字,到底誰才是判決的主體?

司法院其實也有意識到判決越來越龐雜的問題,並推出了精簡判決的相關措施,但在筆者看來力道仍然不夠。尤其目前所謂的精簡判決,以刑事案件來說,還是侷限在案情較為簡單的案件,對於複雜案件還是繼續走傳統判決的老路。實際上,應該要改成以爭點為主的判決寫作,直接交代做出這個結論的依據就好,否則證據過多,詮釋更是人言言殊。

於此同時,司法行政當局應該主動引領精簡判決的風潮,從上級審開始力求判決簡化,甚至定期推出精簡判決的範例,供法官群體參考,將「簡化判決」當作最重要的方向,而不是讓簡化判決成為「這個法官不認真」的標籤,讓法官群體能慢慢形塑出一個新的書寫判決文化。

三、書記官群體的小幫手

對於書記官來說,除了上面提到的調高加班費天花板之外,增加協助人力也是一個可以讓人立即有感的選項。近年增加的案件,讓書記官們幾乎是一個人當兩個人用,法官還至少有法官助理可以稍微分擔,書記官就只有自己單打獨鬥,早已分身乏術。如果能更靈活的使用委外人力,讓書記官也有人可以幫忙分擔,類似「書記官助理」的概念,那應該可以大量降低書記官的工作負載。

例如平常上班時間的當事人來電,往往是書記官族群的惡夢。當事人透過電話聯繫確認案件進度,確實是他們的權益,但除了具有專業的律師或法務人員外,有些當事人簡直把電話當作諮商或情緒發洩的管道,而接到這類電話的書記官,又只能忍耐並安撫對方,幾通電話下來,工作時間被切割得七零八落。如果有書記官助理,可以先過濾來電,包括初步記錄問題,或是一些日常SOP的電話流程,如詐欺案件詢問被害人量刑意見、願意接受的賠償方案等,到承辦案件的書記官忙完一段有餘裕時再一一回電給當事人,如此一來也會省去非常多書記官現行的工作負擔。當然,書記官助理甚至也可以分擔編卷、整卷這些瑣碎工作。

以上,是針對目前所見狀況的一點建議,誠摯希望當局能夠做出有效的回應,讓「血汗司法」的噩夢可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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