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獎紀錄片導演曾文珍,費時6年拍攝《逃跑的人》(The Lucky Women),紀錄兩位在台灣越南移工圈相當知名的「失聯移工」──范草雲和陳維興。
草雲為了償還高額仲介費、滿足家人的經濟需求,而與雇主「失聯」4,094天。逃亡期間,她不斷幫助同鄉,創下驚人紀錄:為客死他鄉的越南同胞舉辦了128場告別式、親自抱30個骨灰罈到機場送行。她被稱為移工界的媽祖婆,在台灣一邊工作一邊行善,靠著4支手機掌管20多個越南語粉專,隨時為越南同鄉解惑。
另一位「被廠工耽誤的藝術家」維興,在工廠操作機械意外受傷,失去了手指,而後遭僱主拋棄,饑寒時被陌生人叮囑「要好好照顧自己」,同時送上一碗小魚乾飯,讓走投無路的他感受力量。他以素樸的材料,畫下情感濃烈的作品──「台灣的飯」。他的房間有許多動人畫作,但回母國後卻不再作畫,只因想把痛苦留在台灣......
很厲害的「逃跑外勞」?
當初很感謝雲章介紹《逃跑的人》兩位主角,她形容是非常厲害、人稱「逃跑外勞」的草雲和維興。我想,逃跑外勞為什麼很厲害?他們到底有什麼值得拍攝的?
剛開始,我只想呈現他們為什麼逃跑,後來我發現,他們逃跑是因為有個人的內在追尋。當你用工作的角色看待這群人,他們只能是看護、廠工。但是逃跑之後,他們的時間、活動場域更自由,反倒可以在台灣進行自己的社會實踐,幫助同鄉。
我看過一段文字,「羽毛光鮮的鳥,籠子是關不住的。」
草雲原本是擔任看護工作,但她逃跑之後,幾乎做了越南社會局的工作。我印象很深刻的是,有位男性逃逸移工受傷,草雲把他接到自己住的舊公寓頂樓加蓋,另外租了小房間給他住。雖然做這些事沒有實質回饋,但草雲總是非常勇敢幫助他人。
我曾好奇的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她說:「我不做,心會不安。」我感受到那個愛其實很偉大。我常在移工身上看到強大的母性,他們看到年紀相近的移工,會想照顧他們、幫助他們。
去年5月,台灣和越南的疫情同步變得嚴重,草雲逃跑結束後回到越南,還是很盡情投入自己可以做的事,送物資、準備餐盒給越南的醫護人員。(草雲是誰?她為什麼這麼厲害?)

片中另一位主角──維興,他的中文表達能力沒有草雲那麼好,但他的畫作中有非常直述的情感:傾訴對家鄉的思念,表達越南移工在台灣的處境。
他回越南時,我問他還會畫畫嗎?他說:「畫裡很多故事都很難過,我把這些難過留在台灣就好。」我想和他買畫,但他不肯收錢,直到我們包了封紅包,說要給他的小孩,他才收下。他說,畫畫不是為了賺錢,希望能讓更多台灣人知道移工的處境。
回去越南之後,他就沒再畫畫了。

去了越南,我才理解為什麼他們要來台灣
從紀錄片的角度來看,這兩位人物都很有故事性。當初我們很快建立基礎信任,但僅能和他們聊些移工議題。取得草雲信任的很大關鍵,或許是2013年過年,我問她:「可不可以去妳越南的家?」她答應了。
我總覺得,每位移工到台灣都是一個個體,他們常描述家裡很窮,需要幫助家人。可是我還是不太能理解,他們家到底需要多少錢?所謂的貧窮又是什麼樣子?
草雲是單親媽媽,舅舅是醫生,媽媽是護士,爸爸在政府的財政單位工作,這樣的家庭,他們仍覺得家庭的經濟不好。去了越南後,我完全理解了。草雲爸爸說:「我幫政府管了一輩子的錢,可是我還是沒有錢。」這句話讓我印象深刻,因為到越南拍攝,我才有辦法同理草雲在擔心什麼、思考什麼。
那次去越南,我們攝影團隊幫她帶了很多要送親朋好友的禮物,行李重量幾乎滿載。到了越南,我抱著她的孫子(她當時還沒見過的孫子),甚至在她們家吃團圓飯,好像以女兒的身份回到她家。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有很大突破。她慢慢相信,我是可以幫助她的台灣人,很多事情她會願意主動找我討論。

草雲常收到移工的求救訊息,我會分析情況如何,可以做什麼。其實,我做最多的,就是幫忙移工上醫院網站掛號。很多越南移工在台灣需要看病,草雲就把健保卡、居留證資料傳給我。哪位醫生照片看起來比較善良,我就掛哪一科!這對我來說是舉手之勞,但會是我第一處理的要務,我知道他們會緊張會焦慮。我只是盡我所能,做能做的事情。
這樣會不會違反紀錄片倫理?他們雖然是我的拍攝對象,可是拿掉攝影機,我們就是朋友。作為她信任的朋友,他們在台灣需要幫助,我怎麼可能拒絕他們?
後來,草雲帶著我,進入越南人的社群,包括跨年夜圍在一起吃火鍋、參加婚禮,我記錄了非常多樣的活動,也透過她跟維興建立更親近的關係。
事隔6年,這部紀錄片總算拍攝完成。我常說,紀錄片是會成長的藝術。當初我沒想到他們會做這麼多事情,越拍下去越發現,他們兩人一直在變化。當他們決定自首時,我還愣住,心想,難道片子就這樣拍完了嗎?
自首對他們或對我而言,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畢竟草雲年紀大了,體力也慢慢不好,又做很多勞心勞力的事。雖然平時在台灣,草雲可以透過社群媒體看見家人,但抱孫子的感覺,是她一直沒有的。草雲在台灣還有牽絆,認為很多移工需要她的幫助。她回去後,應該放下越南同胞,好好享受天倫之樂,過過自己的日子。

將心比心,感同身受
《逃跑的人》在校園有多場巡迴放映,觀眾反應都很好。我滿訝異高中生可以把片子看完,然後問我:「導演,妳這樣幫助逃跑外勞有沒有犯法?」
我問:「你覺得他們犯了什麼法?」那位高中生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其實逃跑移工沒犯什麼法。大家從媒體看見「逃跑」、「逃逸」兩字就把「逃跑外勞」入罪,可是所謂「逃跑」不是刑法,違反的是台灣的《就業服務法》、工作契約及可能逾期居留,這些不是罪。
其實,每位移工來到台灣,背後都有家庭的承擔,他們心中有和我們一樣的渴望。《逃跑的人》不是替移工多說什麼,只是呈現他們的情感、思想,這也是主流媒體通常不會碰觸到的層面。
曾有位同學在紀錄片放映結束後,哭著對我說:「老師,我都不知道我們家阿姨這麼辛苦。」《逃跑的人》想呈現的,就是「將心比心,感同身受」,這麼簡單8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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