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具集體權屬性的「原住民族」入憲,台灣在2005年將8月1日訂為「原住民族日」,並在同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落實自治、土地、語言及文化等集體權利,要求政府應依照原住民族特性策定公衛及醫療政策,且積極規劃社會安全體系。
然而,不同於《原住民族教育法》在1998年公布施行,《原住民族健康法》(以下簡稱《原健法》)卻始終只聞其名,不見蹤影。
立法之前,請先理解原住民族的健康需求
原住民族健康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是平均死亡年齡差距的8.12歲,還是極高比例的菸酒成癮問題?在這些數據背後,我們始終不理解,為什麼即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公衛資源──在原鄉大興土木設立照顧據點、獎勵人才進入原鄉、開設十大計畫推動公費醫學生保障名額、部落健康營造、關注高風險孕產婦健康、菸酒檳防制、原鄉事故傷害、原鄉三高防治、原鄉消化系癌症防治、山地原鄉結核病主動發現……,原住民族的健康狀況仍有大幅改善的空間。
2010年,台灣原住民醫學學會(以下簡稱原醫會)推出了第一版《原健法》,與衛生署(後改為衛生福利部)來回行文,希望促成法案通過。推動6年,法案仍然沒有進入立法院。
2016年,原醫會針對蔡英文總統第7項原住民族政見「原住民族健康權的提升」,舉辦公聽會檢視《原健法》各項條文。此後又過了3年,2019年衛生福利部才推出了誠意不足的草案版本,引發原住民族的不滿。
在新夥伴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小米穗基金會) 加入之後,又經歷全台灣北、中、南、東及總論5場的公聽會,捍衛民間版本的《原健法》,並在充實基層人員的意見之後,於2020年正式發表由小米穗基金會與原醫會共同推出,並由原住民族醫界、學界及民間共同連署的《原健法》民間版本。
從2019年到2020年,一直無緣進入立法院的《原健法》,終於在眾人的努力之下,促成6位立委於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進行提案。但是,綜觀這些不同的提案版本可以發現,有著各自不同的缺陷,尤其缺乏民間版《原健法》的完整規劃,以及法條設計之間相互支持的作用。
背負立法責任的團體走了十年,肩上肩負的族人期待也越來越沈重,究竟我們還需要開幾場論壇,耗費多少資源,才能讓原住民族健康的需要被看見?
十年了,原健法立法倡議的團體一直想跟這個體系說的是,請停止救火式的資源投放,開始通盤理解原住民族健康需求,並與原住民族專業人才共同建構並執行原住民族健康願景。

研究、政策、政治、執行的四角
民間版《原健法》有著細緻的設計,全文及相關資料可以在原醫會官網查詢。簡單來說,民間版《原健法》最想要創造的改變是:創造一個以實證為基礎的原住民族健康政策,規律且穩定地輸出原住民族健康的研究。這些研究必須針對政策,盤點需要的資源、政策設計上給予建議、政策執行後進行調查、並提供政策修正實際的意見。
由責信的角度來看,政府的健康政策應該回應人民的需求與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困境並提供幫助,但衛生福利部身為原住民族健康的中央主管單位,在撰寫政策時卻往往沒有事先進行深入研究,只能片面依據統計數據挹注資源,這樣的情形常常導致政策難以與實務操作接軌。在地方不堪其擾之後,又再進行修正,一來一往不但耗時費力,更增加了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
為了改善上面所提到的缺陷,民間版《原健法》在法條架構上設計了一套完整的「政府體系增能模組」,分別由研究端、政策端、政治端及執行端組成,除了整合資源、跨部門合作之外,更重要的是讓法條間能夠靈活互動與協力,從健康政策的產出到執行都有把關,以達成消弭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的目標。
首先,研究端在原住民族健康基金支持之下,成立原住民族健康研究中心,它的任務除了研究,同時也將調查並認定原住民族健康的威脅因子,並草擬原住民族健康權益改善中長期計畫,既保持研究能量,又能導引行政機關決策。
另一方面的政策端,則建構原住民族健康權益改善中長期計畫,收束散落各地的計畫定期 每三年通盤進行檢討,同時建立機制,蒐集基層人員意見,為原住民族健康政策中注入在地觀點。
此外,政治端以族群代表方式設立原住民族健康委員會,建立原住民族社會與政府合作機制,取代現有政府科層體制由上而下的原住民族健康政策訂定模式,使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真正符合財務、表現及政治/民主的問責性。
最後,執行端透過中央與地方原住民族健康專責單位的設置,調查原住民族健康需求、蒐集部落意見,作為制定健康政策的基礎,同時也不遺漏都市原住民的權益。具體執行尤其著重原住民健康事務人才的培育與留用,也將文化安全概念融入醫事健康領域的大專院校課程,並建構文化安全認證,讓原有醫事體系增能,也讓體制更加強韌。另外,也將透過擬定與執行符合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的服務方案,將觸角深入社區,實現健康總體營造的理想。
真正有效的法規,必須從尊重原住民文化出發
這樣的規範看似複雜,但都源自於對於原住民族健康的核心理解。這部法案所想像的原住民族健康是:依照原住民族個人、部落或族群等集體,緣因歷史、社會、文化、語言、宗教、族群關係、生活環境之背景,經原住民族所詮釋之身體、心理、文化、社會之安適狀態及其創傷修復,其中特別著重原住民族個體及集體的主體性,並關注身心及創傷修復。
在此之下,引入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的概念,要求政府應讓原住民族免於因身分認同或文化需要而感到威脅、挑戰與否認,這涵蓋家庭及部落居民,並由慣俗、態度、信仰等構成,且要求專業人員在文化相對的民族價值體系學習理解部落文化、歷史、態度和生活經驗,並重視差異。在此規範精神上,《原健法》開展出豐富的規範內涵。因此,在運用具體規範時,也必須掌握這樣的精神,才能建構出更符合原住民族需求的健康照護系統。
民間版《原健法》並不是要建造一道阻擋政策進入原鄉的否決高牆,而是在政策初期就能與基層工作者一起參與設計,讓政府可以制定出更妥善的政策,在執行時也能更順利。民間版《原健法》期許的,是資源更加完善的利用,讓即便中央不了解我們的明白,也可以試著透過我們的眼光真正看見困境與缺陷,讓我們一起合力撫平數百年壓迫所帶來的傷痕。十年了,或許我們真的可以改善中央與地方長期存在的溝通障礙,好好地進入新的、更平等且更有效的合作關係。
(作者柯哲瑜[Yuri.Yuko]為原健法推動學生團體總召、林俊儒為原健法推動學生團體成員,執業律師。本文感謝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日宏煜教授[Umin.Itei]提供寶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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