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投書】台灣正進入憲政僵局,朝野能否以政治協商打開死結?

解開憲政僵局,請朝野進行政治協商,這不是妥協,而是對民主、對納稅人、對國家治理最基本的負責。 解開憲政僵局,請朝野進行政治協商,這不是妥協,而是對民主、對納稅人、對國家治理最基本的負責。 圖片來源:卓榮泰臉書專頁

民主政治從來不是沒有衝突。相反地,衝突正是多元社會的常態,也是權力分立制度存在的前提。真正成熟的民主,不在於消滅對立,而在於是否能透過憲政程序,將衝突轉化為可被處理、可被承擔的政治責任。

當前台灣所面臨的,已不是單一法案的歧見,而是一場典型的憲政僵局:立法院多數與行政院在立法內容、程序正當性與執行責任上出現根本分歧,行政院依法行使制衡權力,立法院則持續以政治語言對抗。若這樣的對峙持續下去,付出代價的,不會是任何政黨,而是整個國家的治理能力。

憲法其實早已為這類情況預設了解決路徑。當行政與立法發生重大衝突時,制度提供了多種工具,包括憲法訴訟、不信任案(倒閣)、以及最終的民意裁決。這些機制的目的,並不是讓任何一方「輸贏通吃」,而是要求政治行為者為其主張承擔相應的後果。

然而,在倒閣這一高成本選項尚未被啟動的情況下,政治協商便成為降低社會成本、維持國政運作的必要途徑。這不是退讓,更不是密室政治,而是憲政體制中一個極為重要、卻常被誤解的治理工具。

政治協商不是交換,而是責任對齊的開始

政治協商的核心精神,不在於交換利益,而在於責任對齊。行政院作為執行政策、承擔後果的一方,本就有責任清楚說明哪些法案對國家運作至關重要、哪些條文存在合憲性或可執行性的疑慮,以及哪些修正方向是行政體系可接受、也能負責的底線。這不是干預立法權,而是對治理結果負責的必要作為。

同樣地,立法院多數若自認代表民意,也應在協商過程中正面回應這些具體問題,而不是停留在情緒性標籤或抽象口號。協商的意義,正是在於把政治對立拉回條文、程序與後果的討論層次,讓責任可以被清楚辨識,而不是被模糊化。

更重要的是,政治協商並不會取消其他憲政選項。如果協商破局,憲法所賦予的倒閣與民意裁決依然存在。換言之,協商不是逃避責任的避風港,而是給制度一次降低衝突成本的機會。拒絕協商、卻又不願承擔倒閣風險,反而會讓政治對抗陷入無止境的消耗。

民主政治的成本是真實存在的。制度空轉,耗費的是時間;對立升高,消耗的是公共資源;治理停滯,付出的是國家進步的機會成本。納稅人期待的,不是政治人物在媒體上彼此指責,而是看到衝突被制度化處理,看到國家仍能持續運作。

因此,在當前的憲政僵局下,朝野雙方都應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共識:憲法不是用來當武器,而是用來解決問題。行政院提出明確的政策與修正方案,立法院以制度理性回應,透過公開、透明的政治協商,為國家找到可執行的出路。

民主的成熟,不在於誰把對立推到最高點,而在於誰願意在關鍵時刻,為衝突畫下制度出口。解開憲政僵局,請朝野進行政治協商,這不是妥協,而是對民主、對納稅人、對國家治理最基本的負責。

(作者為開業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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