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台北某個裝潢新潮的新創基地裡,我手裡拿著主辦單位提供的免費便當,台上是一位來自知名大企業的「新創導師」,正口沫橫飛地談論著ESG與企業治理。台下的聽眾大半是為了核銷補助時數而來的團隊,大家眼神空洞,心裡想的恐怕都跟我一樣:「聽完這場講座,我下個月發薪水的錢從哪裡來?」
這就是台灣新創圈的縮影。作為一名在台灣打滾多年的創業者,我經歷過無數次這種場景。政府每年高喊扶植新創,投入數百億預算,設立了琳瑯滿目的計畫。但我們不禁要問:這些錢真的進了新創公司的口袋嗎?
答案或許很殘酷:絕大多數的資源,在僵化的 KPI 導向下,資源被迫流向了為了核銷而存在的龐大「周邊組織」:加速器、育成中心、新創園區、公關公司、活動承辦商、空間營運商。我們建立了一個熱鬧的「保母產業」,每個人都宣稱在照顧新創,但真正的「嬰兒」卻因為缺乏實質營養,正餓死在漂亮的搖籃裡。
只有啟蒙,沒有軍火:停留在0.2的新創政策
平心而論,我並不反對政府舉辦課程與競賽。對於完全沒有商業經驗的年輕人或學生來說,這些活動確實能發揮「掃盲」的作用,協助他們完成從「0到0.2」的創業啟蒙。
但問題在於,創業是一場從0到1,甚至到100的殘酷戰爭。政府的資源配置,似乎把90%的力氣都花在了前面這0.2的階段。
一旦團隊過了啟蒙期,準備進入市場真刀真槍地搏殺時,我們發現身後的補給線是斷的。剩下的0.8段路程,不再需要導師教我們畫商業模式圖,我們需要的是實實在在的「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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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與合規成本的深淵:優秀工程師的薪資已飆漲到新創難以負擔;為了對接大客戶,上雲端與資安合規的費用更是天價。這些最硬的成本,鮮少有補助能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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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市場驗證的機會:政府每年巨額的採購預算,因為防弊心態設下的高牆──要求資本額、要求成立年限、要求過往實績──使得政府很難成為新創的「早期採用者」(Early Adopter)。我們連投標的資格都沒有,更別說拿到第一筆關鍵訂單(T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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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出親友圈的早期資金斷層(Valley of Death):創業初期的資金往往來自「3F」(Family、Friends、Fools)。但當親友資助燒完,準備對接正規種子輪(Seed Round)時,我們卻面臨巨大的資金斷層。台灣本土創投(VC)多半傾向保守,只投有穩定營收、低風險的成長期案件。這導致我們卡在「親友資助」與「機構投資」中間的死亡谷,因為找不到民間領投,連帶也無法申請國發基金的搭配投資。
創業者被困在了充滿課程與獎狀的溫室裡,卻在真正需要糧草與彈藥的戰場上孤立無援。

核心病灶:當「興利」被誤讀為「圖利」
為什麼政府寧願花1億元辦100場活動,也不願將這1億元直接挹注給10家潛力新創?
深入探討,這是台灣公務體系深層的防弊文化作祟。在現行制度下,「扶植特定產業」與「圖利他人」往往只有一線之隔。補助必須雨露均霑才算公平,若集中資源給少數具備高成長潛力(但也伴隨高風險)的新創,一旦失敗,執行單位就得面對「浪費公帑」與「圖利特定廠商」的嚴厲究責。
這種機制導致權責不對等:公務員如果做成了,績效是國家的;如果做砸了,責任是自己的。在這種結構下,最理性的選擇當然是把錢花在舉辦活動上,因為辦活動絕對不會失敗,只要有人出席、拍到長官合照就是成功。至於新創是否因此存活?那往往不在KPI的考核範圍內。
他山之石:外國政府如何「真金白銀」挺新創?
對比鄰近國家,台灣的保守令人汗顏。這些國家明白,扶植新創不能只靠辦活動,必須承擔風險,並成為新創的第一個客戶。
新加坡Accreditation@SGD 機制,讓政府當你的第一張訂單:新加坡明白,新創最缺的不是錢,而是被信任的實績。因此,政府推動了認證機制,一旦新創通過審核,政府採購時即給予「綠色通道」,豁免傳統資格限制。他們曾採購新創BioMind的AI醫療系統,這筆訂單不只是一筆收入,更是國家級的背書,協助該公司隨後順利進軍全球。
韓國TIPS計畫,敢於讓民間「說了算」: 韓國政府將權力下放,只要經過政府認證的「民間加速器/創投」願意投資一家新創1億韓元,政府就無條件跟進補助研發資金,且不用還、不佔股。他們相信市場機制,且容許失敗。
以色列IIA,失敗由政府買單:首席科學家辦公室提供研發補助,若創業成功需以版稅償還,但若創業失敗,這筆錢就視為政府的「沉沒成本」,完全免責。這種「除罪化」的機制,讓以色列公務員敢於支持高風險項目。
愛沙尼亞數位公民與稅制,最好的扶植就是「移除摩擦力」:愛沙尼亞政府的思維不是「多管事」,而是「少干涉」。他們「保留盈餘不課稅」的政策規定,新創賺到的每一分錢,只要用於再投資(研發、擴編),企業所得稅就是0%。這比申請繁瑣的補助更直接有效,讓政府直接把彈藥留在戰壕裡,而不是先收走再透過層層審批發還給你。

結語:建立「國家新創里程碑」,打造行政避風港
台灣的新創政策如果不從活動導向轉向實質投資,那麼我們永遠只能產出「很會做簡報」的團隊。我在這裡以一個業者的身分發出沉痛呼籲,我們不需要通盤推翻現有法律,而是應該建立一套針對新創成長屬性的改革機制:
第一步:轉型周邊組織,建立「國家新創里程碑」驗證制度。我們應停止讓育成中心或加速器只做辦活動的康樂股長,而鼓勵他們轉型為公正的驗證單位。由國家制定一套客觀的「新創成長里程碑」,例如:並非延續創辦人前間公司而能活過5年的「真新創」;能自主研發核心技術、實際長期雇用技術人員;資安與個資保護能達到國際標準;沒有虛假的灌水營收;有具體的用戶反饋;獲得實質投資人(非親友)的資金挹注……
只要經過認證單位查核達標,即可獲得合格標章,標示一間新創符合「新創高風險、高成長模式」(並非國家背書其獲利能力)。這份客觀報告將成為公務員執法的避風港,讓公務員能依據數據而非個人判斷來給予資源,免除圖利疑慮。
第二步:國發基金對達標者進行「領投」(Lead Investment)。取得上述驗證的新創,國發基金不應再被動等待民間領投。對於具備前瞻技術但市場尚不明朗的深科技(Deep Tech)團隊,政府應依據驗證結果,敢於投下第一筆信任資金(First Check),解決民間創投不敢投早期的死結。
第三步:採購法設立「綠色通道」,並明訂新創採購配額。針對通過驗證的新創,在《採購法》架構下設立「新創實驗專區」,政府機關採購此專區內的產品時,可豁免資本額與過往實績的限制。而為確保政策落地,也應明訂新創採購配額,例如在教育科技、數位轉型等重點扶植領域,明文規定年度預算需有一定比例(如2%)必須透過此綠色通道進行採購。這不僅能讓政府成為新創技術的早期採用者,更能透過制度性的預算保障,給予新創最需要的「軍火」──訂單。
第四步:發放「新創採用券」,降低市場試錯門檻。除了政府採購,民間市場才是大海。針對通過驗證的B2B或B2C新創,政府可以發放「新創採用券」(Startup Adoption Voucher),讓企業或一般消費者採購該新創服務時,可折抵最高20%的費用(由政府補貼)。這將大幅降低市場嘗試新技術的摩擦力,用市場機制來篩選出真正有競爭力的產品,而非靠直接補助養活的殭屍團隊。
別再蓋加速器了,也別再辦比賽了。新創這台車已經在起跑線上了。我們已經學會怎麼開車(0到0.2),現在我們需要的是油(0.2到1),讓我們能真正開上國際賽道。
(作者為應援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軟體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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