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投書】預防產後憂鬱症,從為產婦建立完善照顧支持系統開始

衛福部宣布自2024年5月起提供兩次產後身心照護,雖為重要起步,生育改革行動聯盟提醒:該政策僅能篩出高風險個案,難以預防產後憂鬱。 衛福部宣布自2024年5月起提供兩次產後身心照護,雖為重要起步,生育改革行動聯盟提醒:該政策僅能篩出高風險個案,難以預防產後憂鬱。 圖片來源:Pixel-Shot/Shutterstock

衛生福利部於4月1日宣布,將自2024年5月起提供產後女性兩次身心照護服務,涵蓋產後1至3個月內,由婦產科醫護人員或助產專業人員進行身心健康評估與諮詢。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對於政府終於看見產後女性的困境,並試圖提出解方表示肯定。然而,我們想提醒相關單位,目前的方案僅能做到「篩出」高風險或已經有身心症狀的產婦,並無法預防或降低產後憂鬱的發生。

最好的預防不是普篩,而是建置「從產前到產後」的支持系統

首先,目前醫學研究顯示,產後憂鬱症的發生時間與機制不明,且並非僅限於產後1~3個月。

台灣女性的產後憂鬱症發生率約介於10~26.8%之間,風險因子包括自信心下降、睡眠障礙、心理壓力、健康狀況與伴侶支持不足等。加上台灣現行產後照護仍以「坐月子」為核心,主要由家屬、月嫂或月子中心提供服務,但這類模式多聚焦於產婦身體修復,並非協助家庭建立育兒信心與調適生活節奏。許多產婦在月子中心結束後,回到家中仍需獨自面對新生兒,容易陷入育兒孤立的困境。

丹麥、荷蘭和德國的產後憂鬱的發生率介於7~15%,這些國家有相對完善的產前到產後的支持服務,如:產前的身心衛教、普及化的生產教育、助產師與醫師的共照模式、產後的居家訪視、心理諮商與親職教育等等。然而,台灣的產後照顧仍然極度仰賴個人家庭的經濟與人力資源(如家人、月嫂以及月子中心)。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認為,要能有效降低產後憂鬱的發生,台灣應從仰賴個人與家庭資源的產後照護模式,轉向公共化的「從產前到產後」連續性支持系統。相關具體政策方向如下。

要能有效降低產後憂鬱的發生,台灣應從仰賴個人與家庭資源的產後照護模式,轉向公共化的「從產前到產後」連續性支持系統。圖片來源:GBJSTOCK/Shutterstock

產前:生產教育公共化,推動「生產準備假」

目前,台灣的生產教育資源有限,導致許多新手爸媽缺乏充分準備。我們主張政府應提供12小時生產教育課程,涵蓋身心適應、親職轉變、伴侶支持、公共資源運用等,幫助父母建立完整的生產與育兒認知,減少生產焦慮與不確定感,並提升女性的生產選擇權以及自我照顧意識。

許多家庭在生產前沒有足夠時間學習與規劃,導致產時與產後適應困難。因此我們主張立法「生產準備假」,提供準父母7天帶薪假期,讓夫妻能夠參與生產課程、規劃生產計畫,並增進親職意識,促進共同育兒文化。

產中:降低生產醫療化,強化助產體系

台灣的生產環境過於依賴醫療介入,導致孕產婦的選擇權受限,也可能增加不必要的醫療風險與身心負擔。

目前,台灣助產師制度仍不完善,大部分生產仍由醫療體系主導。應借鑑歐洲模式,讓助產師在低風險生產中發揮更大作用,降低醫療過度介入和獲得正向生產經驗。

新手家庭在產後適應期,需要長期支持,而非僅靠產後短暫的醫療服務。圖片來源:Drazen Zigic/Shutterstock

產後:照護納入伴侶支持,政策、立法多管齊下

懷孕與生育並非僅影響女性,而是牽動整個家庭的變革。研究顯示,伴侶亦可能罹患產後憂鬱症,但台灣社會對此議題關注不足。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主張,「伴侶的產後憂鬱症」亦應納入產後照護政策範疇,以確保新手家庭在心理與生活適應上獲得全面支持,真正實現「賦權家庭,賦權女性」(Empower Family, Empower Women)。

新手家庭在產後適應期,需要長期支持,而非僅靠產後短暫的醫療服務。特別是在多元照護資源的提供與產假制度的設計非常仰賴相關單位資源的挹注。因此,我們主張:

  1. 建立「多元專業共照」機制:發展產後居家訪視、24小時線上支持、心理諮詢、物理治療、資源轉介等綜合服務,確保產後家庭獲得長期協助,提高新手父母的育兒信心,並及早預防產後憂鬱或家庭衝突。

  2. 延長產假至14週,符合國際標準:台灣現行產假僅8週,遠低於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ILO)建議的14週標準,甚至與WHO建議的產後6個月全職哺育期相去甚遠。研究顯示,產後至少需要12週來恢復身體機能,產後休養時間不足,加上職場壓力,可能加重產後憂鬱症的風險。

  3. 推動「日/小時制」彈性親職假,促進性別平等育兒:現行育嬰假須以「月」為單位申請,不符合家庭實際需求。我們建議彈性化請假機制,允許以「日」或「小時」為單位請領,讓父母能夠在職場與育兒間取得更好的平衡。

產後照護應從「單次服務」優化為「連續性支持」

生育是家庭與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不該由母親獨自承擔。政府應將傳統以「坐月子」為核心的個人服務,轉型為以家庭為中心的連續性支持系統,納入伴侶需求,提供更全面的照護。唯有透過制度支持與公共照護改革,台灣才能真正邁向「0~6歲國家一起養」,打造有利於新生兒與家庭的育兒環境,並從根本改善女性產後憂鬱問題。

(作者陳玫儀為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秘書長、施麗雯為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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