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台中市議會質詢,爆出一則新聞:台中某國小學生和老師發生爭執,孩子拿樂樂棒球的球棒打傷老師。隔天老師報警,警察竟然直接進入校園,將學生帶走。
此事原為警方、校方在行政程序上是否有瑕疵的問題,然而盧秀燕市長的反應竟然是當場震怒,表示孩子已道歉,老師還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是不適任老師;警方沒有傳票,學校卻容許把孩子帶走,沒有老師陪同,這是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最後甚至高分貝要求教育局重辦重懲,包括校長、老師及駐區督學,將在1週內有懲處結果。
這件事引發社會譁然,盧市長的發言透露出「老師被學生打,報警自保,還要被指為不適任」、「打人的學生只要道歉,老師就應該原諒」等道德勒索,尤其引爆教育人員的不滿情緒。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第一時間受訪指出,盧秀燕太快下結論,教師適任與否有一定流程,教師也有報警的權利,最大的問題是警察到校處理流程,及校園內的輔導管教出了什麼問題。隔日全教總召開特教心評記者會時,更針對此事加以抨擊,認為盧秀燕不應該立即對該教師貼標籤,校園發生師生衝突,未經了解就立即指控教師不適任,是危險及不當的指涉。短短一天,盧市長又出面為自己的妄下結論道歉。
此案後續疑似校內相關人士、當事人家長皆陸續出面澄清還原事情真相,問題指向該校校長的行政作為不當,而事件中未按照SOP流程作業的警員也受到申誡處分,所長自請調職。
學校輔導管教系統失靈,校園親師衝突不斷升級
校園內的親師衝突問題,為何最後卻引爆全國教師怒火?究其原因,其實在《教師法》修法制訂繁複的不適任教師調查機制、輔導管教辦法來箝制管教權後,教育現場就已經累積了莫大的壓力。這幾年教師們動輒得咎,各種案件不分大小,甚至單純親師教育理念不同,只要家長不滿投訴,都要啟動曠日廢時的調查程序;更有甚者,同一事件可以變著不同名目檢舉,不當管教不成立就換投訴霸凌,再不成立就換投訴性平事件,用不同程序反覆凌遲校方。原先為處理不適任教師、保護受害學生的機制,淪為惡整的工具。
不論學校承辦業務的行政人員、被投訴的當事人、原就拮据的學校經費,都為此人仰馬翻,而濫訴的檢舉人卻不用負擔任何成本。除了教育體制的調查與處分,再加上社政單位的兒少保裁罰,導致教師們不敢管教,即便遭受學生攻擊也不敢自我防衛,深怕制止學生的過程中弄傷學生,自己反而受罰。
在學校輔導管教系統失靈的情況下,教師走上尋求警方協助的管道,最後卻被指為「不適任、並要求重辦重懲」,這就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如何遏止失控的校園事件處理機制
去年10月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揭露現場教育人員教學及輔導管教學生過程遭受學生攻擊,卻沒有適當保護機制的問題,最終在全教總的努力之下,才在今年2月全文修訂了《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明訂了免責條款。
本案當事人教師在尋求司法管道協助、雙方於6月底和解後,家長竟於學生畢業後的7月底對校方提出教師不當管教的檢舉,使被打的教師遭到校園事件會議調查;最後調查結果認為不當管教不成立,也是輔導管教辦法中的免責條款還給教師清白。但家長不滿意,竟然更進一步找上民代施壓。這種追殺行為,正是現在教育現場老師們的日常風景。
在這樣反覆折騰後,被簡化成一句「孩子已道歉,老師還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是不適任老師」,叫老師們情何以堪?不放手的,究竟是誰?
失控的校園事件處理機制,已不再僅是保護學生的權益,更多的是在處理家長的情緒。親師生對立的氛圍日益嚴重,友善校園淪為口號,我們應該省思整個社會機制出了什麼問題?民代或人民團體接受陳情進行質詢或召開記者會時,是否應該負起查證責任?家長反覆檢舉涉及濫訴時,是否有可以落實的遏止機制?在檢討教師及行政作為是否恰當時,學校是否獲得了足夠的權責及資源?我們期待,教師能安心妥善的輔導管教學生,而不再需要報警自保的那一天,能重新回到校園。
(作者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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