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倩儀小姐,我對於您的投書〈當野保人遇見狗:反TNVR的「禁餵」主張,真的有科學根據嗎?〉這篇文章有很多疑問,也想藉著投書同一媒體與您做交流。
首先,您文中提出兩張宜蘭的圖是民意調查表,而不是真確的遊蕩犬數據。最早追溯到2014年,你確定受訪者記得10年前是什麼情況嗎?
關於伊朗的TNVR效果案例,點Nature進去看,這個表格是模擬出來的結果,而不是實績。用「伊朗的TNVR效果案例」來表達這張表的意義是什麼?又,犬隻是否取得食物這個重要的因素,有沒有建立在模型裡?發現後面伊朗教授說不扭曲人性、符合人道精神的政策才有可行性及持續性,則研究設計自然不可能、亦無需檢視禁餵。所以這個模型數據這麼好看,就是沒有算進那些只餵不紮、未紮放養的黑數囉!
為何TNVR做了這麼多年,遊蕩犬隻數量還在上升?
對於您批判顏士清教授的全台遊蕩犬估計這張圖表,各收容所真正開始受到零撲殺的壓力,並不是在2017年十二夜條款廢除,而是早在2009年TSPCA成立後,收容所就開始收容爆滿、把犬隻放回外面去了。
對於您批判顏士清教授的壽山雌犬絕育比例地區年份這張圖表,您說這份研究僅顯示「就犬隻減量而言,TNVR有效」、「犬隻數量下降並未導致山羌數量回升」。但,那是因為有人在餵食,狗吃飽了要玩打獵遊戲啊!您說壽山地區犬隻數量就是下降了29%,那請問TNVR有效的定義是什麼?應該是遊蕩動物歸零吧!請問在有人餵食又有鄰近地區犬隻遷入的情況下,需要幾年讓遊蕩犬隻歸零(不是維持穩定數量喔)?
您又說,「實際上台灣是個島國,若從整體層面看,並不會有『鄰近地區』犬隻跑進來的問題」,這段話大有問題。你是把整個台灣本島當成你TNVR的樣區嗎?這個島上到處有餵食者、到處有只餵不紮的人、到處都在生小貓小狗。否則TNVR做了10年,為什麼遊蕩犬隻數量還在增加?

關於印度報告的解讀
印度研究中,TNVR的確讓犬隻密度下降?關於印度學者Amit Chaudhari的報告,真奇怪,英國本土路上沒有流浪狗耶!
好吧,假設政府經費無上限給你用,只要你紮得沒有生得快,這些經費相當丟到水裡,連撲通一聲都聽不到。最近有篇新聞〈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10年成效街貓不減反增?〉給您參考。
我猜顏教授所指的「多管齊下」是指增加收容量與送養的量能,因為從你的敘述中看不出來你有表達這個。「餵食」有什麼壞處我就不贅述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完全違背「飼主責任」這四個字。一旦允許餵食遊蕩動物,就相當於鼓勵放養。我把我養的寵物分享到街頭供大家飼養,大小便我不用清,導致人傷財損我不用擔責任,甚至我還可以蹭公費絕育,真的好符合人性喔。
「Chaudhari既已言明只有不扭曲人性、符合人道精神的政策才有可行性及持續性,則研究設計自然不可能、亦無需檢視禁餵。」但「人道安樂」也可以是符合不扭曲人性、符合人道精神的政策吧?
某動保團體最推崇的國家土耳其(浪浪天堂),在今年8月通過法令,撲殺全國流浪狗,送進收容所30天無人領養即撲殺。全國400萬隻流浪狗真可謂是天文數字,這難道不是土耳其政府慣出來的嗎?允許無主犬隻被餵養,冬天鋪棉被蓋小屋,飼主責任蕩然無存。只是現在看清楚了危險局勢,狂犬病氾濫、幼兒遭受犬殺,而是誰在推動撲殺法案?當然就是受害民眾引發了厭狗情緒。而台灣經過多年倡議,越來越多人了解犬貓/家畜不應該無主遊蕩,這個觀念已經漸漸成為常識。祝福土耳其,只要動物無法取得食物來源,很快就可以解決遊蕩犬問題了。

動保與野保理念的衝突
「捕捉後收容送養是一直在做的事,但量能不夠」,放養家犬與無主流浪狗有差別嗎?放養家犬跑到外面也是蹭食啊,防追棒就能解決問題?既然收容送養量能不夠,為什麼不能以禁餵來減少遊蕩動物產生?為什麼不能人道安樂收容所內的老病殘兇的動物,讓收容所運轉起來?
還有這一段:「『TNSA』(捕捉、絕育、收容、送養)被包裝成一套比TNVR完善、應該取而代之的嶄新方法。事實上,將流浪狗捕捉、絕育、收容再送養,是幾十年來台灣這塊土地上從來沒有間斷地在發生的事。對於公立收容所、動保團體、或是TNVR志工愛媽而言,這不過就是幾十年來生活的日常而已。今天野保團體突然將這些別人早已做了幾十年的事貼上一個『TNSA』新標,高聲倡議該用這個『新方法』來『取代』TNVR、『改良』公共政策,這不僅曝露對真實情況缺乏了解,更為實際政府單位帶來許多困擾。」對,我們早就知道你們有在做TNSA,但當TNVR是一個選項,餵食者就會以為只要做TNVR就好,少給自己找麻煩,而不是賣力讓自己成為合格的飼主,把動物帶回家。我們提TNSA,就只是要拒絕TNVR成為一個選項而已。就是不要放回,不准放回,不給你們吃動保自助餐而已。
「替那些費盡力氣防止流浪狗繼續繁殖的人扣上『丟狗』、『脫責』帽子」:一樣,冬天不紮、愛紮不紮、餵一個月紮一天,每天餵,懷孕了再讓牠生,生了再來送養,如此輪迴,所在多有。你所謂費盡力氣的人,管區也常出現幼貓犬,不是外面孕貓受食物吸引進來的,就是沒紮乾淨自己生的。
而您說「TNVR政策以及實際執行TNVR的團體或個人(再次強調,許多都是餵食者)與野保目標一致,希望台灣流浪狗數量盡早下降。」但部分動保可不是這麼想。多少人靠動保吃飯啊!動保要永續經營他們才有飯吃啊,希望你聽得懂我在講什麼。

結紮率提高,真的能讓遊蕩動物歸零嗎?
關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五大動物福利,看到這邊我笑了。在維基百科上找得到所謂五大動物福利的由來:「1965年,英國政府為回應社會訴求,委任羅傑.布拉姆貝爾(Roger Brambell)教授對農場動物的福利事宜進行研究。根據研究結果,於1967年成立農場動物福利諮詢委員會,1979年改組為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Farm Animal Welfare Committee, FAWC),委員會提出動物都會有渴求『轉⾝、弄乾⾝體、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由。1992年,由該會提出『五大自由』的原則……」
到這裡明顯看出五大動物福利是適用於家養、圈養動物的。這個你不可能不知道吧?養在外面餐風露宿有符合第二自由──免於生理上及心理上不適的自由嗎?被車撞死生病了沒就醫有符合第三自由──免於疾病與傷害的自由嗎?被抓去虐待有符合第四自由──免於恐懼與緊迫的自由嗎?放出去除了第五自由──自然表現行為的自由,什麼都沒有耶!
很顯然,你並不認為讓犬貓「適得其所」是牠們應得的。只需要禁餵、收容所落實老病殘兇人道安樂處理,嚴禁私自募款,這件事情就容易得多了。
最後你問,以愛為名的「禁餵」,真能保護台灣野生動物嗎?請問,就算結紮率超過80%,放回後加餵食,你要如何防止有人將動物棄養到你的管區、防止未紮入侵、防止紮好的跑掉?你都做不到。你如何告訴全民你何時可以將遊蕩動物清零,讓他們不要再擔心被狗追、被狗咬、騎乘車輛不再心驚膽跳、轎車輪弧與鈑金不要再被破壞、養禽戶不再面對滿目瘡痍、滿地屍體、血汗無人償的境地?
這讓我覺得你們一點兒也不在乎前面衍生的問題,只要我餵的狗活著就好,即使牠們活得並不好。簡單一句話,當你達到結紮率80%,幾年內可以達到遊蕩動物歸零?
「適得其反」的動保政策
談論撲殺外來種的新書《Cull of the Wild》,我覺得你舉這個例子並不恰當。你們放任遊蕩動物獵殺野生動物,不也一樣「高傲地同時扮演法官、陪審團與劊子手的角色」?事實上犬貓被稱為外來入侵種,還不如被稱為「家畜」。家畜與其他外來種最重要的差別在於牠們還有機會回歸人類家庭,而不是一視同仁被撲殺,地位已經明顯高出許多了。
您也談到野保人舉辦了「2023為野生動物而走」遊行,與棲地破壞。光電、科學園區、車廠到殯葬園區確實造成棲地破壞,但我們也確實很努力在監測、調查這些破壞棲地的業主、政府並與其抗爭,甚至跟環境部打行政訴訟也再所不惜。不過這又是一個半斤笑八兩,請問這些人類活動與犬貓是外來入侵種有何關係?因為A很爛所以B也可以跟著爛的概念?
最後,回敬你最後一段話:「缺乏人性關懷(我就雙標大小眼)、缺乏深思熟慮(我就沒有是非也不care什麼土地倫理)的政策主張並不會讓犬貓「適得其所」,只會拖慢流浪動物減量並保護野生動物的進程,效果只會『適得其反』」。
(作者為野保/動保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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