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保母虐童案後續發展,網民的指責讓社工面臨集體創傷;而身處照顧第一線的托教人員,更是為受虐致死男童感到心疼,於113年3月20日集結為社會安全網破口發聲。
考量到重大兒虐事件絕大多數是家內施虐,因此,過去「衛生福利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規定並不包含家外施虐,也導致虐死1歲男童的保母無法納入此案檢討。雖未來不論家內、家外重大兒虐事件,都會改由保護司來主持檢討會議,但針對1歲男童受虐致死案發生至今有關單位的處置作為,卻只看見全體第一線工作人員被指責,未見有任何督導、出養等主管單位為此案負責。令人不免感嘆:我們的社會安全網到底網住了什麼?是高位者?還是弱勢者?
全面檢視孩童收出養前家外安置機制,避免憾事再發生
綜觀這幾年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推動,說是不漏接任何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民,但卻總是接不住沒有話語權的弱勢兒童,更接不住缺乏支持及資源的第一線工作人員,狠狠被重摔的,永遠是沒背景沒話語權的人。
為平息眾怒,中央政府近日表示將再針對執行十餘年的收出養制度、委託安置流程等,邀集地方政府、民間辦理收出養服務單位等進行全面性檢視,使社會安全網中的各系統能順利配合,加強等待收養期間短期家外安置的監督、提高訪視頻率。此外,辦理收出養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在主責社工家訪前,應提供足夠的職前訓練並與督導討論,以利隨時提供必要的支持與指導,不將訪視責任推給社工一人承擔。
然而,上述檢討改善制度的作為,卻獨獨缺了對第一線工作人員的資源支持與遴選機制。政府何時可以給父母一個安全的照顧環境?「防範未然」似乎只是一種期待,而非落實!

犯錯的是個人,別一竿子打翻整條船
總統當選人、副總統賴清德日前替社工發聲,希望執法單位在偵辦過程中注意比例原則,也盼事件過後,社工工作能更加獲得國人認同與尊重。
許多人紛紛在為社工發聲,但我們深知,「應注意而未注意」往往就是兒虐憾事發生的導火線,相比社工,居家保母亦或是托教人員皆是第一線照顧者,所承擔責任的更多,受社會「零失誤」的期待更大。但不論是社工或者是居家保母、托教人員,其實都有好有壞,每當一有事件發生,前者比後者似乎更容易被「保駕護航」,後者則比前者更容易被「以偏概全」。
「兒虐零容忍」不只是一句口號,少子化現象嚴峻的台灣社會,其實承受不起每個小生命的消逝及被傷害,更不能承受其他用心的「直接照顧者」因此被無情連坐。針對有可能涉案的施虐者或涉及包庇的加害者,都應該回歸到行為人的錯誤執業作為,而非用「有罪推論」的方式,踐踏其他同業尊嚴。
對於違背專業虐童者或放任虐童者,我們都是強力譴責,也不願意姑息,但希望這個社會能對多數專業的「職業照顧者」多些尊重及支持,而非將罪惡無限擴散到該職業的每一人,如此真的會讓人心寒!
改革迫在眉睫,補起社會安全破口
而這次事件中,兒盟似乎僅有道義及社會公義形象受損,沒有看到他們如何負起法律責任。此案延燒至今,我們看到的是一開始找代罪者轉移風向,再由個人對抗轉成階層對抗,最後轉移成社工階層的弱勢及被制度欺壓凌弱,再進一步嵌入政府體系對第一線幼教工作者的欺壓及不義的作風,似是以獵巫模式發洩情緒,而非專注於務實解決問題模式。
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日前說明,現行規定地方政府接收到出養的申請,可委託合格的機構進行出養評估。從評估、媒合、臨時性的托育到完成收養程序,都由同一機構做,恐怕會產生利益衝突問題,因為完成一個收養案件,機構可向最後收養人收取費用,因此,可能初期出養評估時,就對出養家庭從寬認定,偏向「同意出養」方向進行。這樣的做法可顯見現存的社會安全網受限於官僚制度,再加上未有利益迴避,導致嚴重失能破洞。行政院層級應成立由專業執業經驗者所組成的「兒童托教健康福利委員會」,專責研議托教相關問題,橫縱向盤點相關資源,以利自實務面支持第一線人員需求,進而建置嚴謹的遴選制度,避免讓制度有機會成為傷害孩子的利刃。
(作者為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碩士畢,著作:《許孩子一個幸福夢想園》、《托嬰中心不同角色人員對不當對待之覺察與防範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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