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案件發生之後,大眾譁然之際,社工上銬被媒體大舉報導的獵巫行為,更是激起了各種想像與思考。尤其是社工界,稱那天為「社工的集體創傷日」。接下來我看到了一些挺社工的行動,我相信那些行動,並不是在表態單一社工的對錯,而是與我一樣,看見了一些社工系統裡的無助與困境。所以,我想從「社工的外在與內在環境的處境」來想想這個問題。
社工的外在環境:只為了管理者方便的制度,壓力都在一人肩上
社工的薪資低、危險高、還要面臨回捐的問題;同時案量大、責任重,這是不爭的事實。這是社工外在環境直接的狀態,背後有許多系統之間的政治角力與政策模糊。
例如:家暴的防治與處遇工作,分成「被害人」與「相對人」,分屬不同的業管單位負責,無法以一個家庭整體來思考,也導致社工人員被迫採二元對立的方式工作,很難有效處理暴力事件的脈絡與家庭系統的問題。然而,二元對立的工作方式,很可能比較方便業管單位分類控管。也就是說,「以個案為主體」的思考,可能被「以管理為主體的思考」所取代,其中發生的結構斷裂與無解的困難,成為「外在環境的無力與不想看」,並且讓社工這一個角色來扛。
這種狀態有點像是大家拍拍他的肩:「這一切交給你了!」然後就假裝一切解決了,其他人各自不用管。一個一線社工要負責在環境所帶來的種種挑戰與困境下「解決」個案的複雜問題,還包括政策與照顧系統未能整合所帶來的困擾,這些全部都落入一線社工的肩上,這就是社工常常面對的外在環境條件。
社工的內在環境:無法完成「讓他更好」的願望,是不是我有問題?
你也許會問,條件這麼差,為什麼社工要當社工呢?
這就關乎社工的養成與自我認知了,我稱這個為社工的內在環境。一個社工是怎麼看自己的?我常常聽到的社工對自己工作的想像,像是一個萬能的母親,希望可以透過社工本人的一己之力,幫助個案處理好多問題。所以我也常常聽到社工有一個看似很小的願望,「只要個案能夠讓我知道他過得比以前好就好了」,所以拚命想要做點什麼可以看到改變的事情,或是犧牲自己的時間與假期來為個案做事。
但是有些時候,改變來得非常緩慢,甚至個案就算因為這個社工的介入而轉好,這個轉好也不一定發生在社工看得到的時候。所以這種萬能想像常常會轉成失望,從而質疑自己的能力。因此也常常聽到社工說:「我覺得自己好像沒有做到什麼……」「我可以再多做什麼?」而比較少問:「現在個案發生了什麼,所以很難改變?」
我個人覺得,社工常常洗腦自己,不要去意識到自己被不公平地要求;也洗腦自己要多做一點,因為這樣好像才能繼續工作下去。一旦這個「假裝」被媒體用手銬事件撕開,我們在淌血之餘,真的應該想一想自己怎麼了。
我想,這種對自己超乎現實的理想期待,跟整個系統把社工當成萬靈丹的狀態,可謂是「裡應外合」,成就了社工的悲歌。

幫助別人,但不要壓榨自己
另外,社工的低薪處境,也讓社工處在一種弱勢的情境裡。雖然一再要求合理的薪資,但是似乎也接受自己的處境暫時就是這麼不公平。這種弱勢的狀態,可能也讓社工對個案有很多同理,有一種「弱弱相幫」的思考,於是對於自己處境的弱勢便不那麼積極地要求。
這次的事件之後,看到很多溫暖挺社工的商家,請社工吃飯,希望社工吃飽了再出發。那個舉動絕對是有看見社工的無奈,但是會不會看到了別人的溫暖,社工就會覺得有一種有力氣再去為個案努力,卻暫時可以放棄思考自己的狀態?
外在環境的改變,已經有很多人在檢討。薪資結構、通報制度、跨單位整合、督導的落實,都是很需要討論的事情,就不贅述;這裡想針對社工的內在環境,有幾點看法。
一是希望社工們理解,自己有權利處在合理與平等的工作環境,無須為自己的需求產生罪惡感,例如該放假就放假,公務手機在放假的時候就可以關機。帶著罪惡感的忍讓並不會對工作有幫助,反而會讓社工自己的身心受影響,間接也影響服務的質與量。
此外,也希望社工可以分辨、理解外在環境對自己期待的不現實之處,而自己能力有限也是正常的。例如要求一個身心受重創的個案馬上適應社會,是做不到的事情,社工無法萬能地改變一切。同時,社工也有需要被幫助的時候,例如需要更完整的督導制度幫助自己理解案主、尋找方法,在社工有需要的時候,要知道自己應該要得到的是幫助,而不是再次燃燒自己。
我想,唯有全體社工(包括社工系的老師、社工主管、社工督導與社工本人)都能認知到社工不需要犧牲任何一部分的自己、去替換個案的福祉,社工才能保護好自己,一起面對系統與結構的不完整,往更健康的方向走去。
(作者為心自在診所社會工作師、耶底底亞家庭關顧協會兼任社工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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