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最近香港反送中遊行的罷工,「社福人員」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嗎?
社會工作人員倫理守則,是所有社會工作人員的行為基本準則,其明訂社工人員應「維護社會正義、保障弱勢」,而近期香港反送中遊行的罷工就始於香港社福界的倡議,相較於商界、交通界等領域,社福界是第一個公開罷工上街的領域,進而激盪起上百萬人的罷工遊行。反觀台灣社福界,社工人員秉持著相同的倫理與核心價值,卻一再陷入勞動權益、過勞、加班等議題之中無限迴圈,無法、也無心力去關心大型議題。誰是那隻惡魔的手,將社工們推入深淵,使社工們無力再想著社會正義,無力再多關注社會議題?
承接政府方案後,再跟員工收教育費?
上個月法務部的監獄矯治工作,承攬勞務契約的組織,在各社福平台急切徵人,要求旗下工作者必須每月自費受訓,明文要求應徵者每人要付每月4,800~9,600元的費用參加組織指導課程。
組織不將在職訓練視為理所當然,而是讓員工被迫從薪資中掏一筆錢給組織聘督導人力、維持組織運作。這又是假借其他名目、苛扣薪資,或是在社工界長期稱為「回捐」的實際例子。試問,尚在徵人階段的組織就能如此明目張膽的公開違法,主管機關都沒有一點責任?
無獨有偶,屏東縣政府長照中心委託某組織辦理方案,此社福組織一方面接受政府委託、承接方案經費補助,另一方面又申請聯合勸募補助。一件事領兩筆錢就算了,還要求負責執行的社工們固定繳交「指導費」,一整年下來,竟有社工「被捐款」高達22萬!另兩人各被捐款18萬、19萬元,合計近60萬,其他未曝光的金額可能更多。事件曝光後才緊急要求員工簽名核銷、自願給予,這難道是一個關注弱勢、維護社會正義的社福組織所理所當然要做的?政府的監督機制與管理評估方式又在哪裡?
一手領政府的課程補助,另一手開課教人規避勞基法
前兩日,有某社福組織的公開研習課程討論「社福勞資會議運作實務」,課程既申請政府相關補助經費,另一方面卻邀請某社福背景立委的助理擔任講師,利用自身對法律的理解,在研討會中大談如何合法的規避勞動權益。如:
「我們有些這裡不要講,我再告訴你們在合法的範圍下避一些東西……」
「資方依照勞基法第12條可以解聘員工,但減薪不是全部都違法,可以在某些範圍下合法……」
「你們不要寫『扣薪』,要寫『不發給工資』等等,不要寫『扣』……」
課程過程中甚至教導成員不要成立工會,用「一條蟲」來形容工會組織,認為工會會造成組織麻煩:
「啊!你要成立工會嗎?應該是不要比較好,成立工會你就『抓一隻蟲在屁股那邊癢』……」
將勞工依法可以組織工會、維護權益的平台形容成一條蟲,又用各種方法算計教導與會成員如何彈性排班、巧立名目、用字遣詞去讓機構的行為措施合法,難道這就不違反此社福組織的宗旨?更何況其宗旨於網站標題載明「追求公平正義、捍衛弱勢權益、打造社會福利新願景」,試問教導人家如何規避法律、罔顧勞權、挑起勞資衝突,這又是追求哪門子的公平正義?捍衛誰的權益?還是只追求組織賺大錢、發大財的新願景?更遑論此一講師所屬的立委以前就一再站在資方立場,甚至不知民間疾苦,罔顧自身是社福單位出身,卻說出「社工有那麼累嗎?」轟動全社福界的立委。
是誰讓社工們失去熱血?
近期種種對於社工人員的剝削、不公平對待,試問誰才是阻礙勞資和諧的那隻蟲?又為何政府如此放任與漠視社工勞權被踐踏?當學校師長、社會期待都要求社工人員秉持初衷,依循倫理,守持社會正義、維護弱勢,又是誰一再縱容,甚至協助將社福組織推向實務社工的對立面?社工們扛著高案量、高工時、低薪水,現在連要求基本薪水不被回捐苛扣、維護自身法律權益的立場都沒有了嗎?法律是道德的基本底線,一再挑戰社工們的底線,難道真要把社工們逼上梁山,來個串聯大罷工?
噢!對了!反正社工罷工也沒差,因為學校每年總會有新的社工系學生畢業,不怕找不到社工。加上社工服務對象就是那最弱勢、最沒有聲音的族群,有些甚至是兒童或青少年,沒有投票權,或是重度身心障礙無法投票的那群人,無關痛癢。而且會當社工的人們通常存有良知、利他主義,總是在乎他人想法,為了組織、為服務族群著想,才會讓人家吃死死,就是看你不敢離職、不敢工會、不敢罷工。
但秉持良心,請負責業務承攬委外的各主管機關、衛福部的官員們,甚至是檢調與監察機關們,把手放在您的左胸前,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看看自己的良心是否仍存,靜下心來思考自己是否能為這社會的正義多作些什麼?因為那也是一線實務社工們最深切也是最後的盼望。
(作者為社會工作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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