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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不讓保母虐童案再發生:從證照取得到社福機構管理都應好好檢討

從司法單位到地方主管機關再到社福團體的每一層都未嚴格把關,就這樣一步步地將男童推向火坑。 從司法單位到地方主管機關再到社福團體的每一層都未嚴格把關,就這樣一步步地將男童推向火坑。 圖片來源:New Africa/Shutterstock

社會期許的保護傘,遮掩住的是孩子弱勢的求救聲。新北市一名去年9月經由社會局轉介受兒福聯盟安置的1歲多男童,在短短4個月的安置期間,慘遭劉姓保母凌虐毆打致死。殘暴冷血的手法及態度引起社會大眾公憤:「怎麼會是兒盟」、「兒盟認證的保母也太恐怖了!」不論是保母或者是公私立機構亦或是社福團體,似乎都不乏不當對待及各項違規案例,政府解救少子化的同時,已出生的孩子卻正在殞落。

沒有巴結,所以傷害?

112年12月底,1歲多的男童因呼吸困難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才發現孩子短短數月遭受慘無人道的凌虐,整起事件一直到今年3月才爆發,讓不少關心此案件的父母不免質疑,是否被有力團體或人士刻意掩蓋?

對於為何要虐待男童,在押的劉姓保母居然冷酷回應,「別人小孩的父母親都會好好巴結保母,但這個孩子都沒有爸爸媽媽在,沒有人來巴結,所以,一看見小孩就想揍他,要不是為了孫中山根本不想照顧他。」究竟是什麼樣的培育養出了只會向「錢」看的魔鬼保母?有別於托嬰中心的防弊文化管理,送禮(紅包)文化一直以來都存在於居家托育服務,對於家長來說更存在著無形的壓力。當政府在大刀闊斧的監管托嬰中心的同時,是否也曾用同樣的方式在監管居家保母?

以為求的是安全,沒想到竟是火坑

男童的母親入監服刑,家人無力撫養,因此經由法院宣判,必須轉給兒福聯盟指派的保母照顧。看似安全無虞的安置,從司法單位到地方主管機關再到社福團體的每一層都未嚴格把關,就這樣一步步地將男童推向火坑。

安置期間,僅1歲的男童被餵食廚餘,24小時被綁椅腳、遭綑成木乃伊站著睡、生殖器被燒黑、牙齒被打斷剩八顆不齊全、指甲被拔光、腿部嚴重變形骨折、頭部腫大、凹陷瘀血,幾乎體無完膚,慘不忍睹。男童的阿嬤曾要求探視孫子,卻被以保母不方便為由拒絕,並聲稱孩子是在公園不小心撞到。

但依照社工相關訓練及敏感度,若都有正常進行訪視,不應該發生9、10、11月探視面訪沒問題,12月卻突然遭受虐致死的事件。這麼嚴重受虐的情況,除非是隱匿或是沒有確實訪視,不然不可能都沒被發現。社工的訪視記錄因此被質疑造假,也讓居家保母登記托育地點是否應加裝監視器的議題再次引起討論。

再多的眼淚,都無法喚回一條來不及長大的生命。圖片來源:Anatta_Tan/Shutterstock

兒虐案此起彼落,有證不等於保證

「沒有爸媽保護的孩子,遇到病態保母以及失能的社福體制」,對於這些弱勢到不能再弱勢的孩子,我們自以為的社福保護傘,早已是千瘡百孔。

近年「安心托育」成為父母的期待,深怕孩子所託非人,政府大灑幣給再多的育兒補助津貼,似乎都無法讓父母安心。回顧台灣的保母考證制度已多年未修正,而保母證照卻又是照顧0~2歲唯一的國家認證。倘若又有知名社福團體做為保護傘,成為其合作保母,更不易被察覺兒虐孔洞。當我們信任的社福體系不再安全,我們的孩子在家庭以外到底還有誰能照顧?

我們深知社工在巨大案量負荷下,只能被迫壓縮每個案件的訪視時間,如遇訪視對象有意隱瞞或態度保留,除非觀察細微且訓練有素、知道探視不到孩子就可以直接通報,否則幾乎是無法掌握全貌。從兒盟的聲明到社會局的回覆,似乎都凸顯了存在於社福單位的卸責文化。男童的狀況屬於兒少高風險個案,雙北社會局理應啟動相關處遇計畫,但卻只是擔任轉介者,事發後才卸責式的表示會全力陪伴家屬,卻未在孩子生前給予適度的陪伴及保護,更顯見政府對於寄養家庭在適任判定上的疏漏。

綜上,不論是保母證照的取得或是監視器的裝設,甚或是社福體系的管理機制,都應該重新檢討設置,因為再多的眼淚,都無法喚回一條來不及長大的生命。

(作者為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碩士畢,著作:《許孩子一個幸福夢想園》、《托嬰中心不同角色人員對不當對待之覺察與防範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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