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前進、性別意識稍顯後,台灣媒體上便不缺乏關於性犯罪、性平事件的報導;勇敢無私的吹哨者們,揭露暗瘡也讓社會看見遮蓋陽光的高牆。而近期用文字重量,晃動各界捲起的MeToo浪潮,則令人想像底部結構板塊碰撞後滑移的可能。
「媒體與社群的連結替弱勢者發聲」,這對任何學新聞、做媒體的人可說是莫大鼓舞、一介典範。但這股反動力量似乎還未流入新聞傳播學院,過去遭到掩蓋噤聲──「無法成為消息來源」的那些傷痛依存;就像回頭對著學新聞、做媒體的人丟了句名為「新聞自由」的惡劣玩笑。恍然發現,在真相路上、新聞之間,我們還在沈默。
新聞之間的失聲者
在新聞教育中最入門同時最為核心的概念源自於「新聞學」,那堂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在大一都修過的必修課。講台上教授舉著廣為流傳的新聞事件、經典電影,一方面以事件為鏡述說新聞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另方面告誡著學生新聞是奠基於公正而勇敢──「公正不帶偏見的看待事件,勇敢不懼權威的大聲說出」,還有其他更多、需要攜手守護的價值。台下未經世事的學生雖是懵懂,但也逐步拼湊各自對新聞人的角色定位和理想圖像,步入新聞之間。
但某些學生拿起新聞筆寫下故事前,還得先墜入新聞學院的黑暗面,「多懂一些」。
從教授訊息中過度親暱的稱謂、以討論課務為由迫使赴約的獨處、超越師生關係的邀約(比如洗車兜風)……這類透過權勢使學生無法拒絕,或假借關心實則試探的步步逼近,到校外實作藉機碰觸敏感部位、學校高層習慣性的搭肩、擁抱甚至摟腰,更是逾越合理師生身體界線的直白侵犯。
大學期間,聽聞週遭同學受委屈的案例層出不窮,但能被重視、妥當處理的案例連是否屈指可數都得稍加思索。而屆屆相傳,化為系上選課潛規則的敘述──「給他摸頭就會過」,則暗示著該教授將是否接受肢體、言語等各類「額外關心」納入評分依據。
理論上,學生遭遇教師的不當行為能夠向校內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其他教職人員知情後也有責任在24小時內通報專責單位。而實務上,學生會傾向選擇私下向信任的教師反映,期望獲得「不必走流程」的幫助,以避免面對調查的痛苦。但理論至實務再到現實的距離是遙遠的,現實生活中若加害者擁有權勢或人脈,制度內或低調解決兩路皆會窒礙難行。比如有學生向校方投訴,卻被以「需要直接證據(比如拍到畫面)才算」而拒絕處理。
不過熟悉新聞學的新聞系學生似乎還有第三條路,也就是訴諸所學、運用媒介喚起大眾關注,推動事件解決。具體來說,能向媒體投訴、成為消息來源,接著期待記者將事件視為議題,寫出報導向大眾訴說事件全貌,可以完成傳播學者Lasswell所強調媒體守望(surveilllance)的功能。但那些「多懂一些」的受害者/學生被教得更好,他們被說服新聞公信力可致的「社會烙印」是非必要手段;清楚性騷擾事件常缺乏直接證據,會落入各持己見的困境,於是善良的選擇隱忍或自知弱勢而被迫放過,不去投訴媒體。所以諷刺地,受害學生成為新聞之間的失聲者,在校園這個學習新聞的場域,新聞卻沈默了。而那些「多懂一些」,則來自他們置身新聞學院這個場域的親身經歷。

那些我們從採訪中學會的緘默
記得有堂課中,教授談論網路時代中辦公室/跑線記者的差異,並強調後者親身進入場域的採訪方式,存有前者無法取代之處。包含一手資料的正確性、邊看邊寫的即時性和經驗連結帶來的深刻認識等。也的確,置身新聞學院這個場域的4年間,不少同學目睹甚至受到騷擾,得到了無數一手資料。他們以親身經驗作筆,抄著身上一痕痕的苦痛,在記憶的載體上刻寫著傷害。
一位同學向校方報告事件,收到的回應如下:
我們那時候(今年初)也有跟系主任反應,但系主任說因為C教授的後台實在是動不了,系辦也沒辦法處理,而系主任的責任就是負責管理好老師的言行以及安撫、管理好學生的情緒及行為,不要讓同學去外面的管道發聲,系主任被夾在學生和學校(高層)之間很為難。
這段來自受騷擾同學的自白,將學生被安排為性平事件犧牲品的結構表露無遺。比如原先系主任在聽聞事件後應要積極協助受騷擾同學,包括校內的性平會;動用人際關係與同事一同直言制止加害者;或者尋求法律途徑,皆是可行之路。但陷入權力結構中矛盾位置的系主任,一方面受學校高層施壓,有著丟失工作的壓力;另方面協助高層壓迫學生,引導學生淡化傷痛、放棄自身權益。當這種權力結構未受挑戰、不斷施展,會進一步使騷擾並規避責任的模式正當化,導致事件一再發生。而受害者的傷痛不但不會剝落,反而被撿起成為石磚,一次次堆上那區隔他們與正義的高牆。
受害者/學生在這樣的親身採訪中「多懂了些」。當他們彼此共享相同經驗時,發現在結構中被宰制;當他們求助系主任反遭勸退時,被推入孤身奮鬥的處境;當他們知道聲音要被聽見是有前提的,懂了新聞自由在新聞學院並不存在的矛盾。於是他們學會極力避免但別勇敢,更別大聲說出的道理;在結構的壓迫下,喪失了繼續反抗的能動性。如先前所述,他們也放棄向媒體投訴,無法成為消息來源──對他們來說新聞是沈默的。
被排除的消息來源
消息來源一直是新聞建構/再現真實的基礎,是新聞產製過程中的不可或缺。而在產製過程中除了順著事件脈絡尋找消息來源,也與交織事件的權力網絡相互影響。舉例來說,媒體立場能夠反映背後的政治權力;並會透過給予特定人士不對等的話語權(定義事件的權力),一方面維持立場一方面給予/剝奪權力;最終用不平衡的消息來源選用寫出偏袒一方的事實,加以牢固權勢者權力。也就是說,新聞如何選用消息來源是反映/分配權力的一套機制,並會影響閱聽眾對事件的了解。
發生在校園中的性平事件,若公諸於世也得面臨權力牽扯;而發生在新聞學院內的案件,則需要與坐擁媒體人脈的權勢者對抗。比如有位學生在討論課務時遭Y副校長藉機摟腰,但因為明白可能陷入非常不利的處境而不敢說出:
某次為了課程提案與Y副校長和幾位同學另外約時間討論,見面時Y副校長給了我們擁抱 ,並與左右兩位同學搭肩,起初我以為是示好的一種表現,並沒有多想。隨後他將搭在左邊同學肩上的手放了下來,在我身上的也跟著移下卻沒有放下,而是放到了腰間,我有嚇到,也有稍稍轉身稍微閃躲,但Y副校長並沒有放開那隻在我腰間的手。為了課程討論的順利我並沒有直接拒絕,我想說討論快要結束了,忍一下就過去了。
首先,Y副校長雖然在與同學相處時,會習慣性地做出非必要的肢體碰觸,包括眾所皆知的搭肩,抱抱等。但多數同學在利益交換(實習機會、課堂機會、未來機會),這種權力關係下並難以拒絕或只能吞忍;也會因為權力不對等下,將對方踰矩行為自我說服為友好表現,以避免不喜歡又無法避免,處於認知失諧(Cognitive Dissonance)中的痛苦;另外有些同學對身體界線的定義較寬鬆而不太在意,總之在多數人眼中是位受歡迎的老師(但仍須說明,其實因為權勢,使個人無法維持原先對身體或精神層面的界線,皆屬於運用權勢的侵犯)。因此,若受騷擾的同學將事件公諸媒體,在缺乏直接證據之下,媒體可能轉為以事件相關的消息來源作為報導主軸。於是受騷擾同學的主觀事實,會面臨那些因為利益/權力而容忍,或其他同學所說的良好形象競爭,在報導中一同建構出媒介真實。
而這樣看似「正反並陳」的客觀報導似乎能逼近真實,實則忽略/利用了性平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包含受害者是少數且通常不願也不敢發聲,以及難以搜集直接證據等。也就是記者能夠找到無數對加害者友好的消息來源,反對者及受害者的聲音卻難尋;另外權勢者所持有的知名度、媒體形象,亦會使越聽眾不可必的對其偏袒。若進一步考量到加害者在媒體界的深厚人脈,某些媒體礙於人情壓力,可能會將不利資訊刻意排除在消息來源之外;同時能透過新聞框架的操作,將責任歸屬轉嫁回受害者,並以偏頗卻有利於加害者的消息來源替其行為背書。也就是說,性平事件在當今新聞產製流程,以及仍須進步的社會文化氛圍下,是極容易將受害者污名化及去信任化的。最終即使順利透過媒體發聲,擁有權勢及資源的高層也能夠阻斷受害者在媒體界的前途。
於是荒謬的,在充滿新聞知識、追求新聞精神的新聞學院中,新聞反而愈加服務於權勢者──一套恣意妄為的護己手段;受害者則淪為被排除的消息來源,只能沈默著。

這樣恐懼的我,也有資格說MeToo嗎?
雖然於新聞之外,近期的MeToo風潮提供了受害者能不藉新聞媒體,對大眾訴說自身故事的管道,一種透過社群轉發直接觸及個人的傳播途徑。這樣的傳播形式或許能規避上述提及不利於受害者的可能性,包含新聞產製慣例下報導並不客觀公正的弊病,或者被掌控新聞管道的權勢者消音。但實際上在受害的集體中,仍有有許多還未也不打算在社群中發聲的未揭傷疤:他們看見別人的MeToo是那般論述清晰、故事細膩、引人關注,還能夠捨己為人;而那隱晦不明、自我否認、害怕面對傷痛,還擔憂損失──不是及格受害者的自己,又怎麼有資格說出?說出口又如何?
所以得了解,失聲並非無聲,也絕非經歷過的不夠疼痛;是環境中、結構下的條件不允許。而社群中足夠的支持是受害者積累能量,排除結構壁壘的重要推力。支持可以來自友善的性別文化、不置身事外的同儕、鼓勵受害者的言論氛圍,或者周遭任何勇敢、大聲說出的他人。因此若是可以,請反思自身的性別意識、成為不置身事外的同儕、也別急著檢討受害者,別讓可能勇敢的人退縮了。
最後,同樣身在新聞學院、學著新聞的我們都別忘記,任何人都能成為消息來源。當然,這從來是艱難而困頓的。就像這篇文章中的微弱吐露,即使匿名,仍舊害怕;而起身碰撞會晃動,會掉落,會疼痛;也或許,最終只是掙扎著──但掙扎總有聲音,會被聽見。
讓我們在新聞之間,別再沈默了。
(作者為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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