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蘭嶼發生外地遊客(族語稱之為達馬浪集團)在部落滋事挑釁的事件,進島觀光卻攜持刀械脅迫當地人,肆無忌憚還疑似吸食毒品,引發族人怒火。許多當地人因憤怒挺身捍衛受欺侮的族人,卻遭漏夜乘海巡艇來執法的警方拘提至台東進行偵訊。其中是否涉及程序不正義?是否如族人所說的未進行相關蒐證?這些都令當地人憤慨。
但族人的疑問,被掩蓋在媒體撲天蓋地充滿想像力的速食報導下。「百人大亂鬥,包圍團滅!」之類的標題博取閱聽者眼光,而惹出事端的一行人則於隔日在警方戒備下搭乘凱旋一號客輪專船,「凱旋」至下一個離島繼續觀光,留下餘怒未消錯愕不解的族人們。
島上警察機關、海巡單位人力不足的窘境,早就不是新聞。這次事件也凸顯出長期以來被無視的港口安檢,早已成為人們可任意走私的天堂,任憑非法勢力在島上涉入愈深愈廣,甚至執法人員本身都可能牽涉其中,詳情可以看案前些年蘭嶼警分駐所所長協助運毒的案子。不法勢力與執法單位、相關業者的利益輸送鏈,其牽扯讓人憂懼,更讓蘭嶼的部落彷彿成為任何人都能為所欲為的法外之地,令我們感到憤怒、失望。
而傳統海域漁獵與觀光產業的衝突也是一樣,這麼多年來我們看到許多族人被抓捕,甚或被地檢單位在權力資訊認知不對等下刁難訊問,但所有核心問題都沒被認真對待,也沒有人提出有效政策因應諸多亂象。而島上的公部門,政府為此做了什麼?
面臨各種失序崩陷的蘭嶼「觀光」,一方面是政府介入建立法律的遊戲規則,二方面是新時代金錢、價值觀的變動,而部落舊的傳統秩序則不斷退讓,也因此引發各種衝突。可嘆的是,這樣的遊戲規則並未因此建立起道上的新秩序,反而在各方勢力與資本長驅直入下,產生更多失序與脫軌。我們要留給下一代的蘭嶼,在觀光變本加厲無孔不入之下,究竟該要是何種樣貌,需要每個人更多反思。

我得了一種「蘭嶼病」:關於自以為愛蘭嶼的那些人
這幾年許多來島上賺錢、順便尋找人生意義的小幫手們,為遊客們提供了許多可以兌換現金的創作與服務,其中包括多款T恤,大多作品都散發著濃濃的「愛」,其中把「愛蘭嶼」發揮到淋漓盡致的,應該就是一件上頭寫著「蘭嶼病」的綠色上衣。我在環島公路上見過好幾次。
這幾個字深深刺激我的腦袋,從不同角度來思索這三個字所傳達的意念。可能是設計者或穿著的人想表達他們被異地風景或人文環境深深吸引。也或許深愛當地看似無拘無束的生活步調與隨緣的生活態度,當然也可能深深意識到自己離開這裡之後,可能很難找到一個跟這裡一樣包容自己的放縱與無知的地方。畢竟有個YouTuber說過,適合來這裡打工換宿的人是待業、失戀和不知道要做什麼的人,因為在這裡除了沒人認識你的過去之外,更要緊的是可以恣意地為所欲為、放空自己,鮮少有人管你。因此,有越來越多不想帶著「蘭嶼病」回台灣的人,選擇留了下來。
我還會思考的是,觀光所帶給蘭嶼的病這件事。
島上一位耆老曾說過,他發現不是核廢料先消滅了我們的民族,而是觀光。觀光以快速且全面的作戰速度,入侵到每個部落,這十年之間,金錢至上的價值觀,已經在中年階層以下的達悟人心裡牢牢扎根了。而面對觀光所帶來的價值觀,達悟傳統的謙虛、誠實與分享的價值觀也正在快速崩解。
在學影片剪輯時,有兩種常用的方式,一種是以畫面接畫面,不使用轉場效果的「卡接」(Cut);另一種是把一個淡出的場景跟另一個淡入的場景重疊在一起,稱為「溶接」(Dissolve)。套用在現實中,政府單位最擅長使用「卡接」的方式來實施其政令,因為最單純、好處理,不過事實上卻也是最難剪得好的,因為搭配畫面的長短、內容等處理不細心的話,很容易造成收視者急促與突兀的不適。至於「溶接」則多半是人民回應的方式,尋求緩衝的空間。這裡最大的關鍵是溶接的速度,決定了轉場緩衝的氛圍,讓畫面能以連貫順暢的方式進行而不突兀。
自從政府來到了這座島,達悟人作為島上管理者的角色,就被政府強硬地「卡接」(cut)掉了,政府用它的方式來管理這座島嶼,直到如今的2022年,(哪一黨都一樣的)政府一點都不了解這座島嶼的心情,就跟來這裡恣意妄為的遊客一般,說著愛蘭嶼的話,然後做著自以為愛蘭嶼的事,卻從來不問蘭嶼的達悟族人是否想要或需要。
政府的心態從來是命令或指導,鮮少尊重、傾聽與學習;面對陌生且隔著太平洋的達悟人也是如此,畢竟堅持不好的政策,配合不回應民意的作法,久了人民也會習慣,這招在牆國也是用得嚇嚇叫。近代的政府特別擅長使用話術來欺騙民眾,特別原住民。國家元首信誓旦旦說要將核廢料遷出,但從來不承諾真實行動的日期,幾任過去了,就用其它理由繼續搪塞。
在台灣,房客租屋期限到了,房東可依約要求房客離開,否則可循法律途徑索取賠償;在蘭嶼,台電的租約到了卻賴著不走,然後政府跟原能會和台電一起踢皮球。身為行政家長角色的縣政府及原民會,則是安安靜靜地看著戲,彷彿事不關己。而當族人要求合理補償時,卻得到不明事理或眼紅的人士抹黑,甚至還有心態可議的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說「她聽說」達悟族人怕核廢料遷出後領不到回饋金。

對蘭嶼七嘴八舌,你們有問過當地人嗎?
多說一下,若在島上,族人們只說自己親眼所見之事,未經查證而散播謠言的叫做「吹牛」,沒人會相信。但在台灣,人們似乎判斷真偽的能力很差,輕易就藉由別人的話或資料,決定了自己對不認識的族群的認識。
若你說很多研究者都有關於蘭嶼的研究,或是現在網路上爆多的網紅影片都提供了很多資訊,我只能說,政府的作為影響的是百姓日常,唯有在地族人才深深感受其利弊。至於研究者的研究內容怎麼來的?若是人文或社會科學方面,通常是透過關係找到當地族人,再找合適耆老接受訪問或實際操作,然後將翻譯者所轉述的內容紀錄下來,因為他們完全不懂母語,更無在地生活經驗與知識。但研究者似乎都忽略了翻譯者本身的傳統生活經驗、知識及母語能力,還有翻譯者的中文能力,這每一個環節都很重要。
可惜的是,多數研究者完全沒有察覺。若是自然科學類的調查研究,研究者會專注目標物種的採樣,但不會想釐清該物種與當地生態尤其是族人生活互動的關係。只是研究者採樣的地區、範圍、時間與方式都極其侷限,推估的數據卻又對政府單位的政策制定影響甚鉅。如果我們採用前面所提立法委員的心態,那麼誰知道研究者在調查現場是否真的按照要求規範嚴謹作業呢?
至於該物種與當地族人的生活文化關係,自然科學類的研究者通常不理會,少數會參考、卻也不重視,彷彿當他們研究該物種時,族人不在這個生態系統裡。然而,傳統達悟生活是跟這座島嶼緊緊相扣的,人所有的知識與技能都是整體的發展,重複且深入。學位的追求容易迷惑研究者的認知,他們來島上的目的是為他們自身的利益,而非單純從他的專業領域角度來認識這座島嶼或族群。詭異的是,這些研究者日後就變成了蘭嶼專家,有的甚至專拿蘭嶼的政府標案,有的還在政府部門任職,左右蘭嶼的政策。
一個蘭嶼,卻被好幾個政府勢力所分別操控,除了上述兩位老大哥台東縣政府跟原民會外,近幾年還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海洋委員會的參與。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是內政部營建署所屬機關,前身為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成立所設之管理單位;至於海委會則是中華民國有關海洋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2018年成立,負責國家總體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保育及永續發展、海洋科技研究與海洋文教政策。
這幾個單位面對一個小小蘭嶼的作法,就像是一個小孩走在路上,一個眼科醫師說他近視了,就規定他要配眼鏡、然後閱讀與使用3C的方式與時間都受到眼科醫師的規範;接著來了個牙科醫師說小孩有了齲齒,然後跟小孩說齲齒很嚴重,要馬上拔牙;然後再來了一個美髮師,說小孩的鍋蓋頭造型太土了,不好看,不管孩子的反對直接幫他剪成火雞頭。
這是個比喻,卻也是實情,各個單位在這個島上做自己想做的事,互不溝通更遑論合作。以層級最高的海委會下屬的單位──海巡署、海保署為例,大家各自為政,島上的人眼花撩亂,居民真正的聲音卻聽而不聞。像是港口的安檢與走私、傳統海域漁獵與觀光產業的衝突等問題,這麼多年來海委會做了什麼?但是為了他們所認為的保育類物種硨磲貝,侈言要做好其保育工作,公告不能捕撈,那麼瀕危的族群文化因為不歸海保署管轄,所以在自稱為獨立機構的作為下,個別擅自地將達悟族群及這座島嶼切割,不顧我們的文化本來就是一個整體。
我們一再強調,制定這樣法律的人卻從來不曾生活在當地,甚至不顧當地反對的聲音,但口中最愛掛的是尊重多元文化,傾聽在地聲音,這是多麼諷刺與瞧人不起。

觀光買走我們的靈魂
所以,蘭嶼,病了,原本觀光的好處除了金錢收入之外,還有不同文化的欣賞與交流,增進不同族群的彼此瞭解;而當它的壞處除了入侵部落,影響族人生活品質、分裂部落情感甚至危害族人生命安全時,我們真的要思考這是我們要的觀光嗎?老人說錢買走我們的靈魂的日子,竟然這麼快就來到了。
部落是族人一輩子生活的地方,經驗與情感濃到化不開。最近的蘭嶼亂鬥事件,既然警方第一時間已經排除了吸毒的傳聞,並為此定調,我們只能企盼真相已在警方偵辦當中。至於媒體膚淺且聳動的報導內容多未經過查證,甚至背離事實甚遠。我關注的是警方帶走了6名動手的滋事份子,其中5名為當地人。從眾多看事情的角度中,我試著選擇一個由理、法、情先後的角度來看,我不確定衝突現場的遊客是否選擇了「法理情」的順序,但是我肯定島上的族人選的是「情理法」的順序,相信這件事發生在其它部落也會如此。
這個島嶼千百年來,相信天上有一位至高的神,如同眼睛一樣俯瞰著達悟人,一切按著歲時祭儀及部落公約行走。後來政府來了,舊秩序沒了,新秩序也沒有建立,這座島如今就是前面所說的,很多機關單位都插手、很多機關單位也都互推皮球下的生病狀態。而當政府機關是如此對待這個島嶼,整個社會、商人跟遊客也就如此對待這座島嶼。
舉一個實例:船運公司的船班安排,從來未跟族人商量。旺季時港口擠滿了船,冬季還要公所經費補助才要開航,而上船時,島上族人卻要排在最後的補位(今年開始在開元港設置售票亭,此情形方才改善)。達悟人自詡為島的主人,但在政府雜亂的政策面前、台灣旅遊業者面前,卻完全被無視。漸漸地,這個主人也就沒有聲音了。
(作者Si Manhevek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司法保障委員會委員,Si lavang為在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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