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受邀參加人本教育基金會所舉辦的「阻絕校園權勢性侵研討會」,綜整了近年來幾件嚴重的權勢性侵案件,包括台中房思琪案、台南大紅帽老師、台南尚志剛案、竹山劉校長等。幾位與談的老師們,從體制面的變革、社會的性別意識、升學主義的文化等分享他們的觀點。而我自己一方面分享家長這一端的看法,另一方面也重新思索整理:面對一個體制下的產物,家長們可以怎麼做,讓孩子得到適度的保護?或是避免怎麼樣的反應,以減少傷害發生後的創傷感?希望透過文字整理,讓更多民眾、家長也能對此議題有些關注。
父母缺乏權力意識,助長了體制容許權勢性侵
所謂權勢性侵,就是有權力的人濫用其權力,對權力較小的一方施以性侵害。師生之間原本就有著上對下的角色關係,而上述案件中的幾位老師都受到升學主義加持,由於管教嚴格、教學成效顯著,使得望子女成龍鳳的父母眼前所見,只有孩子能否金榜題名,而忽略孩子面對這些教師濫權、斥責或暴力管教時的不悅或抗拒。
體制包含了校園的運作機制、以及社會文化的建構。案件中有個共同性:狼師們會傾向尋找「乖巧」的女學生下手。所謂乖巧,可能是在班上服從性較高、比較認同師長們的觀點。社會文化中,鼓勵孩子「尊師重道」,不偏離老師的教誨,接受老師的管束,這樣才是一個好學生的表現。
令人難受的是,父母自身也常無意識地承接、受制於上對下的階級文化,教孩子聽話的同時,賦予老師超越角色的權力,忽略了孩子真實的經歷。像是告訴孩子:老師也是為你們好才這麼嚴格、碰到你可能不是故意的吧、這麼好的老師怎麼可能做壞事……等等。這都會使孩子懷疑自己的感受,並且壓抑自己的不安,持續接受暴力侵襲。
此外,當校方為了息事寧人,要求父母為加害者的未來著想,甚至以受害者的貞潔名聲作為要脅,表示若事情鬧大的話女孩會受到二次傷害時,許多自覺「為孩子著想」的父母,就替孩子選擇了妥協、和解。但這一方面是認同了加害者所建構的社會汙名,彷彿這是孩子必須承擔的,更因為沒有認可孩子的經驗,而使孩子受到二次傷害!

難以承受的創傷,造成混亂、分裂與碎片化的情緒經驗記憶
面臨狼師濫用權力,扭曲認知,以愛之名包裝暴力性侵之實,受害者內心必然會經歷認知錯亂。父母說要聽話,老師說我是因為愛你才摸你,這種將「創傷性愛化」的經驗,會使人感覺混亂。因為,如果這真的是愛,為何會讓人感到噁心、痛苦、想要抗拒?自己被勉強、被侵犯的難受感覺跟大人們說的都不一樣,原本應該要保護我、讓我相信的人,卻做了我不喜歡的事,甚至不顧我的感受,決定如何對待我?此時對大人的信任感破裂,也可能感覺遭到信任的人背叛。
當內在感受和外在現實過於矛盾及衝突而難以整合,有些人不得不放棄自己的意志、認同加害者,扭曲外在現實,接受這些暴力性侵的行為,認為發生在自己身上也是合理的。對於自己無法逃離被侵害的命運、甚至得要隱忍或被要求和解,也會有種權力被剝奪的無力感。
長期且重複的性侵害,會使得當事人所承受的痛苦感超過身心所能負荷,身體無法逃離時,只能將難以承受的情緒經驗分裂出去,彷彿這些經歷不是自己的。像是一個抽離的自己,無感地看著一切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傷害,如此才能繼續日復一日的生活。許多受害者都曾表達「自己持續有種虛無感、不知道為何要活著」,這都可能是長期動用解離、分裂的防衛機制之後,無法感覺到自己的感受,或是體驗生活意義的狀態。
在台劇《她和她的她》中,有許多片段、碎裂的畫面,就很真實地呈現出這種內在世界的破碎感、時序的混亂、解離和感受不一致的狀態。記憶中可能只剩下某些氣味、聲音、或者特定的情境,這也是為何性侵受害者需要在事發多年後才有能力說出口,因為這些破碎的經驗,需要在痛苦中逐漸探尋、拾回,才有整合的機會,非常不容易。

父母得先培養自己面對權力與創傷的承受力
事件中的幾個受害者父母,在多年後得知女兒隱忍這麼久的痛苦創傷,都覺得很自責。因為自己不經意的言行,使孩子的創傷更加沈重。但我也思考,當父母接收到孩子對老師的抱怨時,這些父母的經驗、感受是什麼呢?
會不會這些父母,聽到孩子說「老師會摸我、抱我、親我」的時候,父母自身也處在一種慌亂而不知所措的狀態,直覺地否認了這種可能性,以減少自己的錯愕和驚慌?即使冷靜下來,意識到孩子確實受到侵犯,但要舉發、該怎麼做?尋求什麼管道?當校方築起權勢的人牆時,父母也可能感覺害怕、有壓力,鬧大了自己真的不會受到流言蜚語的傷害嗎?
但不論是害怕、不安、驚慌,父母們必須思考的是,這些感受都是真實的,即使自己震驚,但孩子被侵害時的痛苦,可能是父母經驗的許多倍。父母可以試著深呼吸,告訴自己,先聽聽孩子的經驗,再一起思考該怎麼辦?甚至可以跟孩子說:「你一定很害怕、痛苦吧,聽到你告訴我這些事,我也嚇一跳、不知道怎麼辦,但我願意和你一起面對、想辦法。」畢竟父母的角色,比孩子有更多的資源和能力,可尋求協助。
對外,可依循目前的校安通報系統,向校方或所屬教育局通報性平事件,像是被教職員工不當的觸碰、擁抱、言語的騷擾等,都屬於通報範疇。若不幸遇到校方阻擋、或社區所給予的人情壓力時,可以尋求其他支援,像是其他家長、相關基金會、地方民意代表都可提供協助。畢竟抗爭不易,孤軍奮戰很容易在情緒上崩解、也可能無法在行動上堅持。
至於對內,當面對這些申訴管道受到阻礙時,可以持續聆聽孩子的意見或想法。有些孩子或許也會擔心,太強烈的抗爭是否可能招來加害者的騷擾或報復行動?可能也會退縮和猶豫。此時,等待和陪伴是最佳良方,畢竟孩子需要時間消化自己所經驗到的事,真的是騷擾、是性侵,是權力不對等的壓迫,而自己有權力反抗。這並非狼師所說的愛,也不是照顧。
當孩子能感受到父母的支持、試著理解,持續陪在身邊,也會感覺自己被接納。這件事真的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而是有權勢的一方本該自制卻未能如此。此時,即使不幸的事情已經發生,在修復之路上也有機會降低痛苦。

培養主體性與性別意識,需從日常做起
整個研討會的過程中,幾位與談人都提及:如果能提升孩子的主體性,比較有意識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就有機會在事發當下反駁或拒絕狼師的不當對待,而減少驚嚇、呆住或順服的狀態。
然而,何謂孩子的「主體性」?就是可以允許孩子「做自己」。但這個概念,可能許多父母都自以為開放、給孩子空間做自己,實則給了許多限制、不自覺要求孩子配合自己的想要,而未給孩子發展的主體性。
我認為,比較好的狀態是父母在安全的基本共識上,給孩子探索與表達的機會,透過好奇、聆聽和理解,幫助孩子知道,自己可以有不同的意見、主張或做法。比較困難的,其實是父母們對於怎麼做才「安全」,常與孩子意見相左,而很多時候都是父母們的焦慮。以自行外出為例,孩子若能說出要怎麼留意安全、會做哪些預防措施,也可以遵守時間規範,就可以有機會嘗試自己出門。這樣的平衡其實很難拿捏,但若不嘗試,孩子就很難學習真正的自主,而經常習慣於大人的限制、要求,不敢反抗。
我常常鼓勵學齡期孩子的父母從小地方開始嘗試,像是選衣服、買東西,讓孩子練習表達、也能自由決定並且承擔後果。畢竟,年紀還小,自主的風險較低,也較有機會修正親子之間的做法。
至於性別意識也是如此,並非要讓孩子談性色變,而是把性別與性當作日常的對話,透過繪本故事或是生活事件,讓孩子知道本來就是男女有別、任何一個大人都不應該對小男孩或小女孩做讓人不舒服的事情。當父母能開放地談論這些觀點、經驗,孩子真的遇到騷擾或傷害時,會知道父母能談、不避諱,也就比較有機會主動開口向父母求助。
「校園權勢性侵」是個很沈重的主題,受創的幾個案例都歷經20、30年的痛苦煎熬才得以發聲、換回遲來的正義。但若這些判決是個起點,透過每一個人對權力、性別意識的提升,或許我們可以一磚一瓦地堆疊起保護孩子們的一道牆,而非讓權勢的人牆把孩子囚禁在痛苦的深淵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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