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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未來總統的一封信】台中資優班狼師案一年後的省思:我們離真正的「校園性平」還有多遠?

學校處理性平事件的過程中,仍有許多的不足、甚至是弊病。重視性平議題的大眾,能怎麼幫助未來的孩子,建構一個讓他們得以安全學習與成長的環境? 學校處理性平事件的過程中,仍有許多的不足、甚至是弊病。重視性平議題的大眾,能怎麼幫助未來的孩子,建構一個讓他們得以安全學習與成長的環境? 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今年5月以來,台灣的#MeToo運動風起雲湧,許多人鼓起勇氣將放在心中許久的創傷轉化為行動,說出過往所遭受到的不當對待。這也讓我想起去年的自己,在煎熬24年之後,終於將國中老師的犯行公諸於世。不只為了替當時年輕的自己發聲,也希望能讓政府單位看見,學校處理性平事件的過程中,仍有許多的不足、甚至是弊病。

我親身經歷的台中資優班狼師事件,在2022年8月間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之後,引發了廣大的回響。其實一開始我選擇的不是媒體,而是我認為公正、保密的校內性平調查程序。由於加害者當時已經成為國中校長,因此我直接向管轄單位──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後續也得到受理回應,進入調查流程。

但在調查啟動之後,種種跡象都顯示教育局並未確實保密──加害者不但未被停職,還輕易地找到證人施以恐嚇,甚至用校長室電話打給我的父親,嘗試溝通化解他所謂的「誤會」。另一方面,考量到加害者任教多年,在外經營補習班,接觸的學生範圍廣大,因此我在調查申請書中請求擴大調查,找出潛藏的受害者,這個訴求也一直沒有被採納。我的家人朋友被打擾,我在強烈的不安之下難以正常工作、生活,擔心加害者前來報復,同時也擔心調查無法擴及其他受害者,會以缺乏實證而結案。不得已之下,我才告訴家人原委、尋求協助,將此事件公諸於世。

記者會後,透過不同媒體與人際網絡,在一週內就找到兩位願意站出來的受害者。很幸運地獲得社會大眾重視,有媒體願意製作專題討論、KOL轉發相關報導、監察委員主動申請調查,我與其他受害者的調查案,也得到事實成立、對加害者進行懲處的結果。

然而經過一年,當時的新聞熱度早已歸於沉寂,今年新一波#MeToo浪潮也讓我們看到許多校園性平事件的處理方式,仍以「校譽為重」作為處理原則,讓許多像我一樣的受害者在不得已之下,只能站出來用其他方式自救。我很疑惑,社會對於性別平等的重視,真的已經提升了嗎?又或者,大眾的注目只是曇花一現?

因此,我思考自己在申訴過程中所察覺到學校制度與性平觀念上的有待進步之處,希望能藉由這篇文章拋磚引玉,讓重視性平議題的大眾一起想想,我們能怎麼幫助未來的孩子,建構一個讓他們得以安全學習與成長的環境。

1.對學生與教師權力不對等缺乏自覺

在20幾年前我國中時,教師與學生的權力地位是相當懸殊的,學生若有異議,想要提出自己的看法,都可能被老師強力鎮壓。即使現今社會逐漸重視平權議題,然而在保守的校園中,無論是從小學到大學,教師仍是具有優勢的一方,因此依然能夠握有影響學生發展的權力。同樣擔任教職的我誠心希望,具有權力的教師能夠覺察到,自己和學生是站在一個不平等的起始點上,而對於自己作為可能對學生造成的影響,能夠慎思而後行,確認自己即將採取的行動合乎學生的權益,並且在尊重學生為獨立個體的前提下實行,以免因濫用權力而對學生造成傷害。

具有權力的教師必須能夠覺察到,自己和學生是站在一個不平等的起始點上。圖片來源:KPG-Payless/Shutterstock

2.關於性的各種情境,需要更細緻教學

這個部分可以分為教師、學生兩個層面來討論。即便現今校園中的教師大多具有合格教師證,受過師培教育訓練,然而眾多教育學分中,「性平教育」僅屈居於選修科目,並不是必修。就算校園有心辦理性平知能研習,來參加的教師依然寥寥無幾,也常在研習場中分心處理課務,許多教師的性別平等觀念仍然有待加強。這樣的結果讓某些教師對於校園中出現的性平問題缺乏辨識與處理能力,例如以為猥褻不構成性侵,或師生戀是不需干預的合意行為。

而在學生部分,我必須承認,當年的我們完全沒有接受足夠的性平教育,我們所知道的只有「看到色狼要尖叫」,然而沒有人告訴我,眾人景仰信賴的老師要你握住他的手、說他要給你力量時,我該如何反應?對於和老師發展出意料之外的關係,我無法意識到這是權力不對等的兒少性誘騙。即使是到現在,也很難有一門課教導學生如何辨識師生關係中的危險情境,因此加害者更可以惡意地置換概念,以成人的情慾行動回應學生對於被善待的渴望。

過往的「性教育」往往只強調生物學上的性器官構造,或者是基於對青少年情慾的抑制,以「守貞教育」的觀點來切入。再進步一點的狀態下,有些老師會引導學生認識性別多元、探索情感的發展與經營,但是很少人能夠從「權力關係」的架構下來討論,讓學生了解「性」其實是「權力」的一種展現,這也容易使他們在遇到權勢性侵時,無法警覺「性」是權力的運作,而非「愛」的行動。因此在校園中的性平教育,雖然已經起步,但仍有更細緻的知識傳遞。

3.有了性平調查機制,還需要更公平的監督

《性別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公布,此後在逐年修訂過程中,校園性平事件的處理程序漸漸完備,也藉由制度化的課程訓練出性平事件調查人員。然而性平事件的處理繁瑣、過程中也有很大身心壓力,讓校園裡各單位對承辦性平事件避之唯恐不及。無論是任命約僱人員擔任性平事件承辦窗口,或者是在處理性平案件過程便宜行事,都顯示性平事件雖然已建立詳盡的處理流程,但卻缺乏具公權力、公信力的監督單位來確保制度能夠落實。

以我的案件為例,加害人不但沒有被停職,依然以校長的身分活躍於教育界,還可用校長室的電話騷擾證人,教育局對於校長的騷擾行為也僅能口頭告誡,無計可施。直到事件被媒體披露,甚至受到監察委員的主動調查,才終於讓案發當時的國中願意進行普查。我不敢想像其他未受到社會矚目的案子,是否就是在行禮如儀的調查程序後,雲淡風輕地以案件不成立做結?

因此,我認為性平調查的監督,不僅是檢閱通報紀錄,了解調查程序過程有無按時辦理會議、紀錄是否完備,應有更具公信力、公權力單位來監督處理過程是否確實維護受害者福祉,力求還原真相。

唯有社會大眾能對性不再逃避,願意開啟討論的空間,我們的性平意識也才能有所提升。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4.不再逃避對「性」的恐懼,才能促使大家一同面對

發生性騷擾、性侵事件,從根本層面來看是加害者的錯。但長久以來的教育方式,常常著重於「自我保護」、「明確拒絕」,很容易讓來不及判斷或反抗的受害人將遭受侵犯歸咎於自己,認為是自己沒有盡到抗拒對方的責任,更因此產生羞愧感而不敢求助。而社會上對性的禁忌、對受害者的純潔想像,在在都會壓縮個人的思考空間,以至於在日前這一串#MeToo事件中,常看到有人責備受害者也有錯,或者寧願避而不談,讓自己免於「可能受害」的恐懼想像。

去年,我曾經為了找到其他潛藏的受害人,隱藏身分潛入加害者任職的國中學生網路社群。在與年輕學生對話的過程中,我發現有些人雖然被校長視為目標,透過一些手段打算故技重施,然而身邊有見義勇為陪當事人去校長室的同學、發現情況不對讓當事人出公差躲避校長的老師、還有願意相信孩子的直覺而幫忙請防疫假的家長,在層層援助之下,讓這些學生最終沒有受害。

我看著對方傳來的訊息,覺得又慶幸又感傷。慶幸的是現今的家長、老師乃至於學生,都有比我們當年更多的性別意識、更多的警覺心,然而也對自己和其他受害者沒有這樣的幸運而感傷。

社會學家Finkelhor曾在1984年提出有關性侵害事件發生的4個要素,分別是:潛在加害者具備加害動機、潛在加害者的自我控制力瓦解、外在環境的保護因子瓦解、被害人的自我保護力量瓦解。目前三與第四項的相關防治工作較為受到注意,例如加強外在環境的安全、提升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等;但是對於第一與第二項的防治重點,例如加害者如何形成犯案動機、以及加害者如何失去自我控制力,則是較為貧乏的部分。

在校園性平案件中,有許多是起源於加害者過度追求,或表達情感、宣洩慾望的方式造成他人傷害。這提醒了我們,性平教育的課程談親密關係,不應限於情感的經營與維持,需要更全面思考個人如何面對與處理自己的情慾。因此,要減少類似不幸事件再次發生,唯有社會大眾能對性不再逃避,願意開啟討論的空間,我們的性平意識也才能有所提升,對身邊人多一分關懷,進而接住在受害邊緣的每一個人。

接住每個受傷的靈魂

最後,過了一年的我有什麼不同呢?我依然努力地生活著,和任何你舉目所見的小人物一樣有笑有淚地過日子,有時候會沮喪,但還是對世界抱著希望。我很感謝在事件揭露之後相信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我們不見得認識,但你們都接住了我,讓我可以繼續緩慢前行。

最後引用茱蒂絲.赫曼(Judith-Herman)所言:「這句話說再多次都不夠,沒有人能單獨面對創傷。」如果我們都能為需要的人伸出援手,成為復原路上的同行者,那些受傷的靈魂就不會孤獨地凋零在人海之中。

(作者為台中資優班狼師案件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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