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又要」是我們在哲學工作坊上常借用的一個網路流行語和口頭禪,是「既要當婊子,又要立貞潔牌坊」含蓄的縮寫,用來調侃、或批評,或是表達無奈對「貪婪」者的無奈。
為什麼說這句鄙俗的「既要又要」背後的哲學概念是貪婪呢?簡單來說就是因為試圖同時追求多個目標、獲得多種好處,卻忽視了目標間的矛盾,或不想付出代價,不切實際或期望過高。比如一個人對工作的要求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就是這種試圖打破「不可能三角」的心理狀態。但諷刺的是,說話者卻往往對自己的貪婪渾然不覺,甚至義正辭嚴。
這一週的哲學諮商室,就藉著這個概念,來探索這一波台灣輿論對於印度移工的爭議。
既要移工便宜,又要不失聯、不犯罪
我們先說「既要」,等一下再來說「又要」。
台灣「既要」印度移工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台灣缺工。根據官方統計,外籍移工中產業移工約 53.8 萬人、製造業移工佔製造業本國受僱人數的比例達 19%。換句話說,台灣的農業與製造業,已有近 5 分之 1 的勞動力來自海外,長照人力更不用說了,約 25 萬名外籍移工佔了整體長照人力的 90% 以上,這些數字都說明了台灣引進移工,是為了因應台灣人口結構改變,少子化及人口老化造成的產業缺工問題,補足勞動力的缺口。
至於「又要」的部分,那就複雜而荒謬多了。

首先是「又要移工便宜」:自 2026 年起,台灣產業移工的基本月薪為 29,500 新台幣,而家事移工新招募或續聘的基本月薪是 20,000 元。但台灣產業的問題到底是缺工,還是付不起跟台灣人一樣的薪水?如果真正問題是缺工,那找不到人做的職缺,就應該提高工資條件,直到有足夠的本國人或外國人願意做;如果真正的問題是缺錢,那就表示這個國家不應該存在這種付合理薪資就賺不了錢的產業。如果又要移工多、又要移工便宜,就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典型邏輯誤區。
其次是「又要移工不失聯」:現行制度下近 10 萬名的失聯移工,其實並不是管理漏洞,而是制度漏洞。在台灣,外籍移工採取「雇主綁定」模式,移工無法自由轉換雇主,若與原雇主關係破裂,往往選擇「失聯」並進入黑市謀生,以取得更高薪或更容易轉換工作的機會。但這佔 10 分之 1 的失聯移工之所以都很容易可以以非法的身份,在台灣的勞動力市場找到收入或環境更好的工作,進一步證明了在缺工的台灣,他們的勞動力對於台灣是符合需求的。實際上移工失聯後大多可輕易找到每個月 4 萬台幣以上的工作,比政府規定本國人的最低薪資還要高。這證明移工即使「失聯」,仍然繼續為台灣提供缺乏的生產力。強迫移工只能留在產生問題的勞動條件下,不只是真正的「管理漏洞」,而且是腦子有洞。
最後是「又要移工不犯罪」。誰跟你說移工特別容易犯罪的?移工本來就是到另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家工作的,而不是去專門去國外犯罪的。除非雇主本身從事的是非法生意,專門雇用移工來從事非法活動,比如柬埔寨、緬甸的電詐中心。如果雇主從事犯罪活動,真正的問題也來自雇主,而不是移工。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國內犯罪率大約落在每萬人 100 多件,而外籍移工的約為每萬人 40~60 件,僅為台灣人犯罪率的一半。這與國際研究的結果相符,無論哪一個國家的移民或移工,都不會讓接收的社會變得更不安全,因為壞人就是壞人,好人就是好人,好人不會因為變成移工就決定變成壞人,壞人也不會因為移民就洗心革面變成好人。「移工帶來社會治安危險」這種常見的說法,仔細觀察就不難發現是排外者(或刻意製造分化的政客)沒有數字根據的歧視說法。從邏輯上來說,移工寄人籬下會怕本地人(惡劣的雇主、社會的歧視),本地人並不怕移工。所以如果台灣要改善治安,反而應該要多引進移民或移工,因為他們的犯罪率只有台灣人的一半。
最後是「又要移工不犯大罪」。又是誰跟你說移工特別容易犯滔天大罪的?移工本來犯罪率就比本地人低,會特別去犯姦殺擄掠的大罪嗎?有台灣人提出引進印度移工等於引進強暴慣犯的說法,我都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吃到了川普先生的口水。請不用擔心,移工本來就不大會犯罪,更別說犯大罪。同樣是警政署的統計,外籍人士在台灣的主要犯罪類型為竊盜、毒品、公共危險及詐欺,與本國人沒什麼區別。跟前一點「移工帶來社會治安危險」這種說法犯的是一樣的錯誤。我自己身為其他社會的移民者,很能夠理解既然你我不會以「去幹一件驚天動地的壞事」作為移民或移工的動機,印度人或其他人種當然也不會。
面對印度移工,走出台灣「既要又要」的思考困境
總結來說,面對移工問題,台灣這種「既要又要」的思考困境,反映了 3 個問題和 3 個需要。
3 個問題是:台灣社會的貪婪、思考教育和思考能力的缺乏、台灣對於世界的陌生和對多元社會的排斥。3 個迫切的需要則是台灣對移工的需要、對邏輯思考的需要,以及建立國際視野的需要。未來真正有競爭力的社會,必然是一個接受移民、移工、並且強調哲學思考的多元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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