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所知道的議會少爺(二):爭取設立台灣議會的林獻堂,卻與他心目中的反殖典範愛爾蘭錯身而過)
早年台灣對愛爾蘭的認識,大概就是從前面幾篇文章中梁啟超、林獻堂、鍾逸人念茲在茲的政治脈絡去發展的。但,到底愛爾蘭做了什麼事情?為什麼值得台灣效法?那就一定要介紹愛爾蘭議會之王──巴奈爾。
巴奈爾在大英帝國創下以小搏大、以弱制強的小黨傳奇,他發明的議事技巧,到今天台灣立委諸公都還在使用。以下關於巴奈爾的生平簡介,主要參考愛爾蘭國家傳記辭典網站資料。
巴奈爾的「蓄意阻撓」策略
愛爾蘭政治家查爾斯巴奈爾,1846年出生在都柏林南方威克洛郡一座有廣袤森林的顯赫莊園。當時正值愛爾蘭大饑荒最嚴重期,但巴奈爾的父親是親英的聖公會大地主,歷代祖先都是貴族名人,給了他那種不用地址直接報莊園名稱就可以的金湯匙上流階級生活。他的媽媽是美國人,外公是打過美國獨立戰爭的海軍上將,母系家世也造就日後他與美國外交關係的緊密。可惜父母在他幼年時失和分居,小小年紀的他被送到不同學校,度過少年時期。在劍橋大學時他經常翹課,畢業前還因酒後鬥毆,最後沒完成學業。之後因初戀女友是美國人,於是赴美遊歷,度過了一段典型富家公子哥兒的生活。
1874年,28歲的巴奈爾初入政壇,一開始表現平庸,發言膽怯、立場游移,這可能跟他巨蟹座害羞的本性有關。但經過學徒式洗禮後,他逐漸熟稔開竅,也當選了英國下議院議員。
當時,所有愛爾蘭事務全都交由倫敦西敏宮(英國國會)決定,他闖進大英帝國運作核心,經常英愛兩地跑,鑽研議事程序與答辯技巧,為愛爾蘭發聲。1877年,他發明了一種杯葛議事但完全合法的技巧,叫做「Obstructionism」,中文可譯為「蓄意阻撓」,也就是用合乎規定的冗長發言,讓會議難以順利進行。他曾與其他6位愛爾蘭議員針對南非法案,7人在西敏宮輪流質詢,創下連續45小時冗長發言的歷史紀錄!
這位意氣風發的愛爾蘭少爺,接下了素有「解放者」美稱的前輩議員丹尼爾奧康諾(Daniel O'Connell,The Liberator)棒子,除了繼續為愛爾蘭多數天主教農民爭取權利之外,也關注暴增3倍的土地暴力問題。當時佃農與地主放火燒殺的衝突氣氛越來越高漲,為此他還曾被關進都柏林克滿漢姆監獄(Kilmainham Gaol),蹲了一年苦牢。出獄後,他提出愛爾蘭地形不利於武裝運動的理論,主張用群眾集會的方式號召農民拒繳租金,藉此杜絕暴力煽動。
1882年,他在都柏林選上了愛爾蘭議會黨黨魁(Irish Parliamentary Party),作為大英帝國底下一個小黨主席,他的目標只有兩個:爭取愛爾蘭自治、爭取土地改革。他規定每位黨員必須與黨一起出席、一起行動、一起投票,遵守者可獲得黨的補助津貼。這對衝高投票率有極大助益。他也是英國議會史上第一個樹立嚴格黨紀的人,被視為西方政治史上最早提出黨鞭概念的推手。
離自治只差一步,卻遭自家人誣陷
1886年是他政治生涯極為精彩的博弈之年。35歲的巴奈爾在短短3、4年間,靠著嚴格的黨鞭制度,壯大了自己的小黨,從原本60席一舉擴增到86席,導致英國執政第一大黨自由黨失去過半優勢,只剩下335席,在野的保守黨則為249席。他打開大門,讓愛爾蘭天主教徒、中產階級、記者、律師紛紛進入國會,扭轉了原先英國聖公會擁有壓倒性優勢的狀況。這一仗,巴奈爾打得相當漂亮。
之後他「勾結」英國在野保守黨,激起自由黨黨魁格萊斯頓(William Ewart Gladstone,有蘇格蘭血統、自由主義,後來成為英國史上最偉大首相)的危機感。格萊斯頓為了拉攏他,幾番折衝下,允諾幫助巴奈爾讓他所提的愛爾蘭自治法案通過。此舉造成格萊斯頓在愛爾蘭的聲譽衝高,而巴內爾也得到英國自由黨推崇,這是英愛兩方少有的親密時刻。

人們觀察,巴奈爾在下議院裡,經常默默地坐著聽別人的意見,把自己的判斷拖到最後一刻,有時不發表意見,有時又突然採納另一方的說法。他領導的黨紀律嚴明,他冷靜甚至冷血式的沉默,營造了威懾的距離感與神秘感,在心理上能壓制敵人、墊高自己。他在壓力下總能維持自我控制的公眾形象,聲望地位越來越高。
眼看愛爾蘭自治法案有望成功通過,突然有人向《泰晤士報》爆料,指稱他是多年前都柏林「鳳凰公園雙屍謀殺案」(Phoenix Park Murders)的幕後真兇,陰謀論四處流竄。1882年的鳳凰公園雙屍謀殺案當時創下愛爾蘭最高行政首長被刺身亡的紀錄,震驚英愛兩地,其中一位長官才剛抵達都柏林,上任不到幾個小時,刺客還特別選用手術刀以避免行兇時發出過大聲響。好在最後證明《泰晤士報》誣陷了巴奈爾,還他清白,但他跟英國幾乎談妥的自治法案就這樣胎死腹中。更令人氣餒的是,造謠者竟是他自己的愛爾蘭同胞。
1886~1890 年是巴奈爾的黃金年代,他讓愛爾蘭民族主義風潮持續維持在高點,同時也沒有疏遠來自英國自由黨的同情和善意。他很清楚,必須說服更多英國人支持,才能繼續推動愛爾蘭自治。
(下篇:我所知道的議會少爺(四):為愛情醜聞殞落的愛爾蘭「無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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