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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難整理術】人與書的關係,像極了愛情

曾經享受過選書挑書買書讀書樂趣的人,最終都要面對書的取捨。 曾經享受過選書挑書買書讀書樂趣的人,最終都要面對書的取捨。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書的整理很難,但這樣說的意思並不是指其他東西的整理就比較輕鬆,或許應該修正一下,書的整理是所有困難之中的一種,耗時又耗心力。

曾經享受過選書挑書買書讀書樂趣的人,最終都要面對書的取捨,該丟棄,或該進入二手書市場,即使決定收藏,但收藏的用意為何?到底是顧慮到未來有機會重新閱讀?或為了查詢資料方便?不過多數時候,收藏下來只是為了向作者致敬,感謝他寫了這麼精彩的一部作品,這種情緒最難割捨,畢竟每段閱讀過程都是情感的投射。一旦面對舊書秤斤兩被收購的下場時,又會覺得自己果真是無情的人,這是愛書人最無法抖掉的面子問題。

但我真的看過有人將書本當作裝飾,譬如在客廳昂貴的裝潢之中,置入裝幀極為華麗的套書,跟洋酒或水晶飾品或骨董收藏並列,根據設計師說法,可以增加主人的書卷氣質。那些書應該從來沒有被翻閱過,我曾經懷疑那只有外殼而已,內頁該不會都是白紙吧!這或許也是愛情的一種表現方法,狀似相愛,其實不然,「在一起」而已。

相愛難免分手,不如幫他們尋找下個情人

倘若對紙本書有愛,會有幾種相遇相處模式。初次見面就愛上,彷彿命中注定,也就決定白頭偕老;翻一翻覺得不錯,但是要相處一下才知道合不合適;以為可以相愛,但相處不來,只好分手。

買書成為習慣之後,藏書就是責任跟負擔。假設每個月購書5本,一年累積下來,就會增加60本,10年就增加600本,以此類推。不斷膨脹的藏書量,獨居就已經很可觀了,要是一個家庭當中有兩位家庭成員是書蟲,膨脹的數量就是兩倍,三個就三倍,房子要夠大,書櫃要夠多,還要經常整理,否則走來走去,都會踢到書。

嗜書的人很容易貪心,下手買書的時候,幾乎都有100%的濃情愛意,或擔心此時不買,下次就沒機會,但明明現在網路找書很容易。也有像我這種,覺得偶然邂逅就是純度最高的緣分,這種狀況之下拿去櫃台結帳的書,一定最好看,因此很容易失心瘋就扛好幾本書回家,再因為閱讀時間不夠,那些自認為山水相逢的書就安安靜靜等待被翻閱,等待文字被讀進心頭,最後等到紙頁泛黃,等不到一個愛的眼神。

當真喜歡的書,會想要收藏起來,心想往後若是沒錢買書,加上記憶力不好,把藏書重新讀一遍,又省錢又可讓日子不至於無聊,類似這樣的書,年年累積下來,又是幾百本起跳。

開始意識到書本從出版社或實體書店或網路書店,快馬加鞭進入我家的數量與速度,遠遠超過我可以閱讀與收藏的能力與空間時,就約束自己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書櫃整理,大概從聖誕節到農曆除夕這段期間,強迫自己好好面對每本書的去留,當真不會讀或不會再讀的書,與其留下來互相蹉跎,還不如替他們尋找新的戀人,找願意跟它們成為夥伴的家人。說起來好像很簡單,實際去做卻很疲累,必須有堅強的決心才行。

不管是曾經閱讀過,或讀了幾頁真的沒辦法繼續下去,或是從頭到尾根本連封膜都沒拆過,在每年一次例行整理的那段日子,面對每一本必須送出門的書,都會進行一場徹頭徹尾的反省與告白,大概是日本人磕頭道歉的「土下座」那種程度,「不能繼續在一起,請您諒解!」「去找更好的人吧,我不值得你一直在角落等待!」

每一本書的去留,都要經歷情感與理智的拉扯

始終覺得書的基因裡面,藏著讀者跟作者心意相通的密碼,被喜愛的時候一定會開心,被忽視的時候一定會悲傷,分手的時候如果沒有好好道別,它們或許就帶著怨念離去。我跟一個同樣為藏書苦惱的朋友說這種心情時,他說他能夠理解,完全能夠理解。可是跟一個幾乎不買書也不閱讀的朋友描述這種情緒時,他立刻大笑,說書就是紙啊,紙沒有生命,想太多了。朋友之中有像前者那樣理解我懦弱濫情之處的,也有像後者那樣瞬間將我拉回現實,不至於太苛責自己的寡情,實在是很好的平衡。

於是最近這幾年,以除夕大掃除為截止線,逐年進行清書行動,大約一年以100本的速度,透過二手書店的網路上架販售,10本打包成一個小包裹,分為十次,步行到幾百公尺之外的超商寄送,重量還行,不至於弄傷脊椎腰骨。

每一本書的去留,都要經歷情感與理智的拉扯。已經讀過的,但未來還想一讀再讀的,就留下來。雖然讀過了,但不確定未來還會不會有機會重讀,就放入觀察名單,過了一年兩年,毫無再次閱讀的機會與念頭,那就勇敢放它們自由。還有那些讀過之後,以後肯定不會再讀了,收藏也不知道用意為何,那就說再見吧!另有一些書,購買當時不知道是基於什麼動機跟心境,買回來之後也一直沒有拆封,甚至連外包裝的提袋都好好的,就那樣過了好幾年,已經不是自己關注的主題了,那也只能斷捨離。畢竟住居空間是固定的,有閱讀嗜好的人,會不斷把書帶進屋子,一吋一吋蝕去坪數,書真的是很大的負擔,不管是空間還是重量,甚至要不要丟的糾葛,都很折磨。

愛書,又同時被書折磨

以前,還會有種虛榮的期待,譬如被來訪的客人讚美「書好多」時,感覺比擁有名牌包還要富有。或指著書櫃,說起某某作者的一整個書系就驕傲到不行。類似那樣的心境,這幾年已經全部消退了。買書藏書都是極私密的喜好,沒必要炫耀。倒是寫作上面會參考到的書目,難免就要多點顧慮,若是已經失去興趣的分野,頂多猶豫個半天,隨即也做了取捨的決定。

過往閱讀的時候,習慣在有所感觸的句子或頁面貼上有顏色的半透明便利貼,往往過了一段時間,真心覺得往後也不會再閱讀了,逐頁抽掉那些條狀的便利貼時,重新閱讀那些註記段落,有些依然覺得有所共鳴,就用鋼筆抄寫在筆記本留存,有些卻毫無感覺,不曉得當時覺得感動的地方在哪裡。這過程往往耗去清書行動的大部分時間與心力,好像跑了10圈運動場那麼疲累。有時候明明已經打包好了,又想到某本書當真要放手還真是捨不得,又拿了刀片把包裹割開,取回書,擱在胸口說了聲對不起,自己都覺得眼淚快要掉下來。

每次送走10本書,並不會立刻感覺空間多了出來,累積送走100本書才稍微有感,好不容易多出來的書櫃空格,經過一段時間,又立刻被填滿,這是讀書人一輩子的勞動吧!

但我應該不會放棄繼續把書搬進屋子的消費好習慣,也因為這樣,就要維持高度自律,定時把屋內的藏書量維持在不干擾住居空間的美好黃金比例,在可以自主做決定的時候,幫每本書找到重新建立愛情關係的新對象。

但真心喜歡的書,就一定不會放手,譬如宮部美幸的《蒲生邸事件》新舊版本我都留。葉石濤的書很稀有,也絕對留。奧田英朗的每一本我都不會變心說再見,向田邦子那本《父親的道歉信》每隔幾年就重新讀一次。要有足夠的愛意才下得了不離不棄的決定,去蕪存菁留下來的就像濃縮汁液,老了以後,日子無聊,把曾經喜愛的書拿來重讀,生活肯定富有,只希望到了那時不會嫌字太小。

曾經想過,若晚年失去收納整理能力時,有50本可以反覆閱讀的書,應該就足夠了吧!人與書的關係,像極了愛情,愛書並同時被書折磨的人,應該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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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工作者,小說與雜文書寫者,網路重度使用者。台南出身,喜愛棒球與日本推理小說。不愛好萊塢電影和韓劇。曾獲幾項文學獎,寫小說是正職,寫雜文是嘮叨。最怕演講座談,也怕走在路上被認出來,是個早睡早起的「晨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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