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好幾件讓人觸目驚心的「毒駕」新聞,駕駛人在施用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後,因為藥效發作、無法控制肢體,導致嚴重交通事故。其中一起發生在新北市、拖行派出所所長致死的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並判決死刑;日前又有一位警員遭到毒駕者輾斷腿骨,由於彰化地院未裁定羈押而是無保請回,儘管法院說明理由,鄉民怒火仍無法遏止,甚至連承辦法官都被肉搜炎上。
在網路輿論中,似乎是法官縱放導致毒駕橫行,讓司法成為破口。但真的如此嗎?法官對毒駕犯羈押與否的判定、毒駕重刑化的修法和提升毒品分類等討論,都可以細加拆解,來思考其必要性。
不羈押=縱放?司法不是替民怨出氣
首先回應這次彰化毒駕聲請羈押駁回後的輿論風暴。必須先理解,國人對於羈押制度始終存在某種「預先實現刑罰」的錯誤期待。
要知道,羈押是對一個人在未經判決確定前,就直接剝奪其人身自由,對法官而言,本來就必須極為慎重,尤其要去檢視檢察官聲請羈押所依據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是否足以做出必須羈押的判定。縱使犯罪當下民意沸騰,仍應該盡可能尊重民主法治國家下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
司法並非多數決,本來就不是「眾人皆曰可殺」就能下手的治安單位,而是必須不斷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嚴謹的證據法則,去調節龐大的國家權力。筆者一直以來都強調,司法要有「被討厭的勇氣」。除非我們要再度大破大立,以違背世界潮流及憲法精神的方式,將羈押決定的權柄交到檢察官手上,甚至退回警察國家,把生殺大權都交給警察,或許司法才可以擺脫「縱放殺人犯」的惡名,不必每次都陷入「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涎」的窘境!

毒駕刑罰加重,反而會有反效果
隨之而來的,是基層人員熟悉到不行的修法肥皂劇。作為刑法主管機關的法務部震怒,必須透過提高刑度來回應一再發生的毒駕案情,而民意代表的立委諸公們則開始倡議「毒駕死刑」。
當你以為這一切已經夠荒謬了,行政院這邊還加碼演出,宣布本來就是二級毒品的依托咪酯,要加快腳步升級成一級毒品。然而這一切作為其實並不會解決問題,反而可能製造出更多困擾,最後壓死那些真正在基層努力的人。
要擬定毒品控制方案,必須先弄清楚,依托咪酯這項新興毒品為何會突然熱門?這種毒物最初其實是現代醫學中一項拯救無數生命的偉大發明。在臨床上,它是歷史悠久的超短效靜脈麻醉劑,自問世以來便因具備誘導麻醉速度快、不影響血壓且對心血管系統極為友善等優勢,被廣泛應用於急診插管、短暫鎮靜及各類手術前麻醉。
之所以會墮落成撕裂社會的黑市毒品,關鍵在於「非法改裝」與「載具變革」的催化。不法集團盯上了它能快速放鬆、產生短暫興奮與迷幻效果的藥理特性,打破了原本只能由專業醫師透過靜脈注射的嚴格限制。販毒者將其化整為零,溶解混入近年流行的電子菸油中。電子菸「無菸味、易攜帶、加熱即吸」的特性,完美成為新型毒品的偽裝外衣,徹底降低了接觸門檻。
更致命的是,當醫療用藥脫離了專業把關,施用劑量便陷入完全失控的狀態。一般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透過電子菸高頻率、大劑量地盲目吸食,導致體內藥物濃度飆高,進而引發大腦與肌肉控制系統徹底癱瘓,施用者因而出現全身不自主顫抖、意識喪失等類似殭屍的精神異狀。於是這項藥品就此從守護生命的靈藥,淪為引發公共安全危機的社會治安未爆彈。
盲目將「毒駕致人死傷」的刑度提高至死刑,並將依托咪酯從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看似能迎合社會大眾對治安的集體焦慮,但在法理與實際防制成效上,往往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後果。
先談提高刑度的問題,除非我們可以放寬認定「只要施用毒品者駕車,就是故意殺人」,否則將將打破刑法長久以來區分「故意」與「過失、輕率行為」的界線。當毒駕致死的刑罰與殺人行為等同時,更可能產生「邊際威嚇效應遞減」的危機。試想一種狀況:今天毒駕肇事者自知一落網即可能會面臨死刑,那不如魚死網破,在案發後選擇更激烈的手段(如拒捕、瘋狂逃逸、甚至加害執法人員)來孤注一擲,反而進一步加劇社會的公共安全風險。
再談毒品分級,依托咪酯原本是合法的超短效麻醉藥劑,若將其直接改列與海洛因、嗎啡同等的第一級毒品,在藥理學的精神成癮性與身體危害評估上,應該難以通過科學分級的專業標準這一關。當特定藥物因政治決策或一時民怨而被過度提升級別,會導致司法與司法警察資源的嚴重錯置。由於第一級毒品的持有、施用刑度都比二級毒品來得重,司法機關必須耗費龐大的偵查、審判與監所資源,來處理大量因電子菸被捕的基層施用者與青少年,這將嚴重擠壓司法機關查緝真正跨國幕後的毒品傳播鍊,以及杜絕源頭跨國走私的量能。

電子菸讓喪屍菸彈普遍化,應堵截源頭而非加重刑罰
喪屍菸彈目前廣遭濫用,是不爭的事實,電子菸更是造成毒駕普遍化的重要原因。過往的毒品如海洛因等須以針筒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則以工具燒烤後吸入煙霧為大宗,都有一定門檻,不太可能一邊開車一邊吸毒。但混入電子菸油的喪屍菸彈讓人可以邊開邊抽,也讓毒駕的可能性大幅提高。
現代刑事司法政策早已證實,面對新興毒品氾濫,單靠嚴刑峻法無法根治黑市與成癮問題。喪屍菸彈的氾濫,是由於電子菸等新型載具以無害的偽裝滲透進青少年市場,因此讓人降低防備。因此,正確的處遇方向應是以「醫療、減害」為核心,強化校園唾液快篩、輔導戒癮治療,並透過行政與邊境管理手段堵截電子菸油的輸入管道。
在教育上更該讓青少年知道,施用此類毒品會造成哪些身體上的危害。如同先前證實施用 K 他命會造成膀胱萎縮,年紀輕輕就要過上尿布人生,用過往有效的策略去阻止青少年接觸毒物。若只是盲目修法提高毒品分級或祭出死刑、加重刑責,只是在末端進行報復性懲罰,不僅無法消除成癮者的需求,更治標不治本,反而使刑事政策陷入民粹風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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