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詐欺條例》修法是好是壞?司法工作者的真心建言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把詐騙案的門檻從500萬降到100萬,看起來像是政府「加重打詐」。但很多人不知道,這也意味著更多詐騙被告,將由國家出錢請律師,為什麼?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把詐騙案的門檻從500萬降到100萬,看起來像是政府「加重打詐」。但很多人不知道,這也意味著更多詐騙被告,將由國家出錢請律師,為什麼? 圖片來源:Dilok Klaisataporn/Shutterstock

日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這部法律當初誕生的背景,是因應台灣詐騙猖獗而訂定,民國113年才剛制訂完成,不過隨著幾起新聞事件,如台中豐原五口誤信投資詐騙自殺命案宜蘭便當店母女遭詐1200萬案等掀起輿論波瀾,民眾義憤填膺,讓政府不得不再度修法。

不過修法到底是真的解決了問題,還是更製造出問題?作為司法實務第一線的工作者看起來,是剪不斷、理還亂。這其中有好的改進措施,卻有更多值得擔憂的面向。

修法的優點:提高警示機動性,加強機構責任與橫向連結

首先,不免俗的再次提醒主政部門:台灣的刑事法向來患有「特別法肥大症」,總是在一般刑法外不斷增設各種特別法,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不一而足,更不用說更早的《檢肅流氓條例》、《懲治盜匪條例》這些掃進歷史灰塵的法律。然而,這些特別法大多來自民意的迫切需求,所以立法期程極為倉促,尤其幾乎只著眼於刑度,也沒有注意到如何和一般刑法妥善搭配適用,變成疊床架屋。

發生在眼前最慘痛的血淋淋案例,就是和打擊詐欺息息相關的《洗錢防制法》。當初立法者要求,在洗錢金額達到一定門檻時,將法定刑度設定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卻和修正前的《洗錢防制法》刑度發生衝突,導致司法實務一度陷入混亂,光是弄清楚究竟是使用新法還是舊法對被告有利就爭論不休,也一直到最高法院表態後才塵埃落定。

此次修法的亮眼之處,在於賦予警政機關在被害人報案當下,就可以機動通報銀行帳戶警示,也就是在罪證確鑿前即可先通知金融機構暫停帳戶交易,不必經過日後冗長的刑事偵查、審理程序。這類快速應變措施,確實符合目前第一線的需求。

另外修法也要求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事業負起責任,若機構在確認客戶身分、保存紀錄或聯防通報等義務上有所疏漏,則會面臨高額的罰鍰。過往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機構間的橫向聯繫與資訊共享,也在這次修法補足,對於疑似涉及詐欺的異常帳戶,機構應強化身分確認,並得採取暫停存提、暫停交易功能或拒絕提供服務等控管措施,而且機構間可透過經金管會核准之平台,以科技方式分析辨識異常帳戶。當電腦都可以選土豆,似乎以AI分析等工具來協助金融業之間的橫向聯繫,也是水到渠成。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的亮眼之處,在於賦予警政機關在被害人報案當下,就可以機動通報銀行帳戶警示,也就是在罪證確鑿前即可先通知金融機構暫停帳戶交易,不必經過日後冗長的刑事偵查、審理程序。圖片來源:Maderla/Shutterstock

拉低門檻增加刑度反而加重國家負擔,現場更辛苦

不過修法帶來的問題也是暗潮洶湧。修正後的個案詐騙金額從累積500萬下修到100萬,刑度則往上調高為至少3年有期徒刑。立法理由是:「將原本500萬元的加重處罰門檻調降至100萬元,因應現今假投資或網路交友詐騙動輒損失數百萬元的情況,以強化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並設定了層級化的處罰標準」。

這乍聽言之成理,且符合鄉民的「嚴懲」要求,不過以目前司法實務來說,詐騙案件超過100萬的比比皆是,也就是說金額門檻一下修,這些案件全都會變成刑期3年以上的「強制辯護案件」。這意味著,如果被告雙手一攤、表示自己沒有錢要委任律師,那就必須由國家透過指定辯護,或是由法律扶助來指派。而這些費用,都會轉嫁由國家負擔!

所以,拉高刑度的確是讓民眾覺得政府有決心打詐了,但轉過頭來,民眾可能不知道這些他們眼中的詐欺壞人,大多是要由國家來負擔律師酬金,因此又陷入「怎麼可以用我們的錢幫壞人辯護」的矛盾。

而在修法前,現有的詐欺案件數量已經讓基層司法幾近癱瘓。沒想到修法時立法者又加上所謂的「禁奢條款」,要求法院量刑時應審酌行為人犯罪後的生活狀況,若有「超越一般人通常程度之豪奢行為」,將作為加重科刑的參考。

持平來說,這當然也是立意良善,可是通往地獄的路往往由善意所鋪成,因為這無疑變相增加司法實務調查的成本。對法院來說,現在詐欺、洗錢案件起訴的品質令人憂慮,無法確認的犯罪事實範圍、錯誤的被害金額、沒有檢附的文書證據,甚至有案件連起訴門檻都沒達到就倉促進來法院,而太多法官也無法放任卷證缺漏,只好自己跳下去調查各種證據,補足遺缺。在這樣的情形下,還來加個有沒有豪奢生活的「司法出任務」。而且所謂「豪奢」屬自由心證,如果被告當時剛換了4、5萬元的新款手機,那算不算豪奢行為?又是一場打不清的口水仗!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278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司法距離民眾其實並不遙遠,行起坐臥間都有法律的議題在其中,恐龍法官是都市傳說下以訛傳訛的標籤,加上被誤解的『法官不語』加諸的緊箍咒,讓法官逐漸披上神秘面紗,致力於司法與社會間的溝通,我們先是人,才是法官,法庭上的故事與社會的觀察,兩者間密不可分。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司法距離民眾其實並不遙遠,行起坐臥間都有法律的議題在其中,恐龍法官是都市傳說下以訛傳訛的標籤,加上被誤解的『法官不語』加諸的緊箍咒,讓法官逐漸披上神秘面紗,致力於司法與社會間的溝通,我們先是人,才是法官,法庭上的故事與社會的觀察,兩者間密不可分。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