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移民工

「不曉得台灣長什麼樣」,被提醒「身上要帶美金」:從新住民到正港台灣人,要走過哪些漫長路?

《獨立評論@闖天下》第3集Podcast,專訪來台將近20年的柬埔寨新住民李沛英。她透過結婚移民來台,從被人幫助到成為助人者,這些年持續在「南洋台灣姐妹會」為移民議題發聲。究竟近20年來,台灣還有哪些不公有待弭平? 《獨立評論@闖天下》第3集Podcast,專訪來台將近20年的柬埔寨新住民李沛英。她透過結婚移民來台,從被人幫助到成為助人者,這些年持續在「南洋台灣姐妹會」為移民議題發聲。究竟近20年來,台灣還有哪些不公有待弭平? 圖片來源:廖雲章提供

當一個正港台灣人有多難?來自柬埔寨的「南洋台灣姐妹會」理事長李沛英坦言,過去新住民想拿到台灣身份證非常不容易,不僅需要財力證明,擁有基本薪資兩倍以上的薪水,更不能輕易失婚。有些新住民遭受家暴,手被打斷了還得繼續忍耐,因為一旦離婚,他們很可能被遣返回國,更可能永遠見不到自己的小孩。

《獨立評論@闖天下》第3集Podcast,專訪來台將近20年的柬埔寨新住民李沛英。她透過結婚移民來台,從被人幫助到成為助人者,這些年持續在「南洋台灣姐妹會」為移民議題發聲。究竟近20年來,台灣還有哪些不公有待弭平?

奶奶:「你不可以把女兒嫁給台灣人喔!」

我的家鄉是磅湛省(ក្រុងកំពង់ចាម),靠近湄公河,離金邊大約3小時車程。我父母親,平常不會特別談到柬埔寨紅色高棉的歷程。他們只叫我好好吃飯,珍惜食物,意思就是在紅色高棉統治下,真的沒什麼東西可吃,只給白粥,或放片地瓜在裡面,水水的吃不飽,所以長輩比較少談那段痛苦。

(按:紅色高棉大屠殺期間,有150~300萬人非正常死亡,約佔柬埔寨總人口25%。)

1998年左右,我們村莊已經有人結婚來台。我印象很深刻,奶奶交代爸爸說:「你不可以把這個女兒嫁給台灣人喔,不可以。」奶奶覺得我留在國內最好,如果去華人地區跟華人結婚,可能重男輕女,我會被欺負,甚至不小心被人口販運。

爸爸說:「我又沒有說要把她嫁出去。」

之後奶奶過世,家裡發生一些事,簡單說就是我媽媽過世,爸爸再婚,後來的媽媽不喜歡我。可能因為我,他們在婚姻裡常常吵架。我很渴望經濟獨立,不用靠他們。

那時選擇離開家,到金邊的毛衣工廠工作。不到一個月,爸爸邊哭邊打電話求我回來。當時柬埔寨有些內亂,治安非常不好,金邊有爆炸案,或傳說執政黨會打仗。爸爸很擔心,覺得一個小女孩到金邊是流浪,不是好好工作、生活。

他提議我出去唸書,或住姐姐家、叔叔家,但這些方案都還是靠他資助。如果繼續用他的錢,他的太太也會不高興,這樣並沒有減少吵架。所以我都不要,很堅持的不要。

我長大後覺得,那時候幹嘛那麼懂事?

爸爸:「不然結婚移民過去台灣好了?」

剛好左鄰右舍的女兒都嫁來台灣。他們回柬埔寨玩嘛,先生陪著回來,還會一起照顧孩子,我爸爸看了覺得不錯,說:「不然過去台灣好了?」台灣是先進國,如果可以建立自己的家庭,過得幸福,那到國外去也是好的。除了這些考量,在柬埔寨發展真的看不到更好的未來。柬埔寨有雨季和夏季,如果種農田,就只有半年可以做事,不然只能到城市打工。

被爸爸說服也好,半強迫也好,我選擇了來台灣。

我們家對面阿姨的女兒也來台灣,是她帶我去金邊相親。其實柬埔寨和台灣資訊落差很大,父母甚至連台灣長什麼樣都不知道,都是看到鄰居女兒來台灣,回去是平安的,才慢慢鼓勵女兒過來。

尤其相親,我們都透過仲介介紹,他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們完全沒有充足的資訊。那時我住在媒婆家有2、3個月吧?後來就相親到我先生。那時只知道台灣是個島,真不曉得長什麼樣,電視上看過傳統的古居,想像那是華人的世界,也看過新加坡的影片,雖然和台灣不一樣,但都代表華人的意思吧?

叔叔:「身上帶點美金」、「參加台灣的移民組織」

我離開柬埔寨前,去叔叔家住兩三天,他交代我兩件事:

第一件事,身上要帶點美金,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其他國家也用美金。叔叔的媳婦也是台灣人喔,他把台灣媳婦的親戚電話抄給我,叫我帶在身上,說如果真遇到人口販運,先乖乖聽話,再找機會打電話求救。

第二件事,世界各國都有幫助外國人的組織,叫我到台灣一定要參加,學習幫助自己,有機會也幫助他人。

我覺得很幸運也很感恩,來到台灣,我先生算不錯。剛開始我比手畫腳,可是有傳達「想唸書」的訊息,他願意查相關資訊,幫我到永和社區報名「外籍新娘識字班」。

那時我搭捷運或公車,都是「南洋台灣姐妹會」的志工帶我,他們一路陪伴我熟悉路況,就像在台灣的父母。後來「南洋台灣姐妹會」需要工作人員,我渴望提升自己的能力,開始練習打開電腦,打開Word,打開Excel,一步步學習和其他合作單位聯絡。

李沛英介紹外籍配偶在台灣會經歷的種種關卡。圖片來源:李沛英提供

早期新住民被家暴,卻要遣返回母國?

早期台灣政策硬梆梆,沒有顧到人性,例如新住民被家暴、離婚了,馬上會被送回母國。除了新住民的身分弱勢,當初性別也不平等,若雙方離婚,孩子判給先生為多。我看到有些個案甚至被打到斷手還繼續忍耐,因為怕法院判孩子給先生,姐妹被迫回去就永遠看不到孩子了。

直到後來修法(按:法規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是民國112年1月1日),如果被家暴後有保護令,甚至有孩子的監護權,就可以待在台灣,直到孩子滿20歲成年。孩子成年之後媽媽要離開嗎?是的,這部分還要再努力,因為不合理呀,孩子到20歲後,不可能不要媽媽了吧?

在孩子滿20歲以前,新住民可不可以歸化成台灣人?可以,但申請條件被列為一般外國人的門檻,要達到法定基本薪資的兩倍,如果是單親家庭,很多事情需要兼顧,對一般新住民來說比較難。此外,新住民申請歸化,要先放棄母國國籍,過程中好多移民被傷害。比如要離婚,夫家可能會威脅,或先生突然過世,就不能申請台灣身分證了。可是怎麼辦?你的母國籍已經放棄,但台灣身份證又沒拿到,所以變成人球,哪一國人也都不是。

如今台灣政府在《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上進步很多,但還有進步空間。現在無論婚姻狀況如何,只要考丙級執照,具備「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的要件,就可以在孩子滿20歲前,用新住民身分申請歸化,不一定要提交財力證明。2016年開始,新住民可以先申請台灣身分證,再放棄母國國籍。

在台灣蓋起自己的家,收穫很多手帕交

19年來,台灣對新住民的觀感、反應都有非常大差別。之前我有一個朋友去市場:

賣魚先生問:「你老公買你多少錢?你每個月寄多少錢回家?」
我的朋友很有智慧,她說:「你老婆也是用買的嗎?」
老闆:「不是,我是用娶的。」
她:「那我們也是用娶的啊。你老婆每個月給娘家多少錢?」
老闆:「欸,這個嘛……」

當時我滿驚訝的,每個人都追求更好的生活,對不對?大家來台灣都非常辛苦,工作也不是很「高級」。因為語言的關係,我們適合的工作大部分是餐飲業服務生,或在夜市擺攤,不是台灣朋友想像的「你們有很多錢等我們去拿」,大家都努力工作賺錢。

台灣的社會氛圍,從早期對我們帶有偏見,說「你們是買回來的」,到現在好多了。以前叫「外籍新娘識字班」,後來改成「外籍新娘中文班」,因為我們不是不識字,只是不識中文。

政府目前也用「外籍配偶」、「新住民」稱呼我們,但我們更喜歡被稱「新移民」。很多移民團體走了好長一段路,政策才稍微改變。我覺得真的需要民間團體訴說新移民的實際遭遇,不斷和政府單位協調,他們才能理解我們的困境。

「家裡的鑰匙」展覽中,李沛英講解自己的高腳屋作品《手帕交》。圖片來源:廖雲章提供

之前在燦爛時光書店舉辦個人展,我真的很渴望擁有一個溫馨家庭,所以蓋了高腳屋,那裡有很多童年的開心回憶。我也邀請願意當我「手帕交」的朋友們,在手帕寫上一句話,手帕就圍繞在高腳屋周圍。

各位也許不曉得我發生哪些事,可是真的好多難熬的歷程,有很多朋友的陪伴和協助,我才順利走到現在,也比較正面看待過去。這對我來說,算是生命中很大很大的恩惠嗎?希望在台灣的每一個人,可以被平等對待,慢慢朝自己的目標或夢想實現,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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