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剴剴案判決過後:下一次,會不會有另一位社工被推上前線?

社工並不具備外界想像中足以承擔無限責任的權力。被拒於門外時,沒有任何法律工具可以強行進入,也不可能長時間持續監看每一個服務對象。 社工並不具備外界想像中足以承擔無限責任的權力。被拒於門外時,沒有任何法律工具可以強行進入,也不可能長時間持續監看每一個服務對象。 圖片來源:New Africa/Shutterstock

我並不認為所有社工都完美無瑕,個人的判斷與執行當然需要檢討。但如果討論只停在個人,我們很可能會錯過更根本的問題。

4 月 3 日,我寫下〈8成社工都過勞!〉,希望透過數據讓大家看見制度困境。但後續社群討論呈現明顯斷裂:一邊試圖從結構理解問題,另一邊主張回到個人責任,兩者幾乎沒有交集。

這段時間,一個更核心的問題逐漸浮現:當把高度責任放在權力與資源不對等的位置上,當案件被快速歸因為個人過失時,結構性條件反而容易被略過。如果責任的配置長期未與權力、資源對應,那麼問題不只是個人是否失職,而是制度本身如何分配風險。

舉例來說,如果保母虐童案只被理解為「陳社工的過失致死」,社會就不需要改變社會安全網的設計。但下一次悲劇發生時,換上的只會是另一個承擔同樣高風險的社工。

當剴剴案的「後見之明」成為審判標準

4 月 16 日,剴剴案的收出養社工被判刑。有些聲音認為判太輕,甚至質疑社工群體「對號入座」,認為只有失職者才會恐懼。但前消防員陳繼勛提出重要觀點:「後見之明」的傲慢,我們在已知結果的座標上,回頭指責那個在迷霧中摸黑決策的人。

他指出,消防、社工等助人職業面臨高度不對稱的風險:救到是本分,沒救到卻可能面臨刑責。事後檢討往往忽略高壓、時間限制與資源不足,而以完整資訊評價當下的有限判斷。若評價標準建立在事後結果,任何第一線決策都可能被重新定義為過失。

實務現場,長期投入兒少安置與司法少年權益的徐瑜執行長也提出關鍵疑問:保證責任為何落在收出養社工身上?「保證人地位」的範圍與程度如何界定?第一線工作者又擁有哪些足以支撐這些責任的權力?台北社工工會主張國家才該有保證人地位,4 月 22 日將赴行政院抗議,傳遞基層心聲。 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被清楚界定,社工群體的焦慮很難消散。

許多人帶著理想進入社工這個領域,卻發現實際工作與想像存在明顯落差。每天面對的不只是個案服務,還包括大量紀錄、報表與行政交辦,以及不斷增加的額外任務。圖片來源:Wasana Kunpol/Shutterstock

被推上輿論第一線,連愛心都撐不起的繁重工作

我從一個曾經接受社工服務的人,到從事社會工作滿 7 年,逐漸看見第一線的現實:這份工作從來不是單靠愛心與正義就能支撐,它深受制度設計與資源配置影響。

許多人帶著理想進入這個領域,卻發現實際工作與想像存在明顯落差。每天面對的不只是個案服務,還包括大量紀錄、報表與行政交辦,以及不斷增加的額外任務。加班會被質疑效率不佳;紀錄寫不完會被認為時間管理有問題;撐不住時,往往被歸因為「抗壓性不足」。制度不僅沒有減輕負擔,有時反而成為壓力來源。

但更關鍵的是責任與權力之間的落差。每當有孩子受傷,社會第一個問題往往是:「社工在哪裡?做了什麼?」責任很快集中到第一線個人身上。然而社工並不具備外界想像中足以承擔無限責任的權力。被拒於門外時,沒有任何法律工具可以強行進入,也不可能長時間持續監看每一個服務對象。

多數時候,社工只能在有限的訪視時間裡,依靠片段資訊判斷,在關係建立與風險評估之間權衡。這些判斷本就不確定,但當悲劇發生時,被放大的反而是「是否做得不夠」。在資訊不對稱與時間受限的條件下,若仍要求近乎全面的風險掌握,這樣的責任期待本身就值得被檢視。

如果討論只停在「個人是否失職」,問題就被過度簡化。公眾的憤怒或許出於對受害孩子的心疼,但當焦點只集中在個人責任時,制度條件反而更難進入公共討論。這個案件過後,台灣是否不再有需要收出養的兒童?還是下一次,會有另一位社工被推上前線,承擔同樣的風險?這才是整個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

雖然理解大眾對孩子受虐的憤怒與心疼。但當這份憤怒只停留在追究個人時,是否反而讓真正需要被改變的條件繼續維持不變?圖片來源:miya227/Shutterstock

減少虐童悲劇不能只追究個人,更應改變制度

當責任持續被加重,而權力與資源未相應提升,第一線工作者就被推向高風險的位置。越來越多社工有一種感受:有一天,自己也可能從助人者變成被究責的人。這並非拒絕承擔責任,而是不確定責任的邊界在哪裡,今天的判斷,是否會在未來被重新解讀?畢竟,當下的專業選擇,也只是做出適合當下情境的選擇而已;生活是動態的,從來不是從 A 到 B 的直線推演。那麼,這個當下合理的決定,會不會在某一天成為指向自己的證據?這種不確定性,正在慢慢消耗人。

社會往往同情受害者,這很自然;但我們也需要同樣認真地看見第一線工作者的風險與孤獨。社工很多時候只能沉默,因為一開口,容易被理解為辯解;一說累,會被質疑沒有使命感;試圖指出制度問題,又常被認為是在為失職找理由。

問題從來不只是個別社工是否盡責,而是制度是否長期將過高責任放在權力與資源未能對等配置的位置上。當這樣的失衡持續存在,第一線被推向承擔後果,就不再只是偶發,而會反覆出現。

雖然理解大眾對孩子受虐的憤怒與心疼。但當這份憤怒只停留在追究個人時,是否反而讓真正需要被改變的條件繼續維持不變?當制度未調整,風險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到下一個人身上。真正能減少悲劇發生的地方,不只是追究個人,更應該檢視與改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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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玉芳,千禧年婚姻移民,用18年從識字班走進研究所,以書寫回應生命的提問。她點亮自己的光,也記錄同路人的足跡。期許能陪同暗夜中的他者走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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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玉芳,千禧年婚姻移民,用18年從識字班走進研究所,以書寫回應生命的提問。她點亮自己的光,也記錄同路人的足跡。期許能陪同暗夜中的他者走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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