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台灣社工日,我回顧自己從曾被多位社工服務的多重個案,到投入社會工作滿 5 年獲獎,這段歷程雖有難度,卻讓我深信這份工作值得。然而,這事件無法掩蓋 1 個月前,我因保母虐童案寫的〈社工專業的集體創傷〉,反思自己的雙重身分。
2026年社工日,我收到消息:十幾年前曾協助我的那位社工,決定離開直接服務工作。同一天,台灣超過 20 個社工與福利系所教師發布聯合聲明,針對保母虐童案中檢察官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訪視社工,並主張其具備「保證人地位」。教授們呼籲司法機關審酌社工實務侷限性,避免以結果論推導刑事責任。
社工不到1小時的訪視,撐不起無限責任
我的孩子已通過社工師高考,正準備投入她嚮往的兒童服務領域。但我必須坦誠告訴她:若法律與社會期待每位訪視社工具備「保證人地位」,就等於要求社工能預知蓄意傷害、識破所有謊言。
然而實務限制很明顯:訪視通常僅 1 小時,照顧者可事先準備;社工沒有司法調查權,遭拒時多半只能記錄後離開;評估高度依賴短時觀察與當事人陳述,難以對抗蓄意隱瞞。
我的第一線工作經驗中,家訪、個案紀錄、報表、方案執行、行政……每一項都很重要,但時間持續不足。我們的服務常被以「每月訪視次數、開案數量」等量化指標評鑑。同業曾說自己手上有數十個案,若一個月固定訪視 30 個家庭,平均每個家庭可以得到的時間不到 1 小時,而這還不包含交通、記錄、會議與臨時通報!在那 1 小時內,社工需同時完成風險評估、親職指導、資源媒合與關係建立等諸多任務,一位從事高風險家庭服務的朋友沮喪地說:「好不容易回辦公室要打紀錄,一通緊急通報進來,我又得出門。工作越積越多,不知還能撐多久……」
若擴及偏鄉,數字更嚴峻:社工常需駕駛數十公里、耗費 2 小時才能抵達個案住所,若遭拒於門外,當天工作幾乎報銷,績效指標卻照算。然而,社工的案量負荷卻鮮少被好好正視、好好改善。
2026 年台北市與高雄市社工工會發布的「社會工作職安心理衛生」724 份問卷證實:近 8 成社工處於中度以上過勞,其中近 5 成達重度過勞;72% 有中度以上職場壓力,67% 出現替代性創傷。當問及「現行制度或法規是否提供足夠支持」時,平均僅 25.79 分。同一份調查中,超過 8 成社工認為「社會大眾期待與實際服務內容存在落差」。換言之,並非社工不願付出,而是制度從未賦予他們達成社會期待所需的資源與權力。

別再只喊口號,社工需要的是資源
曾獲社工人員「特殊貢獻獎」的退休教授賴兩陽教授受訪時說,社工僅是社會安全網中的角色之一,相關案件涉及多重系統與專業,不能將責任單一歸咎於社工。每年社工表揚日,總有政治人物上台高喊「用愛守護社安網」,但社安網需要的從來不是口號,而是全面檢視國家制度、提供合理的人力配置,讓從業者能執行一份「人」的工作,而非承擔超出職責的法律風險。
2025 年 9 月聯合報報導,高雄鳳山新住民中心 2 名社工卻要服務 7 千人;同年 5 月 yahoo 新聞也報導台灣社工案量是國際 6 倍。當社工連寫完風險評估的時間都沒有,卻被追究「為什麼沒看出那個家庭會出事」,系統性失靈往往由單一社工承擔全部法律責任。2026 年 3 月議員也指出桃園市社工人力嚴重短缺,平均每人需同時處理 25 件以上個案,案量越大,人手卻越補越少,導致社會安全網出現嚴重裂痕。
社工表揚確實能讓優秀者被看見,但台上稀少的席位與第一線龐大的人數從不成比例。期盼大家不是只在社工日或重大案件發生時,才想起社工的存在。政府與社會大眾需正視社工高風險的工作環境、政策與制度壓力,還給社工合理的人力配置與案量。這些需求需要被看見,更需要被具體回應。
當我的孩子即將走上跟我相似的這條路,我希望她不必經歷我曾面對的結構性困難,更不希望她因體制失靈而被單獨歸責。社會工作從來不是英雄的旅程,而是普通人在有限的資源裡,試著為另一個普通人多撐出一點空間。持續說出實務現況、指出制度缺陷,是期待理性討論能促使體制產生具體改變。
本文完稿於2026年4月3日,剴剴案將於兩週後宣判。無論結果如何,體制的缺口都需要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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