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政府出版外勞防逃手冊嗎?」因為研究訪談的緣故,我們認識了住在南台灣的高爺爺。前一週,爺爺的印尼看護剛剛「逃跑」。高爺爺傷心又自責,不解才剛到家中工作四個月的印尼看護,怎麼會在他午睡醒來時就不見了呢?爺爺說了好幾次,這是他的錯,沒盡到「管理」外勞的責任,他語重心長的建議:「你們要幫政府寫如何防逃手冊。」
移工「逃跑」的外在因素太多,像是:必須依賴在母國高額的借貸,支付來台灣的仲介費,他們以為「逃跑」後可以找到薪資更優渥的工作好還債。孤立缺乏資源,工時長又沒休假的家庭照顧工作,移工的身心往往不勝負荷。我們只能安慰高爺爺,這不是他的錯,高齡87<歲的他,應該享有政府提供的老年照顧,而不是還在為政府承擔「管理」移工的責任。
高爺爺和已婚的女兒以及孫子孫女同住。看護「逃跑」後,受限於政府的規定,他們得等待六個月後,才能重新送件,申請後,又得等上好幾個月的行政流程,新的看護才會到。面對這數個月的空窗期,高家只能自己想辦法,他們也擔心,新來的看護會不會又毫無預警的不見呢!高爺爺的女兒說,仲介每個月收取服務費,卻什麼「服務」也沒有。每個月繳給政府的就業安定基金費,到底「安定」了誰的心?對她而言,聘雇外勞的家庭像是被政府懲罰,得權責自負,求助無門。
請外籍看護工前,高爺爺的女兒曾嘗試找過其他的照顧資源,但都不符合白天獨居的高爺爺的需求。居家附近的日間照顧中心,沒有提供接送,一早七點就得出門工作的女兒,也沒法配合日照中心提供服務的時間接送高爺爺。詢問過居家服務單位,但有失智症狀的高爺爺需要的是整日的陪伴,而不是鐘點人力的家事服務或送餐等。問過台灣本籍看護,一來找不到願意24小時同住的看護,一個月高達五、六萬元的薪資,也不是一般小康家庭能夠負擔的。高爺爺的女兒說,請外籍看護是他們沒有選擇下的決定。
高爺爺一家的經驗,是無數聘有外籍看護工家庭的寫照。人口老化、雙薪家庭增加以及照顧人力短缺等因素,使得台灣社會面臨嚴重的「照顧荒」。
在照顧需求同樣居高不下的北歐諸國,國家一方面以稅收來提供人民有意願使用、有品質的照顧服務,身為國家的公民即可享有適當的服務;同時,想要留在家照顧家人的家庭照顧者,也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津貼補助。不論是接受適當的照顧或是成為提供照顧的家庭照顧者,照顧權是公民應享的權利。在北歐國家,有照顧需求的個人或家庭可以有居家照顧、公共服務或是準市場服務等多元選擇。反觀在台灣,缺乏平價、優質和普及的公共照顧,以及對非正式照顧服務的友善環境,有需求的個人或家庭只得轉向市場,購買他們經濟能力可以負擔的外籍照顧人力。
自1992年,台灣政府開放家庭類移工的輸入後,儘管政府透過修改申請資格或媒合本籍勞工等政策,想要控制和限縮家庭移工的人數,外籍看護工的人數仍然節節攀升。截止今年,這些隱身在私人家戶的外籍勞動者,已經突破20萬大關,成為台灣主要的長期照顧人力。其中,又以印尼移工為最大宗,佔家庭類移工總數的80.4%。他們照顧的不僅是老人、身心障礙者和末期病人,也讓無數的台灣家庭可以無後顧之憂的投入職場。
日前報紙報導,印尼政府將於2017年停止對外輸出家庭類移工,無疑對台灣的長照人力造成相當嚴重的衝擊。還不見負責長照人力規劃與建置的衛生福利部作出回應,勞委會卻已提出「積極開拓外勞生力軍」作為解決之道。高度依賴外籍照顧勞動力的長照體系,政府對建置公共化照顧的消極,間接促成有照顧需求的家庭透過市場機制購買照顧人力,商品化的照顧充滿人力與品質不穩定的危機。
現有的家庭類移工政策,外籍看護逃跑後必須等待六個月才能重新申請,將管理與輔導移工的責任轉嫁在個別的家庭,聘雇移工的家庭不僅需要擔負協助外籍看護盡快熟悉相關照顧技巧、適應台灣生活、克服語言障礙等責任,還要如履薄冰的發展各種「防逃」策略。難怪,高爺爺的女兒會感嘆,聘雇外勞是政府對他們這種沒有能力親力親為、自行照顧的家庭的懲罰。
居高不下的家庭類移工人數,揭露了台灣社會公共照顧資源的缺乏。照顧工作的市場化和商品化,加劇了階級的不平等,有錢有能力的人可以選擇購買服務來解決需求。我們要問:那沒有錢沒有能力的人呢?面對高齡人口的快速增加,以及印尼政府停止輸出家庭類移工的政策,台灣政府必須正視發展本土長照人力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重新思考目前這些聘雇外勞的家庭真正的照顧需求是什麼,並依此發展出公共化可近適用的多元服務,使整體社會共同分擔照顧責任,而不是將政府的責任「外包」給這群飄洋過海來台灣工作的移工和個別的家庭身上。
(作者梁莉芳為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傅凱群為該所碩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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