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高中職教育現場多年,我很明顯感受到一件事:現在的孩子,真的比過去更知道自己的權利。特別是在社群媒體發達的今天,學生接觸資訊、表達意見與尋求外界支持的管道,比過去更加多元。這種對權利邊界的敏銳度,也逐漸反映在日常的校園互動中。他們知道,老師不能因為學生犯錯,就用羞辱性的方式管教;知道學校訂定規定,不能只是用一句「以前就是這樣」要求大家接受;當他們認為處理方式不合理時,也愈來愈敢提出疑問。
「老師,為什麼一定要這樣?」「這個規定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我不同意,可以反映嗎?」這些話,在今天的校園裡並不陌生。
這樣的改變並不是突然發生的。這些年,校園愈來愈重視學生的表意、申訴與權益保障,許多過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管理方式,也開始被重新檢視。學生不再只是規範的接受者,學校也必須更重視程序與說明。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這些改變讓孩子知道,即使身在校園裡,他仍然是一個有權表達、有權被尊重的人。
如果放在 20、30 年前,有些老師可能會覺得這是在挑戰權威。但換個角度看,孩子開始知道自己可以詢問、可以表達,也知道面對不合理的事情時,可以透過制度尋求協助,本身就是教育與社會往前走的一部分。
所以,我並不認為「現在的學生愈來愈懂得自己的權利」是一件壞事。相反地,一個孩子如果能知道自己的界線,知道什麼樣的對待是不合理的,也知道遇到問題時可以尋求協助,這本來就是教育應該教會他的事。
只是,站在第一線久了,我也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當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告訴孩子,他有哪些權利、可以如何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我們有沒有同樣陪著他理解,權利並不是學會說「這是我的權利」就結束了?當開始懂得為自己發聲之後,教育還能陪他繼續學會什麼?
這並不是要拿「責任」來抵銷孩子的權利,而是當權利教育一步步往前走,我認為我們也需要開始思考的下一個問題。
當手機與遲到變成權利:校園日常的界線衝突
真正讓教育現場感到困難的,並不是學生開始懂得權利,而是當「權利」進入每天的校園生活後,我們要如何陪孩子理解個人與群體之間的界線。
這樣的情況其實很日常。上課使用手機,有學生會問:「手機是我的,為什麼不能用?」遲到幾分鐘,有些學生可能覺得並沒有影響別人;面對班級或學校的共同規範,也會有人問:「如果我沒有妨礙別人,為什麼一定要遵守?」
這些問題,我不認為都只是學生在頂嘴。有時候,他們是真的想知道「為什麼」。而這個「為什麼」,其實正是教育可以開始的地方。
手機確實是學生的個人物品,但進入課堂之後,它就不再只有「東西是誰的」這麼簡單;一個人遲到幾分鐘,看起來只是自己的事情,但當一群人共同上課時,時間也成為彼此之間的一種約定。
同樣地,面對學校訂下的規範,學生有權知道規範存在的理由,規範本身也應該合理、可以被說明,甚至可以接受學生的質疑與討論。
因此,校園真正需要處理的,或許不是如何讓學生少談一點權利,而是如何讓他們在主張權利的同時,也慢慢看見自己與別人的關係。
權利讓孩子知道,自己不應該受到不合理的對待;責任則讓他開始理解,生活在群體裡,自己的行為不會永遠只和自己有關。這兩件事並不衝突,而學校正是孩子進入社會以前,很重要的一個練習場所。

基本權利不是交換條件:責任不是「聽話」的代名詞
談到權利與責任,我們很容易說:「有權利,就要有責任。」這句話聽起來沒有問題,但如果再仔細想一想,權利其實不應該成為一種交換條件。孩子不會因為表現不好,就失去被尊重的權利;也不會因為違反規定,就可以被羞辱或不當對待。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應該建立在「你有沒有聽話」之上。
但這並不表示,談權利就不需要談責任。只是我所理解的責任,並不是服從,也不只是「遵守規定」。當孩子開始知道自己可以表達、選擇、拒絕,甚至對不合理的事情提出質疑時,教育也需要陪他理解:做了選擇,就要願意面對選擇帶來的結果;希望自己的聲音被聽見,也要慢慢學會聽別人怎麼說。如果認為規範不合理,可以提出質疑,但也要學習用合理的方式參與討論與改變。
從這個角度來看,責任不是要求孩子變得更聽話,而是讓他學習成為一個能夠做選擇、與別人相處,也願意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尤其對高中職階段的孩子來說,這樣的學習更加重要。他們正一步步走向成年,開始擁有更多自己做決定的空間,也會面對更多需要自己判斷的事情。這個階段的教育,不只是告訴他「你可以做什麼」,也要讓他逐漸理解,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以及做出的選擇,都可能帶來相應的結果,也需要學習為這些結果負責。遇到問題時,當然可以尋求老師、家長或制度的協助,但協助不等於把責任交給別人。
孩子終究需要學會回頭思考:事情為什麼會發生?自己的選擇造成了什麼影響?下一次,又可以怎麼做得更好?
所以,權利教育與責任教育不應該被拆成兩堂課。不是先告訴孩子「你有這些權利」,等他犯錯之後才補上一句「你也有責任」,而是在一次次的選擇、討論與衝突中,讓他逐漸明白自己與他人的關係。
權利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責任則讓他理解,當每個人都擁有權利時,我們要如何一起生活。
告別「以前就是這樣」:學校必須能回答學生質疑
如果我們希望孩子理解責任,學校本身也必須學會說明規範。過去有些校園規定之所以能夠存在很久,可能只是因為「以前就是這樣」,學生照做、老師執行,很少有人追問理由。但今天的孩子開始問「為什麼」,其實也提醒了教育工作者:一項規範如果真的有存在的必要,我們就應該有能力說明它要處理什麼問題、保障誰,以及為什麼需要大家共同遵守。若連成人都說不清楚,只剩下「學校規定就是這樣」,那麼要求孩子學習責任,很容易只剩下服從。
同樣地,教孩子承擔責任,也不只是犯錯之後接受處罰。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結果,也讓他有機會表達不同意見,甚至透過合理的程序挑戰一項規定,都是教育的一部分。
對學校而言,這可能比要求學生「照規定做」麻煩得多,因為老師必須解釋、傾聽,有時甚至得承認原有的做法需要調整。但如果我們希望孩子未來進入社會後,能理解規則、參與公共事務,而不是只在有人管理的時候遵守,那麼這些過程就有它的價值。
不過,當我們談學生、談學校,也不能忽略另一個重要角色:家庭。孩子在學校發生問題,學校當然有教育、輔導與處理的責任,但家庭的教育責任,不會因為孩子走進校門,就全部交給學校。
第一時間相信自己的孩子、希望保護他,是父母很自然的反應。但保護不應該變成替孩子否認所有問題,更不應該因為事情發生在校園,就認為所有責任都應由老師或學校承擔。
當孩子確實做錯事情時,家庭與學校真正需要做的,或許不是急著替他找到一個「不用負責」的理由,而是一起陪他把事情說清楚:該承認的承認、該修正的修正,也讓他知道犯錯並不可怕,重要的是有沒有勇氣面對,以及下一次能不能做出不同的選擇。
反過來說,如果學校的處理確實不合理,家長當然也應該為孩子發聲。家庭與學校不是站在孩子的兩端互相究責,而應該共同幫助孩子理解:保護自己的權利與承擔自己的責任,本來就可以同時存在。
學校不只是傳授知識的地方,也是許多孩子第一次長時間與不同背景、不同想法的人一起生活的空間。在這裡,孩子要慢慢理解,事情不能永遠只問「我可不可以」;而學校與家庭也不能只告訴孩子「你應該負責」,成人自己的決定與規範,同樣必須經得起詢問與討論。
責任如果永遠只要求孩子承擔,就很難成為真正的教育。

我們希望孩子成為什麼樣的大人?
回到教育現場,我並不期待孩子因為懂得「責任」,就變成一個不再質疑、不再表達意見的人。相反地,我希望他知道受到不合理對待時可以說出來,面對不合理的規範時可以提出疑問,也知道自己的聲音值得被聽見。但我同樣希望,當他說出「這是我的權利」時,也能慢慢理解,身邊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當他做出選擇時,也願意面對選擇帶來的結果。
這些能力不會因為上過幾堂公民課就自然形成,而是在每天與別人相處、發生衝突、討論規則,甚至犯錯之後,一點一點學會的。有一天,孩子終究會離開校園。那時候,他面對的不再只是老師、校規與班級,而是一個由不同立場、不同利益與不同價值組成的社會。
因此,校園下一階段需要做的,或許不是少教孩子一些權利,而是讓權利教育繼續往前走:讓孩子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也學習尊重別人;敢於質疑不合理的規則,也願意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當孩子愈來愈懂得自己的權利,我們真正要問的,也許不是「他為什麼愈來愈難管」,而是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有沒有陪著他,把權利的下一堂課也學完。
(作者為高中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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