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發生下藥事件,網路上很快就會出現一批熟悉的提醒:飲料不要離開視線,水杯要隨身帶著,別喝來路不明的東西,這些話聽起來實用,也確實可能幫助一個人避開眼前的危險,問題出在,「提醒」往往很快就成了整起事件的結論。
淡水一名藥師涉嫌在店內工讀生的水壺中投放藥物。依目前公開資訊,警方在水中驗出苯二氮平類藥物反應,也取得涉嫌投藥的監視器畫面。檢方以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偵辦,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犯罪事實與動機有待法院認定。
新聞曝光後,涉案藥師曾以「測試藥效」和「開玩笑」說明自己的行為,於是同一則新聞裡出現了兩種很熟悉的聲音。一種在事情發生後提醒可能受害的人要顧好自己的水,另一種則想用一句玩笑,把未經同意的投藥說得嚴重性輕一點,前一句要求當事人事先防範,後一句替做出行為的人縮小責任。
下藥前後,責任都被推向同一個人
玩笑要成立,參與的人至少要知道正在發生什麼,也要有拒絕的餘地,當一個人毫不知道自己的飲用水被加入可能影響意識的藥物,未經同意把藥物放進他人的飲用水,已經跨越身體自主的界線,不能用「沒有惡意」或「只是玩笑」帶過。
「顧好自己的水」看似與「只是開玩笑」毫不相干,其實都在移動責任,前者暗示,只要當事人再小心一點,事情也許就不會發生;後者則把焦點帶向行為人的主觀動機,好像沒有承認惡意,傷害就能減輕一些。到了最後,大家檢討的都是當事人夠不夠警覺、反應是不是合理,握有藥物並做出行為的人反而離開了畫面中央。
這正是被害者責難最常見、也最不容易被察覺的樣子,有時甚至披著關心的外衣,提醒一句「下次要小心」,說話的人或許真心想保護對方;但當這句話取代了對行為人與管理制度的追問,關心就變成一種責任轉嫁。

為什麼防範責任總落在可能受害的人身上?
許多人早已習慣在出門前告知親友行程,搭車時傳送車牌,晚上反覆確認回家的路,也會留意飲料有沒有離開視線。這些做法逐漸被當成個人理所當然要會的生活能力,卻很少有人注意,它們耗費了多少注意力,也讓人長期背著一種壓力,只要稍微放鬆,出了事就可能被問,當時為什麼沒有多想一下。
更麻煩的是,這些自保習慣很容易在事後變成檢查表。做得好,旁人只覺得當事人懂得保護自己;一旦沒有做到,喝了什麼、杯子放在哪裡、為什麼相信對方,都會被一項一項翻出來討論,原本該被追問的是誰做出了傷害,最後卻變成被害人是否盡到了自我保護的責任。
這種討論讓旁觀者得到一種安心感,只要相信自己會把每個步驟做好,就能想像同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可是,沒有人能隨時監看所有物品,也沒有人能把每一位同事、主管和專業人員都當成潛在威脅。一個人若連在工作場所喝自己帶來的水,都得保持高度戒備,那已經不是個人少做了哪一項防範,而是環境沒有提供最基本的安全。

我們每天都把一部分安全交給別人
藥局讓這個問題變得格外清楚。多數人走進藥局,不會先調查櫃台後方的藥師是否值得信任。我們交出處方,說明自己正在服用哪些藥,也會依照藥師提供的資訊作出健康決定。這份信任來自藥師的專業資格,以及資格背後的教育、考試、執業規範和藥品管理制度。
生活需要這種基本信任。一般人沒有能力自行判斷每一顆藥,也不可能每次領藥前都重新查證所有資訊。社會透過專業分工替民眾承擔一部分風險,大家才能安心看病、領藥和工作,要求民眾時刻懷疑眼前的專業者,只會讓信任的成本全部落在個人身上。
把監督放回握有權力的人身上
涉案藥師曾聲稱,投入水壺的是病人拿回藥局的回收藥物。這項說法是否屬實,仍待檢警調查,但它已經帶出一個需要主管機關回答的問題:民眾交回藥局的藥,最後去了哪裡?
依食藥署公布的管理原則,民眾退回的管制藥品應留下品名、數量和收受紀錄,並與調劑用藥分開保管,之後報請主管機關會同銷毀。公視報導指出,新北市衛生局前往涉案藥局稽查後,發現處方簽章及管制藥品領用程序有相關缺失,這些缺失與案件有沒有直接關聯,目前還無法從公開資訊判斷;主管機關仍有必要檢查,現行流程能不能及早發現藥物短少或去向不明。
小型藥局還有另一個困難:負責人可能同時是執業藥師、藥品管理者和雇主,藥物的收受、保管、盤點以及員工的排班、薪資、去留,都集中在同一個人手上。當老闆本人涉及不當行為,內部申訴很難發揮作用,藥品管理也可能缺少第二個人確認。
這些地方才是案件發生後應該補上的缺口,回收管制藥品能否增加交叉核對?稽查時能否實際比對收受、庫存和銷毀數量?小型職場的員工若無法透過內部申訴,是否有一個清楚、容易找到的外部窗口?這些檢查不必等待刑事判決,法院負責認定犯罪,主管機關仍可處理眼前的藥品流向與職場安全。

提醒之後,不能就此停下來
每次出事後多教大家一種自保方法,不會使握有權力的人更難傷害別人,只會讓可能受害的人背上更多防範責任。照顧也不該只是提醒一個人把水杯看緊一點,更有意義的做法,是減少每個人必須時刻戒備的理由,讓藥物受到管理,讓權力受到監督,讓求助不必先通過一場對被害人的盤問。
我們仍然可以提醒身邊的人保護自己,只是提醒之後不能就此停下來,當社會談論一樁下藥案件,首先該被檢查的應該是做出行為的人、藥物的來源,以及握有權力的制度位置。至於一個人有沒有把水杯顧好,從來都不該成為分配責任的依據。
真正安全的工作場所,不需要每個人把同事和老闆都當成危險,可靠的專業制度,也不會把民眾的信任視為毫無防備。它應該讓濫用權力變得困難,讓異常留下痕跡,並在有人跨越界線時及時介入。到了那一天,「顧好自己的水」才不會繼續成為個人永遠做不完的功課。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