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日前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無照托育事件。一名 1 歲男童送托後不幸身亡,照顧者事後被查出未依法完成居家托育服務登記。案件目前仍由司法機關調查中,相關事實與責任歸屬仍有待釐清。
每當類似事件發生,社會輿論總會出現熟悉的討論:家長為什麼把孩子送給無照保母?是不是沒有查證?是不是貪圖便宜?
這些討論並非沒有意義,但如果每一次悲劇都停留在檢討家長的選擇,我們恐怕很難真正避免下一次悲劇。真正值得追問的是:如果合法、安全且可近的托育服務能充分回應家庭需求,還會有多少家長願意冒著風險,把孩子送進未合法登記的照顧環境?
托育供給增加,家長為何仍喊「找不到名額」?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公共化托育、準公共合作及育兒補助。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全國托嬰中心家數已由 2014 年的 659 家增加至 2023 年底的 1,640 家,2024 年底收托幼兒已超過 5 萬 5 千人,顯示政府確實持續擴充合法托育服務。這些努力降低了家庭育兒負擔,也提升了合法托育資源的供給。
然而,家長最常說的仍然是「找不到名額」!
政府公布的是立案機構數、核定收托名額,以及新增多少公共據點;家長真正關心的,卻是今天是否真的有名額可以送托。政策衡量的是供給,家庭感受到的卻是可近性,兩者並不必然一致。
我認為,托育政策應開始區分「紙面量能」與「有效量能」。紙面量能是依法核定可以提供的服務量;有效量能,則是真正符合人力配置、能夠立即提供家長使用的托育名額。
依法,托嬰中心必須依照法定師生比配置托育人員。只要人力不足,即使仍有教室空間、核定名額尚未收滿,也不能再增加收托人數。換言之,核定收托名額並不必然等於實際可收托名額。因此,即使近年合法托育供給持續增加,家長仍可能感受到「排不到名額」。

「有效量能」的關鍵,是適任照顧者
其中一項值得政策進一步檢視的因素,就是第一線照顧人力是否足以支撐既有的服務量能。
社會普遍認為,只要持續增加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準公共合作據點或其他公共資源,就能擴大托育服務。然而,不論是公辦民營、準公共或一般私立托嬰中心,本質上共享的是同一個托育人才市場。新增一處服務據點,並不代表社會就新增了一批照顧者;更多時候,是既有人力在不同機構之間流動。當整體照顧人力沒有同步增加時,增加據點未必能轉化為真正的服務量能。
這也提醒我們,托育政策不應只追求增加多少據點,更應重視如何提升真正能提供服務的有效量能。
從托育政策走向照顧者政策
近年第一線托育人員承擔的責任愈來愈重。除了照顧孩子,還必須面對行政紀錄、評鑑、法規遵循、安全管理、家長溝通,以及日益提高的社會期待。當制度持續增加要求,卻沒有同步建立完善的支持系統,人才流失便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
因此,托育政策需要思考的,不只是如何培養更多照顧者,更是如何留住適任的照顧者。改善待遇固然重要,但若制度主要依循年資,而缺乏對專業能力、持續進修、危機處理、團隊合作與照顧品質的多元支持與發展機制,便難以真正建立一個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專業環境。
照顧孩子是一項高度依賴專業判斷、人際互動與情緒勞動的工作。證照是專業的起點,而非終點;年資代表經驗,也不必然等於專業品質。真正值得投入的,是一套能夠持續培育、支持、督導與發展專業能力的人才制度。
國家下一階段需要建立的,不只是托育設施政策,更是一套完整的照顧者政策,包括人才培育、合理待遇、在職進修、專業督導、心理支持、職涯發展,以及兼顧兒童保護與程序正義的適任評估機制。唯有把政策焦點從「增加多少機構」,逐步擴展到「培育並留住多少適任照顧者」,托育量能才會真正提升。
每一次悲劇,都值得我們檢討責任;更重要的是,讓下一次悲劇不再發生。如果政策仍停留在增加據點、增加核定名額,而沒有同步強化照顧人力的培育與留任,那麼再漂亮的統計數字,也未必能真正轉化為家長找得到、孩子進得去、照顧有品質的托育服務。當國家的托育政策開始把「培育並留住適任照顧者」視為核心投資,而不是附屬配套時,托育量能才能真正從紙面,走向每一個家庭。
(作者長期關注托育政策、兒童權益與托育制度治理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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