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考題引發的風暴,把台灣傳統國文寫作測驗的老毛病又搬上檯面。作文命題「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把學生推入一個高度情緒化、倫理複雜的場景,社會反應強烈。不是單純討論寫作好壞,而是在問:我們的考試在考什麼?
老實說,台灣的國寫長年愛考「感情素材」。考試時家人會莫名「過世」、「遇劫」已經是台灣多代的共同笑話。把溫柔的詞句、動人的場景丟到考題裡,鼓勵學生抒情、追求情感共鳴;閱卷時,華美詞藻、催淚情節常常能換到高分。問題不是「抒情」本身沒有價值,而是當情緒變成主要評分指標,會把寫作變成一場「誰比較會演」的比賽,並放大了不平等。
首先,資源不平等。能寫出真摯文字的人,不一定只是天生會寫,而是常年浸淫於閱讀、接觸多元經驗的學生。家庭的閱讀氛圍、補習班的訓練,這些都決定誰能在考場上「感動」閱卷老師。當分數押在誰能打動閱卷者的心,那些沒有背景資源的孩子根本沒機會公平競爭。
再說教學目的。現代教育常談「批判性思考」與「公民能力」:我們希望學生能搜集資訊、分析問題、提出論點、並用證據說服別人。把寫作主要當成情緒表達的訓練,等於把理性討論與論證能力放到次位。當社會需要能在公開場合負責任說話的人,考試卻在測「誰寫得最感人」,兩者的落差太大。
最後,還有命題倫理問題。像《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這種設定,看起來是要激起情感,卻把學生放在一個具有法律、倫理、社會敏感度的情境中。代孕在台灣本就具有爭議,學生被迫從情緒出發,而非從資料或多方觀點分析。更甚者,對於曾有相關創傷或複雜家庭經驗的考生,這類題目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壓力。我們真的要用未成年人的情緒當作評量材料嗎?
國際語文考試更重邏輯與證據,而非眼淚與情懷
看國外怎麼做,會更清楚問題所在。許多國家的大學入學考試或大型寫作測驗,近年都逐漸擺脫「單純抒情」的寫作傳統,改以批判思維、資料整合與論證力作為核心評量標準。學生不僅要能表達情感,更要能在資訊繁雜的世界裡分析問題、建構立場並提出可辯護的論述。
以美國SAT考試為例,雖然SAT的寫作部分已在2021年取消,但在其存在時,重點並不在於「寫得感人」,而是要求考生針對一篇提供的文章進行分析,說明作者如何運用論證策略說服讀者。評分強調邏輯結構、證據使用與修辭效果,而非單純的個人感受。英國的GCE A-Level English Language寫作同樣採取多元體裁與任務型評量。學生可能需要針對新聞評論、政策辯論或文化現象提出分析,或者將同一議題轉化為不同體裁(例如報導、評論、演講稿)。評分的重點放在「語境理解」、「觀點建構」、「文本結構」等面向,而不是單靠情緒感染力。新加坡O-Level English作文通常會要求考生針對社會議題或生活現象提出論點。國際趨勢清楚指向:抒情與情意並非被排除,而是被放到輔助位置;核心評量指標轉向「理性、證據、結構、觀點」的展現。

既然如此,我們該怎麼改?其實不用大變動,也能有實際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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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題目從「情意」轉為「材料+議題」。命題可以先給一段新聞、一個短資料或不同觀點的節錄,讓學生依據材料提出立場、分析利弊或擬定解決方案。這樣既考了語文表達,也能考資訊整合與批判思考,例如〈代理孕母制度的利弊分析〉,不就比〈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好太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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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題目必須通過倫理審查。涉及性別、家庭、創傷或法律爭議的題材,應由語文、心理、法律等跨領域專家共同審核,避免以單一立場、情緒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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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改題目只是開始,教師的教學方法也需要跟上,才能真正讓學生學會運用證據、邏輯與論述能力表達觀點與批判資訊。這類教學方式的轉型在教改後已見成效,但仍需加速。
有人會問,抒情不是語文的靈魂嗎?沒錯,抒情與感受是語文的一部分。我們不是要把情感掃地出門,而是要把它和論證、資訊處理並列為成套技能。回到素養的組成,情意本就是培養素養的關鍵能力之一。因此寫作能力一方面要能說故事、喚起共鳴,另一方面也要能清楚地陳述事實、分析問題、在社會公共事務中負責任的發聲。
最後用一個更簡單的視角想想:我們要考的是什麼樣的人?如果答案是「能在複雜世界裡,用語言說清楚事實、提出有理有據的觀點及邏輯縝密的論述、並尊重不同聲音的人」,那麼考試應該鼓勵學生練習這些能力,而不是把分數賭在誰能寫得最會哭的段落上。考試不只是測驗學生的文字技巧,它也在無形中傳遞教育價值,是時候讓這個價值跟上國際趨勢了。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碩士,現為科技業永續工作者,長期關注教育與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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