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伴侶想與他人發生關係,我不想卻答應了……談男同志開放式關係的默許經驗

「我們要在一起可以,但我希望是開放式關係……」當伴侶提出這個條件, 你會答應嗎?還是說出「我做不到」? 「我們要在一起可以,但我希望是開放式關係……」當伴侶提出這個條件, 你會答應嗎?還是說出「我做不到」? 圖片來源:PeopleImages.com - Yuri A/Shutterstock

某天早晨,小威買早餐時看見了早餐店老闆小承。兩人輾轉透過交友軟體發現對方是圈內人,於是開啟了一段關係。相處數月中,兩人相約去逛夜市、看電影、去海邊散步,然而就在小威告白之際,小承表示自己後續要到外縣市進修,所以兩人目前不適合在一起,但仍然可以當朋友。 

3年過去,小承完成學業,返鄉接手家業。這次小威再度表白,小承也答應了。不過小承有些支吾地說:「要在一起可以,但我希望能夠是開放式關係……」 

開放式關係≠出軌:差別在於知情同意與誠實溝通

開放式關係(Open Relationship)是非單一伴侶制(Non-Monogamy)的其中一種形式[1] ,指的是在伴侶雙方知情且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彼此可以與其他人發生不帶情感的性關係。 

這和外遇或出軌不同的地方在於:外遇出軌通常是在伴侶不知情的狀況下發生,其中帶有欺騙、隱瞞的成分;另外,開放式關係通常僅允許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不允許與他人發生感情,故不會在性行為外有愛上其他人的事。 

無論是異性戀、男同志或女同志等,都有人實踐開放式關係。不過,開放式關係與單一伴侶制(一夫一妻)的形式相互映照,當「性」不再具有排他性,有些時候會挑起伴侶的各種感受。無論是知道伴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容易產生不安全感,擔心伴侶愛上他人而拋棄自己;或是嫉妒伴侶找的對象,比自己有更好的條件與身材;又或是因為自己性表現不夠好,無法滿足伴侶才讓伴侶「性外找」的自我歉疚感。 因此,並非所有人都嚮往、認可或適合開放式關係。 

然而,如果伴侶其中一方想要實踐開放式關係,而另一方不這麼想,實務上往往可以看見的不是果斷分手,而是較不情願的一方為了「不想失去關係」而勉強接受。這個經驗,我們可以稱為「默許」(acquiescence)。 

如果伴侶其中一方想要實踐開放式關係,而另一方不這麼想,實務上往往可以看見的不是果斷分手,而是較不情願的一方為了「不想失去關係」而勉強接受。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不想開放式關係,真的很「守舊」嗎?

要特別強調的是,在開放式關係中,默許的一方不應該被貼上「守舊」的標籤。過往研究發現,當開放式關係逐漸變成一種「流行」、「創新」及「跳脫傳統」的代表,它彰顯掙脫了異性戀傳統一對一的伴侶形式,為身體獲得更多自主權,並使性與愛可以脫鉤。不一定要透過性的排他性,才能創造親密感;不一定要只有我們兩人能做愛,才代表我們是靠近的。 

不過也有一些學者反思,這樣的新價值在多元性別的群體中,有時會反過來壓迫到不想實踐或不認同開放式關係的個體,使得有些人懷疑「自己只想與伴侶發生性關係,是不是自己太古板?」「其他人可以實踐開放式關係,為什麼我不能?」或「我嚮往一對一關係,會讓我不夠格交到一個夠好的伴侶?」

這些聲音無論是他人的質疑,或是自己的譴責,都是不需要的。如果我們能正確地去理解關係的形式,可以發現「非單一伴侶制」及「單一伴侶制」其實是條光譜,光譜的一端代表性愛合一、另一端代表性愛分離;而不同的關係形式如開放式關係、交換伴侶(Monogamish)、多重伴侶(Polyamory)或複數忠誠等,都只代表著一種關係形式的選擇,沒有孰優孰劣的區分,應當尊重每一個人的偏好。 

當然我們可以說,非單一伴侶制試圖從單一伴侶制中掙脫,是一種親密關係的突破與解構,這使得更多人得以自由地選擇喜歡的形式,而不受某種特定形式定義、框架與束縛;但對於偏好單一伴侶制的人而言,他們多數注重關係中的穩定、安全、信任及親密,因此不希望性外找成為關係破裂或失衡的一種風險。這不代表非單一伴侶制的個體不重視這些,只是維護這些因素的關係策略及手段不同。 

開放式關係的默許方在關係中接受了自己不偏好的形式安排,容易經歷不同程度與形式的感受與痛苦。圖片來源:Pranithan Chorruangsak/Shutterstock

勉強答應開放式關係以後,會發生什麼事?

開放式關係的默許方在關係中接受了自己不偏好的形式安排,容易經歷不同程度與形式的感受與痛苦。在筆者訪談3位有相關經驗的男同志實踐者後,獲得了以下的結論: 

1. 因為地位落差或實際考量而答應開放式關係 

默許方之所以會勉強答應伴侶開放式關係,可能與關係中的權力結構或實際關係考量有關。前者可能因為對方有較好的社經地位,或自己相對依賴而不希望失去對方,所以選擇妥協自己的需求;後者則是在理性考量到關係困難,如遠距離、性角色不同或性偏好不同等,考量到自己無法滿足伴侶的性需求,故同意對方找其他人補足自己無法提供的部分。 

2. 默許方在關係中經歷了不安與情緒波動 

默許方普遍在開放式關係中經歷了負向情緒的起伏波動。例如擔心伴侶在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時,不小心違反約定而愛上對方;或自我懷疑因為自己的性表現不夠好或無法充足陪伴伴侶,而使伴侶需要透過其它方式滿足性需求;此外,也可能真的發現伴侶違反規定或逐漸對自己冷淡,而產生對關係的失落及絕望感。 

 3. 缺乏可以討論開放式關係的對象及難以與伴侶溝通 

默許方可能因為社會對於「開放式關係」的污名化,擔心他人聽到開放式關係會有「很髒」、「雜交」或「淫亂」等負面想像,而不敢也無法向周遭親友表達自己遇到的困境,進而使自己難以獲得支持、逐漸孤立。另外默許方也可能因為雙方性格、地位落差或過往的負向溝通經驗等,難以與伴侶討論在實踐開放式關係時的感受與困難,導致情緒難以排解,進而使關係逐步惡化破裂。 

4. 習得無助感與分手 

默許方在經歷長期的關係挫折與情緒磨耗後,可能會對關係抱持著無助感,認為無論做什麼,關係都無法再回到原有美好的樣子;或如果伴侶真能有所改變,早就會因為顧慮到我而變得不同。這些感受會使得默許方在超過情緒忍受範圍後,逐步採取其他調適心情的策略,並漸漸放下對於關係的期待,最終提出分手。 

5. 重新反思自己在關係中的需求 

默許方在經歷挫敗的開放式關係後,會開始思考自己對於關係的需求。有受訪者在實踐過程中體會到性外找的優點,並區分伴侶性外找與愛自己是分開的兩件事,故而在下一段關係中找到能愛自己又能開放式關係的伴侶;也有受訪者因為屢屢於開放式關係中經歷不安與困惑,故而立志未來不會再找想要實踐開放式關係的對象。 

以上發現並無法推論到所有男同志,甚或所有性向的開放式關係默許經驗;不過筆者在與過往文獻對照之後,認為這些內容不啻為可供社會參考之方向,或許能作為大眾理解開放式關係默許議題的一面。 

愛的形式正在轉變

社會學家Anthony Giddens曾在其著作《親密關係的轉變—現代社會的性、愛、慾》中分享,現代的親密關係已然不同於過往。在當代不再如此強調要以生殖、配對或人生任務等傳統義務或外在壓力來作為關係基礎的時刻,其實我們的關係也逐漸液態化、民主化。有愈來愈多人能在關係中撇除傳統習俗或價值捆綁,不再為了滿足誰的需求而與伴侶相處;而是能好好看看眼前的這個人,討論彼此的愛、性及關係,這才有機會使得關係「純粹」。 

而開放式關係作為純粹關係下的一種配套,使人在性方面可以自由,不受過往僅能與伴侶發生性關係的觀念束縛,可謂一種解放。不過於此同時,我們可以更細緻地去關懷,當伴侶間對關係想像不同時,雙方能否能具理性及民主溝通協商,制定關係規則;亦或僅是一方隱忍自己,逐步使自己與關係潰堤,值得我們細細思考與討論。 

(作者為政大輔導與諮商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憂鬱世代》作者。)


[1] 在用詞上,各研究的選詞範圍確實有落差,本文以「非單一伴侶制」作為總稱,「開放式關係」則為非單一伴侶制的其中一種類型。而開放式關係的定義則參考Matsick等之認定,為伴侶雙方討論後,知情且同意對方與他人發生不帶浪漫或愛的性關係,且不需另一方伴侶在場。可參見:Matsick, J. L., Conley, T. D., Ziegler, A., Moors, A. C., & Rubin, J. D. (2013). Love and sex: polyamorous relationships are perceived more favourably than swinging and open relationships. Psychology & Sexuality, 5(4), 33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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