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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友善的幼托環境,在公共化之餘也請聽聽私幼的心聲

政府應該透過修正管理制度,幫助幼托機構有效且永續提升品質,以符應幼托人員以及有送托家庭的需求。 政府應該透過修正管理制度,幫助幼托機構有效且永續提升品質,以符應幼托人員以及有送托家庭的需求。 圖片來源:maruco/Shutterstock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7日舉行記者會,宣稱「大撒錢無法留住高品質的幼托工作者,只有建置真正公共化的友善幼托環境,才是解決幼托機構缺工的關鍵」。然而,近年公共化或私立幼托機構都不乏不當對待及各項違規案例,可見友善的幼托環境並非單純公共化才能達成,全面公共化也並非解決缺工的關鍵。

大撒幣無助改善血汗環境,應讓幼托回歸市場機制

年年加碼的育兒補助,確實於蔡政府努力下,已逐年降低家庭的負擔。但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卻表示「在蔡英文任內8年,國家的幼托政策不斷加碼現金補助,以及擴大補助私立幼托機構,使得整體幼托環境依舊無法擺脫高度私有與營利化的市場邏輯。」

這樣的說法讓筆者十分不解,因為於實務現場觀察,加碼補助送托家庭確實可提升送托率及就業率,對於普遍缺工的大環境,多少能爭取喘息空間;此外,機構長期配合政府壓抑收費,因此,擴大補助其實是準公共幼托機構於逐年物價上漲下,負擔各項營運必要支出的代墊款,整體幼托環境早就沒有高度私有與營利化的現象。反而是承接政府公共化標案的社福團體,其開辦費用以及其它補助金額,每年花費全台加總破億,遇到違規或不當對待或兒虐事件,卻只是以換個社福團體承接來結案了事,不影響其承接其它公共化機構的身份,政府對於公共化的溺愛保護之情不言而喻。

近年,於公共化機構廣設下,政府撒出來的幣也多流進了公共化機構,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卻將幼托工作者面臨三高(高工時、高情緒、高壓力)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血汗勞動環境,甚至幼托工作者被迫出走、流動率高及缺工等,都歸咎於私立幼托機構,表示這加速幼托品質的崩壞,更嚴重汙名化私立幼托機構,忽略各行各業良莠皆具,公私立亦是。

我認為,政府應該思索建置非公共化的公立幼兒園及公立托嬰中心,讓人力可以透過考選評核方式成為人才,並讓社福團體承接的公共化機構及私立幼托機構收費回歸市場機制,讓品質立基於公平的起跑點,使「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才能真正提升整體的幼托品質。

政府應該思索建置非公共化的公立幼兒園及公立托嬰中心,讓人力可以透過考選評核方式成為人才。圖片來源:KPG-Payless2/Shutterstock

工作壓力大、評鑑缺乏公平性

台灣幼托人員經常被過度期待,工作內容包山包海非常龐雜,且為了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被迫增加許多隱形成本。此外,媒體的過度報導,亦使家長以偏概全的將每個幼托人員認定為嫌疑犯,讓托育人員面對隨時被監視、爆料的龐大壓力。托育人員工時長,機構在缺工的大環境下未有足夠人力願意接替,更加重托嬰中心專業人員的過勞現象。

另外,不當對待的爭議事件中,不乏公辦民營及評鑑優或通過之機構,尤其托嬰中心評鑑經常面臨不同評鑑委員的評核標準差異,致各縣市政府評鑑公、私立績優比例懸殊,此亦涉及公平性。社家署於113年2月23日自托育服務整合資訊系統擷取全國公私立托嬰中心優等比例平均值,當中可見公托優等比例是60%,私托則是21.51%,凸顯公共化機構的資源、條件與一直被壓制收費的私托有著極大差距。如以公共化機構違規事件數量、社群爆料事件相比,評鑑指標似只是依照公共化資源及條件來設置,私托亦受制無法於相同條件下接受評比,以致於評鑑成績無法真實反映於機構品質及家長感受上。

如要將托育服務時間還予孩子,托嬰中心評鑑指標及辦法應設法減少不必要且重複的行政工作,並期待行政工作量能低於托育服務量,以免損害孩子受托應享有之品質權。

政府應審慎考量設置預警系統,幫助托嬰中心強化管理,而非用「監管、監視」來搪塞家長的需求,削弱幼托環境的友善度。圖片來源:milatas/Shutterstock

建置友善幼托環境,須改善幼托人員的福利

建置友善幼托環境,須藉由提升或保障幼托人員的薪資做起。然而,113年3月7日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於記者會上,竟以109年進行的勞動問卷調查,表示有5成準公共化幼托機構的教保人員沒有拿到政府規定的薪資標準,更指出今年教育部提高了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1,200元的薪資,相關訊息放上臉書後,不少教保人員打電話至工會表示並不知道此事,且薪資也未調升。

令人疑惑的是,符合給薪投保規範是成為準公共化機構的基本要件之一,且問卷調查更是4年前所呈現的結果,並非現況,是否有相關政府機關統計支持比對此調查結果?此外,就筆者於實務觀察,新聞媒體報導後,配合各縣市地方政府作業程序,幼托機構均須待收到公文後依照政府規範時程執行相關調薪作業,亦必須在限期內回報主管機關。工會單方面稱私立業者苛扣教保人員的薪資,幼托人員的補助根本看得到卻吃不到,無疑是以偏概全,抹滅其他私立幼托機構於收費被抑制下,配合政府提升人員薪資福利的努力。

除此之外,能改善幼托人員處境的方式還有:負責稽查的社會局人員應受相關訓練及專業素養,以輔導方式協助托嬰中心汰劣換優;設置吹哨人機制,應含括負責人,並重罰行為人;宣導家長對於不當行為認知,避免幼托人員遭受無端控訴;減少繁瑣評鑑、行政作業流程,讓孩子受照顧的時間不被剝奪。政府應審慎考量設置預警系統,幫助托嬰中心強化管理,而非用「監管、監視」來搪塞家長的需求,削弱幼托環境的友善度。

政策制度往往與實務工作存在落差。提升品質,其所制定的規範都必須從法令與其執行後相關緩衝與調適進行。政府除應重新檢視制度等問題,更應盤點現行政策與實務觀念上的變革和挑戰,透過修正管理制度,幫助幼托機構有效且永續提升品質,以符應幼托人員以及有送托家庭的需求。

(作者為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碩士畢,著作:《許孩子一個幸福夢想園》、《托嬰中心不同角色人員對不當對待之覺察與防範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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