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古鑑》中有個故事:八仙中的呂純陽,初學道時獲漢鍾離傳授「點鐵為金」之術,說持此黃金可以用來救人濟世。呂純陽問,這些由鐵變成的黃金是否會變質?漢鍾離回答,「500年後,就會恢復為原來的鐵。」呂純陽說:「如此則害了500年後的人,我不願意做!」
這雖然僅是個民間傳說,但背後要說的是「不以惡小而為之」,即使要幾百年之後才會傷害到人,也不可以做。但現在的人卻是只要有利可圖,就趨之若鶩,即使是傷天害理的事,只要眼前躲得過,就以為可恣意妄為了,哪還會在乎若干時日後會不會東窗事發?
最近爆出有不肖業者,明知「蘇丹紅」是有害且禁止使用於食品的原料,卻利慾薰心,將之混入辣椒粉中,且銷售給下游的食品業者,作為生產醬油、沙茶醬等各種調味料的原料。出包後,連累下游業者所生產的大量產品也都必須銷毀,不能再賣,而且株連甚廣,可謂災情慘重。
辣椒粉業者的想法可能是:蘇丹紅雖然是被禁用的物品,但添加到辣椒粉內的使用量僅有一點點,不論在自家或餐館,大家用餐時,辣椒粉也頂多是在菜餚上撒一小撮而已,不至於長期、大量食用,因此對健康的影響,不太可能即時被察覺到。若再用到沙茶醬以及各類下游食品中,濃度更是微乎其微,被發現的機率更低。因此,不肖業者就大膽的用了。
所以,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僅從科學角度,或是否被發現產生危害來判定。食安問題隱藏的其實是倫理與道德淪喪的問題。過往就曾傳出有不肖業者將尚未拆封、但已過期的餅乾、麵包等繼續放在架上販售,反正看起來外觀、氣味並無異狀,而客人吃下肚後,大部分也沒有什麼不適。但這卻是嚴重違反食安與商業道德的作法。再舉例來說,餐館裡掉到地上的麵包,雖然僅是局部沾汙,但絕不能說將灰塵擦掉就可以拿回來賣給客人。
十多年前爆發餿水油事件時,也曾有蛋頭學者幫業者緩頰辯護,說雖然是使用回收油,但經過高溫煉製,不會有安全疑慮。這樣的說法,就像說泡麵裡出現經油炸後的蟑螂屍體,吃下肚也無妨一樣。
這類行為很像是資源回收、符合環保,實際上卻大謬不然。在環保工作上,我們希望能做到物盡其用,所有物品在原本的使用功能消失後,盡量都回收再利用,並製成各種產品。而這些經回收再利用的產品,只要品質、性能符合標準,與以天然原生材料所製造的產品相同,在用途上就不應該做任何限制,這是推動循環經濟中最重要的「無差別性原則」。可是這樣的原則在食品上則完全不適用!除了食品本身的品質以及衛生條件必須符合外,原料來源、生產過程也同時重要。不得作為食品的材料,不論再經過什麼方式處理,仍然不能被視為食品而給人吃。
食安問題有時光靠檢驗是無法察覺的。必須透過原物料管理以及物流追蹤才能掌控。然而,食品以及各種原物料的性質是不會變化的,可以藉由科學技術來管理,最難管控的,則是多變且貪婪的人性。
(作者為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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