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誰說不能跟好朋友一起住?百花齊放的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居住方案

台北青創聯合辦理的夏日祭典活動,讓青創執行成果擴散觸及到台北市民。 台北青創聯合辦理的夏日祭典活動,讓青創執行成果擴散觸及到台北市民。 圖片來源:吳竣宸

青年居住困境眾所皆知。如果不是中樂透或有長輩支援,年輕人因為社會住宅存量不足且租屋環境體驗不佳,大多只能咬牙背房貸,日復一日的過著社畜生活。久而久之,創新思維與關注社會議題的可能性都降低,進而造成社會發展延宕。如此對青年人不友善的整體環境,更造成台灣低迷的生育率等國安問題。

所幸,台灣自2010年開始推動社會住宅,已有初步成效。社會住宅的目的絕非蓋房子,而是提供社會上有需求的夥伴們有安身立命之所,建構國民多元居住選擇。然而,囿於數量不足且公平性難以界定,社會住宅以抽籤的方式選擇住戶.雖然表面上看似公平,但實務上常因社區凝聚力不足,使得認同度不高,進一步推升管理成本。我們思考著,是不是有別種方式選擇住戶,讓有「意願」經營生活的人住進來,提升自我管理的可能性,打造不同的居住經驗?

員和合作共居以居民自我管理與合作經營為核心理念。圖片來源:OURs

在這樣的思維下,晚近在各縣市出現了諸如「台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新店央北社會住宅跨世代共居」、「新北市土城員和社宅青年共居」、「台中市北屯共居」等青年創新相關計畫。礙於篇幅,以下以表格簡單介紹一下各方案的背景與內容。

各青年創新計畫比較表 製表日期:2023年6月30日

計畫全稱

台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

新北市央北跨世代共居種子計畫

新北社宅享一起:員和合作共居計畫

台中市北屯好宅共居計畫

計畫簡稱[1] 

台北青創計畫

新北跨世代

員和合作共居

台中北屯共居

主管單位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地點

遍佈台北市(共11處)*

新店央北青年社會住宅

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

北屯眷戀山光好宅

申請方式

皆由入住者提案後,經主辦單位審核與培力後入住

戶數

共316戶(截至截稿前)

29戶

26戶

20戶

空間形式

散佈於社區中,可自行選擇房型與區位

於該社區CD三樓,有套房及需共居的二房、三房型

於該社區CD棟二樓,皆為雅房型,使用共用衛浴、共同廚房、共同生活空間、玄關辦公室等共享資源

於該社區西棟十樓,共四戶(鄰),由五間套房共同使用一個廚房及客廳。走廊兩處具小型公共空間可使用

方案內容與運作

依申請者提出社區回饋項目執行

種子戶包括青年戶和銀髮戶,部分經媒合共居。依申請回饋方案辦理多元型態的社區活動

日常運作由團隊與居民共同經營,以例會、分組等形式自治運作,每年舉辦至少四場社區回饋活動

每戶發展共居特色和自我管理,入住前期舉辦社區回饋活動

民間團隊角色

由政府委託辦理,培力與陪伴為主

由政府委託辦理,培力與陪伴為主

由經營團隊包租並轉租,實際第一線肩負房東、管理者與培力者責任

由政府委託辦理,入住前培力,入住後由居民自我組織

*:截至截稿前,共計有11處已實施台北青創計畫的社會住宅,包括健康社宅、興隆D2社宅、青年一期社宅、東明社宅、明倫社宅、瑞光社宅、新奇岩社宅、小彎社宅、行善社宅、廣慈社宅、莒光社宅。

 

從上述可得知,雖然各方案都以青年創新居住為核心理念,但內容與實踐方式略有不同。以下從權利關係、空間型態、行政成本與互動模式4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1.權利關係(政府、民間團隊、居民)

簡而言之就是「房客與誰簽約」。4個方案中,除員和合作共居外,房客皆與政府單位簽約,並搭配委託輔導團隊模式運作,故房東仍為政府機關,輔導團隊僅負責從旁協助與陪伴,對於租戶實際執行的權利義務並無權力干涉。此模式權利關係相對單純,入住合約實際上由政府機關執行,而輔導團隊僅負責提供方案日常運作之報告。

另一方面,土城員和案是由執行團隊依《住宅法》第35條包租並轉租,房客簽約對象為二房東,且二房東同時肩負培力之責,事權統一,效率相對提高,但不免有同時擔任多重角色的處境,端視執行團隊與住戶實際互動成果而定。

2.空間型態

空間形式深深影響青年創新居住方案的運作,主要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內部共同生活空間的經營。

台北青創計畫主要核心訴求為社區回饋,而不完全著重在青創成員內部的網絡組織,各自以個人專長與興趣結合計畫,自由於整個社區內自行選擇預計經營的回饋對象或改善的公共空間;而入住的空間則並無嚴格限制,依照申請的戶型,可自由選擇任意樓層與區位。

新北跨世代則於方案中規定入住者須住於同一樓層,但因規畫設計之初,尚未納入共居構想,僅於同一樓層(CD棟三樓)入住,將其中一部分空間作為共同生活空間(如會議討論、活動舉辦),因各房間內設備齊全,居民可於承租空間內滿足需求,於公共空間互動相對較少。

員和合作共居跟台中北屯共居則在規劃設計之初即納入共同生活空間的規劃,惟強度仍有差異。員和合作共居的強度最高,以雅房型為設計,不僅衛浴共用,且廚房、客廳、會議室等皆為共同生活空間,須居民間發展高強度的相互合作與組織內部管理文化。

台中北屯共居則於每戶(鄰)內設有共同廚房、客廳,由5組住戶共用,其內部亦為自我管理,但住戶房間乃配有獨立衛浴的套房,故整體居民間的互動強度上仍低於新北土城員和共居。

員和合作共居的共同生活空間。圖片來源:OURs

台北青創佈置改善的社宅公共空間。圖片來源:河馬叔叔(高繹豐)

3.行政成本

分為「補助核銷」或「內部納入」。補助核銷主要採取委託外部專業團隊的方式,如台北青創計畫、新北跨世代等。以後者為例,運作的模式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提案住戶辦理活動,除人事費以外,如材料費、講師費等,以行政核銷的方式運作,每年約11萬元,多維持每月1場的節奏。此模式為政府機關習以為常的運作方式,但對住戶而言,行政成本相對較高。台中北屯共居則僅於居民入住前進行培力、媒合及舉辦前期之社區回饋活動(每年1場,由團隊協助串聯),入住後專業團隊退場,由居民自我管理,並鼓勵居民辦理社區擾動的活動。

有鑑於政府補助的行政成本繁雜,員和合作共居將活動辦理費用(每年度4場)經財務試算後,於租金成本上扣除。之所以能這樣操作,主要是以包租並轉租的方式,方能於整體財務的行政與運作上,給予相對大的彈性。再者,由於成本內部化,更能激發居民創意和共享合作。

員和合作共居的社區回饋活動「衣服I WERE YOU肢體同樂工作坊」。圖片來源:OURs

4.互動模式

這部分包括內部以及與鄰里互動。台北青創計畫與新北跨世代相對要求申請者有一定專業,特別關注對外連結與互動,對於內部組織相對要求較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此一定專業並不完全是申請者的日常工作,更多是興趣或嗜好,本著樂於分享的心態舉辦活動。

而員和合作共居與台中北屯共居則本著公益性及專案推廣,雖仍有要求辦理社區回饋活動,但該案的主軸為居民內部互助共居。有鑑於此,社區鄰里互動多由居民內部組織後,以整體名義發起,較有統一性。不過,台中北屯共居的社區回饋活動僅於入住初期經外部團隊協助辦理,後續暫無由居民發起。

台北青創舉辦社區回饋活動。圖片來源:東明青創團隊平台組

打開不同想像,讓共居有更多可能

立基於短期的成功,此類型居住方案持續遍地開花。我們不敢說這些創新方案完全解決所有問題,也不應急著檢討下定論。勇於實踐就必須給予鼓勵,未來有賴政府、民間團體、陪伴單位,住戶間能敞開心胸,建立穩定互信機制,共同討論與實踐出下一步,找出最適合台灣的居住方案。

這些方案的確打開不同的想像,讓居住與生活有更多的可能性。如果你沒有富爸爸,發票200元也沒中過,但是有「意願」「選擇」另一種居住的模式,歡迎一起加入實踐吧!

(作者為OURs都市改革組織辦公室主任。)


[1] 此為本篇文章所採用之簡稱而非通用簡稱,在此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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