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投書】別把跨性別者全都當作潛在性犯罪者!從常被操弄的「廁所恐懼」談起

借用人們對於廁所的恐懼,有心人士不斷反對少數族群者權益,這種老把戲彷彿幽魂般被某些人士所召喚,迄今未歇。 借用人們對於廁所的恐懼,有心人士不斷反對少數族群者權益,這種老把戲彷彿幽魂般被某些人士所召喚,迄今未歇。 圖片來源:Olena Yakobchuk/Shutterstock

跨性別男性(原生性別為女性、認同性別為男性)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訴訟,於8月2日第二次開庭。本次開庭,為了釐清行政機關面對的困難,因此法官要求內政部擔任參加人。儘管當事人律師已提供諸多法律、醫學、歷史、性別研究以及國際人權的資料,然而戶籍登記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卻以自己只是負責登記、聽命行事的下級單位,以及性別登記不只關係當事人,還要考慮廁所等空間的使用作為辯護藉口。誠如伴侶盟在本次開庭訊息中所述:在性別變更登記的議題上,內政部和衛福部依舊彼此推諉塞責、延宕立法。

在性別變更登記議題上,常常有著夾雜偏見與刻板印象的跨性別迷思,諸如:讓跨性別者使用符合其性別認同的廁所或更衣室會危害到女性的人身安全、跨性別者是性犯罪者(sexual predator)、跨性別者會侵害到女性的權益等等。這類迷思往往是汙名化、妖魔化跨性別族群的根源,近年來更被有心人士不斷誇大、惡意傳播,進而加深社會與跨性別者間的誤解與對立。令人難過的是,政府機關卻據此作為阻礙性別變更登記法制化的藉口,淪為體制下壓迫跨性別權益的幫凶。

 

尼莫 #性別變更案 #準備程序 Round...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佈於 2023年8月2日 星期三

不斷被召喚的「廁所」幽魂

美國性別研究學者Susan Stryker即指出:人們對於公共廁所的恐懼似乎如魅影般揮之不去。例如二戰後對於公廁內男同性戀者的恐懼、1950~1960年代反對廢除種族隔離的廁所(因為黑人男性可能會藉機攻擊白人女性、白人女性還可能會因與黑人女性共用馬桶座圈而得到性病)、1980年代愛滋盛行時人們擔心可能因公共廁所的設施而染病等等。

此種借用人們對於廁所的恐懼,據以反對少數族群者權益的老把戲,彷彿幽魂般不斷地被某些人士所召喚,迄今未歇。美國2015年共和黨初選,跨性別成為熱門話題,甚至許多共和黨執政的州還通過立法,禁止保護性別認同的相關政策。最著名的乃是2016年3月,北卡羅萊納州議會通過「眾議院2號法案」(House Bill 2,又被稱作「廁所法案」),在這波立法過程中,保守派逐漸產製將跨性別女性(原生性別為男性、認同性別為女性)視作性掠奪者(sexual predators)的言論。類似的論述更於2018年之後被英國反跨團體挪用,並與英國在地興起反跨團體TERF的言論相結合,據以反對《性別肯認法》。

在台灣,2015年間開始討論性別變更登記議題時,尚未有召喚「廁所」幽魂的情況。相關言論的出現,則是2021年以後,隨著小E免術換證案通過,某些有心人士開始制度化、系統性地產製諸多錯誤的跨性別訊息,甚至還成立反跨專門網站、投書媒體,並進行反跨動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反對性別變更登記相關政策,大規模散播對於跨性別者的汙名與迷思,試圖引發人們對於跨性別者的恐懼。

若仔細觀察國內的反跨言論,很多其實都是從英美的反跨論述所挪用而來,這些攻擊、敵視跨性別者的論述策大致為:1.故意製造錯誤訊息,扭曲事實,並產製對於跨性別者(特別是跨性別女性)的錯誤觀念與迷思;2.向大眾散播恐懼:運用恐懼,煽惑群眾與跨性別者間的對立。這些言論以「合理關切」作為包裝,並藉由不斷拋出問題(且僅止於提問、未提供任何有效證據)來轉移焦點,激化人們對於跨性別者的恐慌與偏見。

為什麼廁所會成為大家所恐懼與焦慮的空間?圖片來源:sakaekrung/Shutterstock

只有恐懼、沒有實據,不該作為公共政策的依據

前述反跨論述把跨性別者視作潛在的性犯罪者,是危險、侵害他人權益的人,然而這樣的說法並非事實。沒有證據證明讓跨性別者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空間或設施會增加公共安全的風險。沒有證據證明《反歧視法》或《性別肯認法》的通過,會助長性犯罪的發生。保守派常引用加拿大多倫多一名男子偽裝成婦女,在庇護所襲擊婦女的案例,然而該案例是發生在《反歧視法》通過前幾個月,因此法律並非助長性犯罪的原因。此外,近年來有學者針對反歧視法通過後是否影響性別隔離公共廁所的犯罪率進行研究,結果發現沒有證據證明讓跨性別者使用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空間或設施會增加公共安全的風險,甚至通過反歧視法的公共廁所犯罪率還略為下降。

那麼,為什麼廁所會成為大家所恐懼與焦慮的空間?社會學教授兼心理治療師Sheila Cavanagh指出,那是因為很少有地方令人們感到如此脆弱──由於人們得在該空間暴露最脆弱的部位以滿足最私密的需求,從而也使得公共廁所長期以來成為人們恐懼與焦慮的來源,以致於人們擔心或不想談論的許多有關性別、性取向和性別身分的事件,都會投射到廁所此一空間上。

由此可見,國內反跨團體的論述其實只有恐懼,而無實證,甚至藉此散播恐懼、操弄恐懼,巧妙地將人們對於公共廁所長期以來的恐懼與焦慮,以及對於跨性別者的恐懼結合起來,甚至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提案,據以阻礙性別變更登記法制化的進行,以及跨性別者的權益。

然而,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卻將此等論述照單全收、未予查驗真偽,甚至還以「性別登記不只關係當事人,還要考慮廁所等空間的使用」作為藉口,延宕性別變更登記立法的進程,以相關性別政策的推展。

主管機關應積極作為,不該再相互推諉

一如筆者於〈跨性別免術換證是失速列車?還是遲來的正義?〉一文中所述:性別變更登記法制化的推動是一項被社會忽略、漠視長達數十年之久的性別權益爭取。主管機關要做的應該是主動積極立法、肯認跨性別者的權益。至於人們對於公共廁所或相關設施的恐懼與焦慮,政府則應通盤檢討目前空間的設計與規劃,提供民眾安全、舒服的如廁環境與公共空間,而非把跨性別者視為代罪羔羊,作為指摘的對象。

(作者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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