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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文創與文資結合,真的是廢墟重現風華的萬靈丹嗎?

將「文創產業」的概念放進「文資場域」中可為傳統文化注入活水,也可作為推動地方創生的極佳策略手法之一,但是,兩者的融合真的是廢墟重現風華的萬靈丹嗎?圖為台南林百貨。 將「文創產業」的概念放進「文資場域」中可為傳統文化注入活水,也可作為推動地方創生的極佳策略手法之一,但是,兩者的融合真的是廢墟重現風華的萬靈丹嗎?圖為台南林百貨。 圖片來源:Wikipedia

以文化創意產業再造文化資產空間場域(以下簡稱「文資場域」)的保存與再利用,這樣的模式已成為台灣近年的趨勢,在國內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例如曾一度荒廢的台南林百貨、利用閒置糖廠或酒廠經營的十鼓文創園區,以及花蓮文創園區a-zone等等。將「文創產業」的概念放進「文資場域」中可為傳統文化注入活水,也可作為推動地方創生的極佳策略手法之一,來喚起民眾對於地方的認同感。但是,兩者的融合真的是廢墟重現風華的萬靈丹嗎?

自2002年起,經濟部、新聞局、文建會及教育部開始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至今已屆滿20年,「文創」一詞早已充斥在生活各處。而基於文資的保存、活化與傳承,政府近年來積極完備文資法令,於2016年大幅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就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與防災,提供專業協助及技術支援。

近年來政府與文資團體致力於保護與搶救古物、文化景觀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而這些在文資團體奔走下辛苦修復完成的文資場域,若未經過妥善的持續維護,將因乏人問津或經營不善而再次走向衰敗。為了避免這些心血付諸流水,將文創與文資結合即是一個解方,甚至過去幾年成為了一種趨勢。

然而,文化創意產業如今面臨過度商業化的情形,許多人前往文創園區也多以休閒遊憩為目的,真正感受到園區的文藝氣息者實為少數;且經營者往往會將展演內容以紀念品或飲食的方式加以包裝,製造出消費者熟悉的商品,試圖增加買氣與曝光度,卻與傳統文化及藝術脫鉤。

再拉回文創與文資結合的議題,以當前文創產業過度商業化的現況,將文創的方式用以再造與管理文資場域,很容易到最後成功保存了傳統建築,但其背後的傳統價值卻無法顧及到,一味著重商業看點,而忽略了文化的根本價值,那麼最終,文化資產只不過是從岌岌可危的荒廢建築變成一個擁有華麗外表卻沒內涵的空殼罷了。

為了避免文創產業的過度失衡,我們應回頭審視文創的根本為何?我們真的了解什麼是文創嗎?研究者指出,之所以稱之為文化創意產業就應該具有「文化」、「創意」、「產業」三個要素,並且缺一不可。而文化產業有兩個發展方向,一個是將文化產品往世俗物欲擴展,另一個則是把文化產品朝精神價值層面發展。前者可以滿足一般大眾的口味,容易被社會接受並實際消費,但卻較偏離文化核心價值;後者試圖讓民眾體會到精神層次的文化內涵,能被廣泛接受的門檻較高、較難以賺錢,但這才是政府該鼓勵的產業發展走向。

文化創意產業不能只重視產業面的「產值」而忽視文化面的「價值」。事實上,唯有重視能夠感化人心的文化創意價值,才能創造出不會因時代演進而遞減的「產值」。文化產業化沒有不好,但也需要時刻以文化價值輔之,兩者方可以相輔相成。如此一來,文化創意產業與文資場域的再利用彼此合作,雖然無法保證得以無往不利,但至少擁有更好的前景,透過隨時審視產業面與文化面並適時做出調整,相信兩者在合作的路上也可以走得更加長遠。

(作者為師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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