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投書】正視憂鬱這件事,讓「心理假」從大學開始為可能

就現行學校體制而言,使心理健康/情緒調適得以成為請假的正當假由,並直接成為一種假別,應該是門檻及更動成本相對低的做法。 就現行學校體制而言,使心理健康/情緒調適得以成為請假的正當假由,並直接成為一種假別,應該是門檻及更動成本相對低的做法。 圖片來源:Unsplash

在女性生理假成為社會共識、明確入法後,心理健康及情緒調適的需求,是否能夠成為校園內正當請假的理由?我們能否以此為起點、想像一個對於每個人都能更溫柔細緻以對的大學校園?

2020年11月上旬,正值期中考週,台大這所坐擁全台最多資源的大學,在5天內有3位學生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件事成為當時媒體的焦點,教育部大動作下令盤點各校心輔資源,並聲稱將投注經費,協助大學補充相關軟硬體。

這個亡羊補牢之舉固然重要,但既有校園諮輔系統的設計,加上現況下資源的匱乏,使得校園內的諮商及輔導專業人士始終只能處於被動狀態,即使有心,也未必能及時發揮積極作用。

不只在台灣,幾乎全世界的高等教育機構,都發現學生與相關從業人員在日常生活中情緒調適不良、甚至衍生出精神障礙的人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這個狀況的成因眾說紛紜,但無庸置疑,我們有必要回頭反思因應此一現象的做法。在擴大諮輔資源供給的同時,在日常生活中鼓勵學生感受自己的情緒狀態,並肯定學生提出自己的需求,或許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感冒發燒經痛可以請假,陷入憂鬱為什麼不行?

就現行學校體制而言,使心理健康/情緒調適得以成為請假的正當假由,並直接成為一種假別,應該是門檻及更動成本相對低的做法。在諮輔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很多學生就算提出校內諮商的申請,也往往需要排隊等候數週才有機會得到面談機會。然而於此同時,他們的心理需求依舊沒能得到紓解,還是得面對來自課業與生活的壓力。若心理調適能夠被視作一種正當的請假事由,就現實層面而言,這些喘不過氣的學生們便能得到空間與時間休息,避免情況惡化;對校方而言,也可以藉由請假紀錄找到需要介入關心的潛在對象。

當代在推動精神疾病的去汙名時,常以「心情感冒」來比擬偶發的憂鬱及焦慮。每個人多少都會感冒,也都難免會有「小鬱纏身」的時候,這些都是正常的事情,不需要大驚小怪,但也不該完全不加理會。感冒咳嗽流鼻水時,我們知道要調整飲食作息、看醫生接受治療,讓自己的身體恢復健康;但當心情面臨低潮時,我們卻往往忽視這樣的警訊,甚至還會對面臨情緒問題的人投以不諒解的眼光。把心理假列為一種假別,將會是種宣示,代表校方肯認每個人都有精神狀態不佳、有情緒調適需求的時期;這或許有機會能帶動全體師生、乃至整個社會對於心理健康的理解,減緩學生所面對的社會壓力。

也正因此,心理假做為一種假別,具有不可被其他假別取代的必要性。如果大學裡不能夠光明正大地討論心理調適的需求,那我們更不需要期待一個能正面看待心理健康議題的社會。

心理假可能被濫用嗎?

或許有人會擔心,心理假是否會被濫用?之後的學生是不是可以隨口說聲「心情不好」就逃避課業?但事實上,心理假的本質依然是請假,不應、也不會是規避責任的免死金牌。

基於對於女性生理的認知與體諒,生理假在目前的台灣社會已被視為一種再正常不過的假別,勞動及教育主管機關都承認生理期不適可以作為合理請假的理由,我們不會擔心女性是否濫用這樣的權利,法規更明訂不應要求請生理假者出示證明。對於心理假是否被濫用的顧慮,可能是出自於對心理調適需求的不理解,但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我們不需要也不應該否定他人的主觀感受。心理壓力有時是不可預期的緊急狀況,要求出示證明不僅是強人所難,也不切實際。

因此,我們不應苛刻地要求情緒調適不良者說明自身所面對的困境,或評價其請假理由是否充分,相關措施應交由專業心輔人員執行後續評估。我們確實可以合理懷疑學生在沒有心理調適需求的情況下以心理假為名缺席,但或許更應該思考的是,是什麼原因使得學生逃避課堂?如果短暫離開課堂能夠讓學生在更好的狀態下面對生活與學業,那麼有何不可?在心理假的配套中引入關懷機制,不僅能適時接住需要協助的學生,也有機會可以確認學生的學習情形。

心理假上路的挑戰

荷蘭人類學者摩爾(Annemarie Mol)結合多年在醫療院所的觀察,寫出《照護的邏輯》一書,提及重視病患個人選擇自主性的同時,基於對每位病患需求差異的認知,醫護人員也應留心其脆弱性,強調陪伴病患共同找出「修補」(doctoring)之道,使他們得以好好「過生活」。

在目前的大學校園中,學生固然不是病患,在此也無意將個人情緒調適的困擾給無限上綱地醫療化、入病化,但昔日被戲稱草莓族、水蜜桃族的當代青年學子的心理健康議題,確實已到不可忽視的地步。提出心理假的想法,意不在挑戰既有校園諮輔體系,也並非強勢地認為這是面對校園心理健康議題的最佳解,而是提出一個構想,邀請大家一同思考如何在以學生為主體的校園中,能夠不再將每個人視為原子化的個體,不再將責任粗暴地歸咎於個人、並否定個人的感受,而能更加細緻地在意每個人的需求。

日前中山大學已率全台之先,在5月5日的學務會議通過新增「心理不適假」的假別,相關配套為通知導師關懷,必要時由導師轉介至諮輔單位。我認為這已是在校園內心輔專業人力不足的現況下最好的方案。依舊需要注意的是,這是在學校的正式請假程序中才有的選項。大多數學生並沒有以正式管道請假的習慣。若沒有積極宣導,法規的改動在校園內引發的後續效應恐怕有限。若心理調適需求做為一個正當的請假理由未被多數師生所認知,先別提教師是否准假,光是學生是否知悉此一管道,並藉以得到機會暫離課堂,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另一個疑慮則是來自「導師關懷」的效用。大學中的導師制度一直是台灣高等教育的萬年議題,不具心輔專業(甚至大多未受過正規教育學訓練)的大學教授,能否做好第一線「關懷」學生的角色,並且有效判斷個案是否有引介諮輔單位的必要,始終值得存疑。不過,這至少會是台灣高教史上獨特的第一步,在我看來,依舊值得期待後續發展。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應屆畢業生,109學年度學生事務會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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