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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馬路不再如虎口?瑞士「行人至上」的交通設計

瑞士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一度高達1,700人,但在經過一連串交通、法律與教育改善後,近年已經大幅下降。 瑞士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一度高達1,700人,但在經過一連串交通、法律與教育改善後,近年已經大幅下降。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馬路如虎口」是一句耳熟能詳的交通警語,但在交通上要往更文明的方向前進,政府需重視的是強化道路設計與駕駛禮讓行人的文化,而非讓駕駛人養成老虎般的兇猛駕車方式。

台灣從2020年1月1日到7月20日為止,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數已達到1,000人。或許可以從瑞士過去50年的交通政策史上,反思台灣可以怎麼改善現有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瑞士的交通事故死亡數是怎麼下降的?

根據瑞士統計處調查指出,1970年代的瑞士,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高峰,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高達1,700人。這樣的驚人數字,讓瑞士政府開始思考如何改善交通措施,才能降低因交通造成的死亡數。

1979年,經由全民公投案通過,有78%的人民支持將實體人行道納入基本人權規範中,各州開始配合改善道路設計,死亡人數於是逐年下降。到了2019年,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第一次低於200人。

對於許多國家來說,「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是一項不容易達成的目標,瑞士的政策或許值得借鏡參考。

圖片來源:瑞士統計處

培養「好駕駛」與「好行人」

瑞士政府實施多管齊下的政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項目,是培養優良的駕駛人。為了提高考取駕照的標準,除了費用高昂之外,準備考試程序也極為複雜,包括檢查視力、急救課程、紙本知識、路考等等,目的是讓持有駕照者的比例降低,而拿到駕照的人,日後也會珍惜這得來不易的證照。

在瑞士,行人有絕對的優先權,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車子必需停下來禮讓行人通過,連滑行都不可以,以避免不小心撞到人。這種禮讓行人的駕車文化,對大多數自排車駕駛而言是無限的耐心考驗,能拿到駕照的人,對這一點都非常明白。

一場車禍中,行人通常是最嚴重的傷亡者。行人安全之所以重要,除了因為他們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弱者,也是社會條件中的弱者。並非所有人都具有駕駛交通工具的能力。一個完善的道路設計,應該一併顧慮老人、小孩、輪椅使用者、推嬰兒車的婦人,或是單純想走路的人,保障他們基本的路權。馬路,並非只是給交通工具用的道路。

而行人導致事故的主因,不外乎是分心、沒有注意來車或是走在危險的路上。因此教導行人注重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而最有效的交通安全養成,就是從小教育。針對學齡兒童(4歲開始入學義務教育的幼兒園)加強交通安全觀念,從幼稚園開始,每學期開學初期有警察到各班級進行馬路安全宣導,也實際帶領小朋友在行人穿越道練習,讓小孩知道如何在穿越行人專用道時舉手與駕駛員眼對眼示意,等車子完全停止才過馬路。每個孩子在上學第一天都可以獲得一件反光背心,幼稚園2年的就學期間,每天上學都要穿著這件反光上衣。小學五年級時,各州警察局更提供腳踏車考試,讓喜歡騎單車的孩子在騎乘單車上路時,可以更了解所有的交通規則,包括如何辯識路上標誌、如何在路口示意轉彎、及在馬路上與其他汽車同行時應注意的事項等。

行人(尤其是老人)出門走路時,都應該穿顏色鮮明或具有反光功能的衣服,讓自己的能見度更高,在天候不佳、大雨、大雪或大霧時,讓駕駛人仍可以清楚看出路上有行人在行走,避免意外發生。因為天候因素,瑞士政府規定汽車只要在路上行駛,全天候都需開燈,可以避免冬夏季節因天色明暗不同或其他氣候條件產生的視覺差異。

讓駕駛人自動降速的道路設計

在住宅區的道路設計,會盡量避免採用直線道路,在路邊設下路障或於單邊輪流設置停車格,是常見的縮減車道方式,目的是讓駕駛人因為道路彎曲,必需減速小心才不會撞到障礙物。這樣的視覺障礙,能有效提高駕駛人的警覺心。

刻意設置彎曲的路障,使駕駛人自動在T字型路口減速。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住宅區內單邊輪流設置停車格,降低車子行駛速度。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瑞士大部分的路口是採取圓環方式來代替紅綠燈,一來是圓環可以減少等待紅綠燈的時間,二來圓環也是一種美化道路的點綴,第三,當然是圓環避免車禍的安全設計。但是圓環的設計前提是,駕駛人必需嚴格遵守圓環的使用規則,外側車道是給要出圓環的人使用,內側是給要繞一圈(即左轉的車)行走,而外側車得禮讓內側要出去的車子,否則內側車永遠走不出去,會在停地繞圈圈。

駕駛人如何遵守規則,是馬路上最重要的安全基石,例如禁止右側超車、禮讓圓環內側的車子、禮讓行人等等,雖然都是小細節,但卻極為重要。在凡事求快的時代,這一點等待,是一種考驗。瑞士汽車駕駛人協會擁有150萬會員,提供駕駛汽車、機車、腳踏車或是電動腳踏車的詳盡規則及參考影片,也用影片說明圓環的行駛規則。

用法律配合,讓大家乖乖守規矩

除此之外,跟其他國家相同,在瑞士超速行駛會被罰款,開罰金額則是依超速多寡累計。如果超速5公里以內,罰款為40瑞朗,超速6~10公里,罰款則提高至120瑞朗。如果在速限通常為30公里甚至20公里的住宅區中超速多於16公里,則需要被傳喚到法院。罰款的效果或許有限,所以搭配刑事責任,才能使對金錢罰款無感的駕駛人不得不重視交通規則。

即使每年的事故量遞減,瑞士政府仍然持續致力於改善交通環境的措施。例如,酒駕在瑞士也是一個重要問題,每年仍有約4成的駕駛人曾經在喝酒後駕車上路一次。瑞士環境面向協會提出不少建議,包括目前保險公司推出的「零酒駕、降保費」方案,就獲得不少支持。另外如何針對優良駕駛人降低汽車保費,也是一個選項。

台灣常見民眾把自家門口當作私人停車格,而在瑞士,類似的違規停車會受罰。在交通繁忙的地段,或是沒有行人可以走路的空間時,一樓家門口的停車方式早已被淘汰。有能力買車的人,必需自行找到停車的解決方案。

提供安全舒適的行走空間,才能鼓勵大眾多走路、減少空氣污染。現在也有愈來愈多注重環境保護意識的瑞士人願意捨棄車輛,而改為走路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作為日常通勤方式。瑞士政府對於交通安全所下的功夫,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值得台灣政府效法。

(作者現任瑞士蘇黎世大學博士級研究員,研究專長為空氣污染與健康效應及世代資料相關危險因子之統計分析。除了探討空氣污染對人體的影響之外,也不斷反思作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以一己之力對交通安全及行人路權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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