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督徒,也曾經住過以色列將近一年,但這些不阻止我批評以色列正在加薩進行的種族滅絕。
我知道很多基督徒、猶太教徒、和居住過以色列的人,非常難以直視面對以色列犯下的種種罪行,直覺性地希望那些屠殺是假新聞,也希望找到各種藉口來合理化以色列慘無人道的血腥行徑,例如把一切都怪罪到哈瑪斯身上。
為何承認「自己人」的罪行這麼難?
今天和巴勒斯坦朋友聊天,她說,當她第一次認識到巴勒斯坦人在1970年代也曾在黎巴嫩犯下屠殺,她注意到自己心中的抗拒。尤其巴勒斯坦在她的心中是正義堅忍的那一方、是受害於以色列殖民主義數十年的那一方。要接受並承認巴勒斯坦人在黎巴嫩當年犯下的醜惡罪行,她注意到自己花了比平常更多時間。
說到底,人們都是情緒性的動物。客觀理智分析是後天訓練,主觀情緒反應卻是與生俱來。愈長大愈發現,即使現代社會已經不是以部落的方式組成,我們卻還是常以部落的邏輯在運作。在遠古時期,部落的運作方式就是,「面對我族人和他族的衝突,我挺我族人到底,不管是非對錯。」因為這大概就是大部分動物的生存法則:群體生活,並且至死效忠於群體,對抗外族。
我記得自己幾年前剛開始研究一些台灣漁船對東南亞外籍漁工的奴役時,也曾有過心中的不舒服和抗拒。我當然愛台灣,也以台灣為榮,愛那些台灣進步、可愛、N0. 1、「最美的風景是人」的面向。所以要承認某些台灣人對其他國籍的人的剝削和不正義,有些不舒服。要以英文撰寫報告、向世界廣播台灣人做出的不人道行徑,更加覺得其他台灣人會不會覺得這樣很抓耙子、破壞台灣國際形象?簡而言之,我那時陷入了認為自己是台灣人這個「部落」的感受,因此衍伸出擔心「不夠效忠」的擔憂。
有句話說「樹大必有枯枝」,沒有一個族群是完美的。人們可以盡可能讓自己活成「好」人(儘管這也極為困難),卻不可能去控制自己所屬的部落是個「好」部落。但有趣的是,人們似乎潛意識將心中認定的部落作為自己人格的延伸,例如我曾因為是台灣人,而對於批評台灣漁船而感到猶豫。例如許多人因為自己是基督徒,即使這輩子和以色列這個現代國家沒關係,也沒有參與以色列的屠殺,卻認為以色列是基督徒心靈歸屬的延伸,而無法指認出以色列的罪行。好像如果承認現代以色列國有錯,那自己的基督徒身份也受到挑戰。
(我寫「現代」以色列國,因為現在的以色列和聖經中的古代以色列,除了名字相同以外,基本上關聯不大。但在耶穌的教導裡,屠殺永遠不會被合理化。)
自己心中的部落,總會有什麼地方讓你失望、幻滅、甚至痛苦。歷史經驗是,當人們的部落性太強、榮譽感過重而羞恥感過強的時候,部落裡的罪惡變得要花上特別久的時間才有可能被揭露。例如天主教教會裡系統性性侵和猥褻兒童的醜聞,成為大量神職人員數十年來不願面對的事情,而要等到多年後才一次爆開。

人權高於部落
我相信「宗教」和「受害者情結」都是特別容易讓一個族群部落性格外堅強的元素,潛意識認為自己是「正確」的那一方,所以面對中國打壓的台灣人特別有國族榮譽感。而支持以色列的人們身上,更是常常顯而易見這兩個元素,例如上帝應許的宗教意味和納粹大屠殺受害者的情緒。
以色列長期以來是歐美國家的盟友,也屬於同一個部落,也因此許多歐美人在過去數十個月來經常盲目容忍以色列的罪行,有種「哎小弟啊你怎麼又這樣鬧!」那種面對自家人闖禍,又頭疼又想粉飾太平的態度。不過風向已經在變,超過一半的英國人反對以色列在加薩的軍事行動、也有幾乎一半的英國人相信以色列正在加薩進行種族滅絕,德國政府已經停止軍售給以色列。越來越多國家終於開始不再把自己和以色列畫在一起,不再為以色列的所有行為背書。
理性和民主的存在,都有助於人們跳脫這種部落性的情緒。例如大多歐美國家不用等到他國來批評,自己國內就會有最兇猛的批評聲浪。批評伊拉克戰爭、批評關達納摩的刑求、批評殖民歷史、批評種族歧視等。我也因此特別欣賞教宗方濟各,即使大量基督徒似乎掙扎著無法承認以色列的罪行,他卻明明白白的多次直指以色列犯下人神共憤的罪,不因為聖經裡多次提到以色列,就阻止他批評現代以色列國。
人類文明之所以能夠和諧和進步,是因為我們集體性的愈來愈以理性運作、愈來愈少用部落性的原始情緒做事。如果在古代,殺人放火後逃回自己的部落,族人還是會挺你。但是現代理性邏輯是,殺人放火就是殺人放火,必須被懲罰和阻止,族人也無法包庇你。願越來越多的我們都能跳出部落認同感的泥淖,用普世價值來衡量他人,也衡量自己認為自己所屬的部落。林淑雅的話總結的很好:「唯一可以跳出政治意識泥淖的,就是堅持人權這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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