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幼吾幼之城:蹲下身,聽聽孩子想要怎樣的生活空間?

蹲身側耳,傾聽孩子訴說想望的生命空間;以幼之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起同城共養。 蹲身側耳,傾聽孩子訴說想望的生命空間;以幼之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起同城共養。 圖片來源:三峽自主共學聯盟/圓臉貓老師。

在談到「幼吾幼式」的城市規劃、建築結構和空間設計之前,還是讓我簡單介紹「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吧!因為讀他人陳述,不如看我們自剖,一個從空間面向推廣「兒童遊戲權+兒童參與表意權」的團體,到底有什麼蹊蹺?

我們是一群除了思索怎麼當個「夠好」的媽爸之外,還希望孩子能在「夠好」的城市公共空間中成長的公民。根據這個立場,透過研究各種論述並加上實作,試圖表達使用者的視角、經驗和需求,希望各個相關領域的人作為參考。

城市孩子經常走跳的空間,是家庭、學校、遊戲空間和整個城市;而對於追求與戶外/自然、社群連結,家中兒童還未上學或進行體制外學習的家庭來說,「公園」等戶外遊戲場域,就是生活在城市中的親職,陪孩子日常出沒「最大公約數」(Space Commoning)的空間。

台北市於2017年啟動中央藝文公園實驗性計畫,2019年完成開放的華山大草原遊戲場。圖片來源:陳懿欣提供。

我們直覺的認知是,要使「夠好」的遊戲空間出現,最基本得在許可範疇內儘可能移除相對「不夠好」的罐頭遊具(這些遊具通常有「四低」:過於低齡、低度挑戰、多元遊戲功能性低,甚至品質低劣);同時,不以CNS國家標準法規作為輕忽兒童權益的藉口,在國家缺乏足夠經費配置的現況之下,逕自「地景化」(讓孩子不能遊戲)或完全拆除仍有改造可能的遊戲空間,造成間接剝奪兒童的遊戲機會。

但是,「夠好」的遊戲空間不只是如此。

研究並分析了世界上各種為兒童福祉而形成的空間創新方案之後,我們期待的「夠好」的遊戲空間,能兼顧自然環境永續規劃、以兒童需求為主體設計、用適性多元的樣貌呈現,並成為台灣公共托育的一環,或者親職照護者的喘息服務,也可以讓兒童專業、社區創生工作者替使用者發聲,替設計者爭取機會進入兒童遊戲空間發揮專業,政府獲得培力民主國家公民的教育新場域。

使用者需求和使用者經驗被納入公共兒童遊戲空間設計規劃過程的最前端,以人為本、由下而上,讓城市成為「被生活的城市」(lived cities),而不是由上而下的建造一個理想願景,讓孩子被放置進沒有調整轉圜餘地的空間,在他人給予的固著空間中去適應、學習和妥協,從出生就習得無力。我們的目標是讓孩子從生命的開始,就被賦予知情同意、表意參與的認知和能力。

特公盟發起人林亞玫在北大兒童圖書館,用《橘色奇蹟》繪本跟孩子說故事。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距今2,400年前的孟子,談過類似的概念。面對他的老闆──掌握權力和資源的君主,提出一個「創造對民眾有利的生活」的方法論,叫作「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跟他的君主老闆提到,照顧每一個人,是你「做不做」的問題,而不是你「能不能」 時,舉了一個例子,說:有一個人,能舉3,000斤的重量,但是他卻拎不起一根羽毛;有一個人,視力很好,能看到小鳥絨毛的細微之處,但他卻看不到眼前一大卡車堆滿的柴薪。

君主老闆納悶了,百思不得其解。於是孟子揭曉謎題的答案,他說:能舉3,000斤卻不能舉一根毛,不是沒有力量,是他不去舉;能看到絨毛細微末節卻不能看到一卡車柴,不是沒有好眼力,是他不去看。

這句的第一個「幼」作為動詞,是照顧的意思;但當時的孟子或許還沒有辦法延伸到兒童權利跟成人權力的翻轉層面──以幼之需而「幼」,也就是説:「掌握權力和資源的君主,你不是不能做,你是可以做,而且你要做,就要用方法去知道到底兒童需要什麼,再去做。」創造對「人本核心」有利的生活,蹲下身子,將自己的視角變回95公分的身高,側耳專注傾聽孩子的話語。這些細碎聲響輕如鴻毛,當蹲下了、傾聽了、啟動觀察了,就可能視兒童為關鍵重要使用者去進行規劃設計,讓兒童表達意見和參與,用尊重他們需求和想望的方式,去創造他們為主體的空間。

以幼之需而幼吾幼,照顧了一個孩子、照顧了社區鄰里公園幾十個孩子、照顧了湧入區域特色遊戲場的幾千個孩子、照顧了全國幾十萬個孩子,因為各類型態兒童遊戲空間(永久的如公園遊戲場、短期的如社區自造廢柴樂園、移動式如移動遊戲實驗室,或甚至臨時性如封路街道遊戲),如種籽萌芽般陸續出現在台灣兒童的生命空間中,我們於是可以進而往「以及人之幼」的兒童友善城市空間發展之路,攜手起步走去。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CRC)審查委員蘭迪教授(Prof. Lundy)的兒童參與模式。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作者翻譯

公民參與式設計的兒童版

特公盟成員梁瀚云在〈特公盟經驗的兒童主體:聽懂內心世界、看懂遊戲行為(下):實作觀察〉這一篇文章,寫出「兒童參與式設計」的重點:

以往的兒童遊戲空間,都是以成人思維來建置,但兒童參與的過程,是比結果重要的。成人必須放下成果展的思維和結果論的價值,放掉對最後成品的期待,讓自己專注在整個過程中,不僅孩子如此,成人也該如此。孩子可以透過這樣的練習,試著一次次產出他腦中的想像,在整個過程中,他們不僅是練習將自己所想的,傳達給別人知道,他們同時也會了解到自己的意見是會被重視、被在意的,而滾動的過程,是推動兒童參與非常重要的成功因素之一。最重要的是,成人角色僅止於提供支持與協助,並去觀察過程中發生什麼,而非只在意最後呈現什麼……

因為兒童是主體使用者,參與是被賦予可行使的權利,但為他們設計出可行的成品,不是孩子的責任,而是我們成人的任務使命。

成人觀察兒童專注於參與的過程,聆聽他們,練習將自己所想的傳達給他人知道。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梁瀚云。

2003年創立的丹麥遊戲空間設計公司Monstrum,宣傳他們的設計不只提供攀爬、溜滑和擺盪等基礎遊戲功能,更能夠在視覺饗宴中運用想像,玩起創意遊戲。他們的設計哲學,是要讓孩子體驗「瀕臨危險」時那一種「胃癢癢」的感覺,但最後卻快樂地安全著陸。平衡美學和遊戲價值(Play Value),白話文也就是「好看又好玩」,不是只想翻目錄放遊具。重點來了,他們的宗旨提到:「聆聽兒童並符合他們的需求,但這不代表兒童要擔起設計師的責任,因為那是設計專業的事。」因此,他們觀察孩子和設施及地景互動,再近一步尋求具有遊戲知能的專家協助,看懂遊戲行為,進而做出設計。

翻轉物件或跳脫場所思維

遊戲是兒童生命預設值(Default Setting),應對孩子生物性和心理層面的需求。兒童從獲得生命開始,透過一場場「生理劇碼」和一首首「情緒曲目」去自我探索、自我表達,以建立自我認同,學習面對及管理生命中會發生的任何一種風險(包括遇到跟自己媽爸價值觀不同的成人,也是一種風險)。成人自以為幫孩子的未來奠定知識、技巧和健康指標等,都不如順應孩子愛玩的天性。遊戲是必然的,而學習是偶然的。而這個偶然,是為了讓遊戲更好玩。

美國在1940到1970年這段期間,是遊戲空間設計的黃金年代,但80年後,政府頒布了一系列遊戲設施安全準則,開始出現單調制式設計,因為這些參考準則竟變成遊戲場的必要規範。歐洲也發生類似情況,有意識的專業工作者遭受過多限制,不願再建造遊戲空間。

隨著台灣也逐漸進入城市高度發展的年代,兒童從街道被移去兒童遊戲場,又被標榜「安全至上」、「絕不能受傷」的直升機教養趨勢影響,相較於曾是充滿冒險與藝術的遊戲場所,現在有創意想像的公共遊戲空間越來越少。滑梯、搖搖馬和橡膠地墊是現今公園的基本設施,兒童遊戲場內的遊具型態因為少子化和成人對安全尺度的限縮,模組化遊具(也就是罐頭遊具)出現在全台各地。大家都忘了,過去的遊戲空間其實完全不同,甚至被外國專家認為最符合台灣氣候特色的在地設施「磨石滑梯」,都被新制CNS國家標準定為不安全而逕行拆除。發現罐頭遊具佔領孩子的生命空間已久,台灣的遊戲空間改革運動覺醒風暴因此捲起。

2015 年時,台灣四處都能看見外觀一致、功能相同的模組化罐頭遊具。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

東海大學景觀學系蘇孟宗教授曾在〈遊戲地景(Playscape):由野口勇的遊戲場設計談起〉文章中確認,遊戲場是現代景觀設計主要範疇之一。早在Garrett Eckbo、Dan Kiley、 James Rose於1938年出版的《都市景觀》中即指出,「遊戲」是現代都市重要空間,並舉例野口勇設計的李維紀念遊戲場,同時容納各種年齡層,包括兒童、青少年、父母和祖父母,達成空間作為遊戲使用的最大可能性。這個設計成為1964年3月《Progressive Architecture》的封面故事。蘇教授更進一步提到:「遊戲是現代藝術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許多設計師的執業重點,藝術和建築中的抽象形式儘管呼應兒童的遊戲行為和需求,卻經常被成人因為不符合公園遊戲場的既有印象,而被貼上『前衛、太過藝術』的標籤。或許,問題不在於抽象或具象與否,而在於遊戲空間設計退化成為遊具的物件思維。」

而美國費城設計的史密斯紀念遊戲場(Smith Memorial Playground)設計者、Metcalfe建築合夥人Aaron Goldblatt本人提到自己避免使用「遊戲場」一詞來描述他設計的空間,因為當大家討論「遊戲場設計」時,話題充斥的都是「設計到過分強調安全的恐怖論述」。他傾向以開放式遊戲選項,如山丘地景和攀岩巨石,讓孩子去駕馭嶄新的遊戲地形、創造自己的遊戲規則,並進行從頭到尾全身性的遊戲。

開放式遊戲選項案例 :新加坡裕廊湖花園的多元遊戲區中,自然式的青蛙遊戲。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作者提供。

整個城市都是遊戲空間的童年

我們,曾經有過怎樣的童年?如果從現在致力回首,那樣的童年,給了我們什麼豐厚的底蘊?如果想再造一段無可取代的時光,我們的空間規劃及地景設計專業,能提供什麼給現在的孩子?

德國都市地理學家Gerben Helleman提出一個改編自「黃金圈」的實踐方法,來強調我們要的不只是遊具,也不僅止於遊戲場,而是一個「遊戲城市」。他參考所有學術研究和專家論述,提出關於這個問題的「為什麼」、「有哪些」、「怎麼做」:

為什麼要設計規劃對兒童而言可玩度高的城市呢?

→三大原因:孩子的健康、孩子的樂趣、孩子的教育;而這是為了促進孩子的十大目標:認知技巧、空間能力、情緒穩定、理解自然、社交互動、自信尊嚴、肢體運動、風險評估、遇見他人、純粹玩樂。

有哪些原則和狀況,會促進達成以上目標呢?

→十大重點:可及性、舒適度高(如遮陽)、交通安全、社交互動安全感、時間動機、 清潔合宜、視覺美觀誘人、挑戰度高、包容融合氛圍、多元遊戲選擇。

怎麼做,才能成為對兒童而言可玩度高的遊戲城市呢?

→對應以上十大重點,則有100種明確且實務作法。本文僅舉「挑戰度高」作例來說:要考量所有年齡層、互動性高且行動性高的設備、要有不正式空間的運用、高度的變化以及自然素材的使用。

全球知名的兒童友善城市波哥大市長Enrique Peñalosa曾說:「兒童是指標性的生命物種。如果我們能成功為兒童建造一座城市,就是對所有人而言都成功的城市(City for All)。」但是,我們離童年已遠,要怎麼從觀察中看懂兒童這一個生命物種,淺白地將難以言喻的遊戲需求轉化成成人容易理解的概念,進而透過翻譯和解讀,與兒童發展專家、社區工作者、各類設計師、景觀建築規劃者、政策制定部門等的每一位齊學共作,形塑出發自於兒童、對眾人宜居並且環境永續的遊戲城市呢?英國一個都市創新設計團隊The City of Play提出以下這個全景:

由可玩城市(Playable City)、好玩城市(Playful City)到豐玩城市(Play-full City)。圖片來源:The City of Play

創建一個豐富多元的公共兒童遊戲空間,作為「以幼之需而幼」方法論中的一種路徑,讓一個城市從只有兒童遊戲場,到每一個角落都能是兒童遊戲空間的「可玩城市」(Playable Cities)開始,再從蓋了數目眾多「特色公園」且「處處親子友善」的「好玩城市」(Playful Cities)延伸,逐漸晉升成為無論哪裡都有「遊戲感」巧思設計,空間隨處充滿「遊戲語彙」的「豐玩城市」(Play-full Cities)。城市遊戲網由眾人一針一線密密縫地編織起來,有遊戲發生的地方,就能較輕易地讓兒童和所有人建立起關係,也就能讓眾人看見兒童真正的生命樣貌,把兒童生活在城市中所需求且所想望的友善喚醒。「孩子是用生命在玩,遊戲就是他們的生命」,兒童的生命空間,我們成人一起陪著他們打造出來。

世界級規劃顧問公司Arup在英國總部有一個「富生命力的都市:為都市化童年而設計」(Cities Alive: Designing for Urban Childhoods)研究計畫,出版了城市規劃的建議手冊。專案主持人Samuel Williams是一個支持使用者由下而上進行公民參與的年輕二寶爸爸,也同時是一個景觀建築專業工作者。他的建議,洋洋灑灑列出 14 個設計介入,希望任何一個城市能夠開始實踐,例如:

.設計跨世代空間讓孩子與各世代交往
.人本交通措施讓孩子每里路行得安全
.廣設社區花園讓孩子出家門就是自然
.推廣設置遊戲街道增加可遊戲的空間
.創造遊戲性際遇建立孩子空間歸屬感
.文化與傳承讓孩子與過去連結的空間
.讓孩子進入含有教育意義的建築工地
.野外生態空間引回城市不用捨近求遠

而能做的,不僅只是硬體建設,在砌牆蓋房之前或之後,荷蘭的伯納德凡里爾基金會(BvLF, Bernard van Leer Foundation)提出全球性的Urban95 計畫,除了長期培育自由遊戲專長工作者,還以95公分身高的兒童視角為核心,協助公共遊戲空間規劃設計形成的過程,包括:社區快閃遊戲活動、短暫臨時街道遊戲、地方文史故事裝置、公共繪本說故事活動以及正面表述的友善告示等,讓整個社會的氛圍及大眾的遊戲文化、兒童參與的操作過程滾動式跟上。

把風險當危險的遊戲剝奪

近幾年,某些美國媽爸為了終結直升機教養趨勢,開始倡導賦予兒童更多自由的遊戲空間,像是紐約的「play: groundNYC」遊戲場,門口貼著「回去坐,放輕鬆,讓孩子好好玩」及「你的孩子沒事,他不需要你的意見和建議」的告示,強烈捍衛「遊戲場是孩子主場」的精神,提醒大人時時提醒克制自己權力擴張,避免踩踏壓縮孩子練習民主和獨立自主的空間。

在歐洲,「直升機教養」比較少見,家長隨時陪在孩子身邊,發生衝突時馬上介入處理,但兒童仍經常獨自走路上學,也能享受不受監督的戶外遊戲。在台灣,除了少子化造成孩子一點都不能受傷,直升機教養更是普遍,與美國一樣避險的國家標準安全法規,加上家長被要求負起 100% 責任,若有任何一點聲音質疑家長失職,就會帶來嚴重譴責,而家長則轉而批判規劃設計失當、控訴管理單位失責,造成惡性循環。

紐約「play: groundNYC」遊戲場邊「你的孩子沒事,他不需要你的意見和建議」的告示牌。圖片來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張雅琳。

英國兒童遊戲權倡議學者Tim Gill直接表示:「風險是無法消滅的。孩子需要挑戰及冒險遊戲的機會。我們必須認知到孩子能處理多種類型的風險,他們學得很快,而且他們從錯誤中經常學得更好。因此,遊戲場安全需要一個平衡及周全的做法。」大家開始意識到,連風險評估都不敢交給孩子的教養趨勢和社會文化,伴隨著小至每個家庭、大至政府國家對兒童遊戲及自由的限制,最終對孩子會有不良的影響。

不同於以往罐頭遊具充斥,現在多元特色的遊戲空間設計越來越多,「陪伴孩子遊戲」成為媽爸口耳必傳的顯學。Tim Gill收集全球多國過度重視安全的現象,發表《安全的玩:公共空間中兒童遊戲風險與責任的全球白皮書》(Playing It Safe: A Global White Paper on Risk, Liability and Children’s Play in Public Space)觀察報告。對親職照護者和設計者而言,重點是要學習分辨什麼是危害(hazards)、好風險(good risks)以及壞風險(bad risks):好風險會讓兒童投入與挑戰,並支持成長、學習和發展;而壞風險則是兒童很難或不可能自行評估的風險,而且沒有明顯的益處。

另外,這份報告,也歸納出以下四點迷思:

1.社會大眾及業主對遊戲場安全的擔憂,導致不切實際的期望,認為遊戲場應該是可以毫無傷害的地方。換句話說,家長、遊戲供應商、大眾和媒體中都認為即使輕微傷害也變成是管理失敗,而沒有想到受傷是兒童自然遊戲行為中,不可避免的結果

2.遊戲場安全,似乎僅由「符合遊戲場設施標準」來定義,好像「只要符合規定」就沒問題。但遊戲場設施標準,是由業界主導的文件,雖有用來減少傷害或其他不良後果發生的可能性,但遊戲場設施標準很少將目標訂在把風險降到這個目標幾乎不可能達成),通常都以傷害預防為框架,對風險益處考量,鮮少著墨或隻字不提,這是犧牲兒童遊戲的作法。

3.遊戲場設施標準,無法反映出不同年齡或能力的孩子,在使用上可能差異巨大。遊戲場設施標準缺乏彈性,很難應對兒童遊戲偏好和行為變化。大齡兒童通常會比幼齡兒童尋求更具挑戰性的遊戲機會(兒童心理學家認為這是發展上的需要)。但遊戲場設施標準通常必須適用廣泛年齡範圍,當遊戲場設計成允許幼齡兒童使用,就對大齡兒童來說太過單調

4.延續上一點,因此,當設計決定減少遊戲設施高度,可能會降低遊戲場對兒童 (尤其大齡兒童)的吸引力,這可能會導致兒童在更危險的情況下尋求刺激而增加 自己或他人受傷的風險,或者相反地,反而變得較少從事體能活動。

而且,還要注意「風險補償」(risk compensation)。簡單說,就是大人把環境弄得越安全,孩子就越不會有機會練習「評估風險」,因為他們被剝奪了學習如何保護自身安全的機會,將可能無法承受極小的風險、錯估重大的風險,甚至在離開成人視線或家庭保護之後無法獨立自主。身為親職照顧者及公共安全權責單位,大家應該多多練習放手,讓台灣每一個孩子,學習變得更獨立自主且具有民主精神。

Tim Gill極力呼籲,遊戲場設施安全標準只能當作更周詳、更平衡且更全面「風險效益評估管理方案」的其中一項工具。像是英國的風險效益評估(RBA, Risk Benefit Assessment)模型,是個經過測試和檢驗的工具,已被證明能改善執行效果,他列出幾點由政府、公衛健康機構和非政府組職能進行的行動建議,例如:

.制定適當的風險管理案例,著重於支持合理的判斷,以符合兒童的健康、幸福和發展的最佳利益,同時考慮到兒童會面臨的其他環境風險,並避免過度官僚及標準僵化的制度缺陷。

.透過運用RBA支持周全的遊戲安全與標準的計劃,來研究符合經濟效益的遊戲空間採購方案。

.支持有關遊戲場事故和傷害的事實查核,及健全且方法合理的完整數據蒐集與分析。

.考慮採取措施,來探索和挑戰那些沒有充分證據及理論支持的遊戲場設施標準

.就遊戲、風險與責任上達成一致的政策立場,並透過合作的媒體夥伴進行傳播宣導。

守護孩子用生命在遊戲的權利

而陪伴者的親職家長、教育第一線現場工作者、設計專業工作者以及公部門相關人員,怎麼有意識地到位守護,守著基本安全和人我分際的照護,而不是走極端地禁止、干涉、剝奪、卸責?我們翻轉自己,成為有意識的成人,互相相挺之中,要挺住有意識愛孩子的空間規劃和設計工作者,更要透過大眾教育陪著社會慢慢練習,尊重主體的使用者行為,包括尊重年幼孩子會失足、有些孩子會害怕、有些孩子會在嘗試中造成混亂。讓所有人共同撐起一個「會失足,但更會從失足的經驗之中長出個體應對方式」的機會,涵納各種情緒的氛圍,以及混亂中逐漸長出共識而共玩的環境。

亞東醫院臨床心理師黃雅萱提出自己的觀察:「各種各樣的孩子,有的孩子需要先觀察再行動,有的喜歡直接動作,有的孩子很容易與他人碰觸、接觸,有的則需要較大的人際距離,所有的孩子都正在用自己的方式探索這個遊戲空間和人際互動,他們會用遊戲、行動和創造力來表達內在的感覺、因應壓力或學習解決問題,如果我們專注地觀看,有時你就能從遊戲中看見孩子的語言。」

在〈看見孩子的遊戲行為,從公園遊戲場開始讓遊戲自主權現身〉一文中也呼籲:「為孩子設計硬體設備,並在心理上尊重孩子的遊戲權,從公園遊戲空間開始,一起來鼓舞孩子的好奇心及探索能力,保護他們的生命力與熱情,讓這個包容、接納、豐富、有多重刺激的遊戲空間,成為孩子成長的後盾。」

以孩子為師,看到孩子對生命本質的直覺能力──遊戲。在我們國家的共同生命中,規劃適切的人事及資源,給予提供遊戲的專業人士、服務與機構。讓不同層級的城市空間規劃工作者都動起來,共同確保兒童獲得更好的社會服務,確保兒童參與,促成「過程導向」的都市空間規劃設計,做出「以兒童為核心」的決策,蹲身側耳,傾聽孩子訴說想望的生命空間,讓兒童相對於成人「生而不平等」的處境,能透過一張張城市遊戲網承接,以幼之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起同城共養。

(本文原發表於《TA 建築雜誌》,經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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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是由一群以媽媽為核心、關注兒童遊戲權利和參與表意權利的大人所共同組成。我們來自兒童心理、幼兒教育、職能治療、建築景觀、國際交流、使用者行為等專業領域的親職家長。面對少子化現象及都會區普遍缺少戶外遊戲空間,為凝聚更多力量,喚醒公部門對孩童青少遊戲空間的重視,2017 年正式成立社團法人,用行動為孩子發聲,成功推動雙北、桃竹苗、中嘉南高、花屏及金門等 13 縣市的兒童青少特色共融遊戲空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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